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祭典之一。謂遍祭祖先。《周禮·春官·大祝》:“辨九祭……四曰周祭。”鄭玄注引杜子春云:“周祭,四面為坐也……周,猶徧也。徧祭者,《曲禮》曰‘肴之序,徧祭之’是也。”賈公彥疏:“周祭,四面為坐也。謂若祭百神,四面各自為坐。”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二編第二章第四節:“從祖甲開始,有些商王經常舉行一種系統地祭祀全體祖先的周祭。”《商代史》卷二:“上甲微是后世商王周祭的第一位先公”。周祭是中國商朝晚期形成的一套完備的祭祀制度,由商王祖甲開創,分為祭(鼓祭)、翌祭(舞祭)、祭祭(肉祭)、祭(谷物祭祀)、協祭(綜合性祭祀)這五種,對殷人的祖先進行周而復始地祭祀。甲骨文中的周祭現象最初由董作賓在《殷歷譜》中總結發現。
基本介紹
周祭制度,殷人用(彤)、羽(翌)、(協)、祭、五種祀典,對上古以來的祖先輪番地、周而復始地進行祭祀的制度。這種祭祀,一個王世接著一個王世持續不斷地舉行,并在甲骨卜辭中記錄下來。文丁、帝乙、帝辛時期的黃組卜辭中記錄用五祀典對祖先輪番祭祀一周,需要三十六旬或三十七旬。即兩個祭祀周期與兩個太陽年的時間相當。由于商王死后都用天干作廟號,而祭祀也以天干的順序,按照六十甲子的日辰致祭,所以祭某王就在該王廟號所屬天干的日子里。即祭太甲就在甲日,祭武丁就在丁日,依此類推。所以,商代的周祭制度是很有規律的。到了商代末期,周祭制度最為完善,在文丁、帝乙、帝辛時期的黃組卜辭中有大量的祀譜材料。其中肜祭祖甲一旬之后會有一個空旬,祭祀某位商王或其配偶就在其廟號所屬天干的日子里,例如祭祀祖乙就在乙日,祭祀武丁就在丁日。把所有需要祭祀的祖先祭祀一遍下來需要三十六旬或者三十七旬,兩個祭祀周期相當于兩個太陽年的時間。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