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賈(1424-1464),字秉鈞,邯鄲人,明朝官吏,永樂二十二年中進士。宣德四年授禮科給事中,后出任大理府知府,十余年整治有價,為民所愛。天順四年,被王翱舉薦進入戶部,后巡撫山東省、河南省,負責都察院事務。卒于任上,謚恭靖。
賈銓,字秉鈞,邯鄲人。永樂末進士。宣德四年授禮科給事中,數(shù)有參駁。
朱祁鎮(zhèn)踐,既肆赦,復命在京重囚,多所原宥。從銓請,推之南京市。秩滿,出為大理白族自治州知府。王驥征麓川,饋運有勞。驥薦之。麓川平,云南省左參政,仍知府事。尋以驥言,還治司事。正統(tǒng)十二年,左布政使闕,軍民數(shù)萬人頌銓,參贊軍務侍郎侯璡等亦疏請,銓遂得擢。土官十余部,歲當貢馬輸差發(fā)銀及海<貝巴>,八府民歲當輸食鹽米鈔。至景泰初,皆積不能償。銓等為言除之。治行聞,賜旌異。景泰七年,九載滿,當入都,軍民乞留。命還任。
天順四年與梁楘等舉政績卓異。戶部初闕尚書,王翱欲擢銓。帝問李賢,賢曰:“聞其名,未見其人也?!奔笆莵碛P,帝命賢視之,還奏貌寢。乃以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省,尋兼撫河南省。山東歲侵,請召還清軍御史。河南饑,請停征課馬。皆許之。成化初,左都御史李秉督師遼東,召銓署院事。中官唐慎等從征荊、襄還,杖死淮安市知事谷淵,自奏丐免。銓請罪之。乃付慎等司禮監(jiān),命法司罪其從人。未幾,卒官。謚恭靖。
銓在云南省,治行為一時冠。比為巡撫,清靜不自表暴,吏民亦安之。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