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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性質概論
來源:互聯網

《商業性質概論》是愛爾蘭經濟學家理查德·坎蒂隆創作的經濟學著作,于1755年首次出版。

坎蒂隆在《商業性質概論》中闡述了經濟體系之間的關系和運行的重要原理。他深入分析了生產交換的循環過程,指出其重點在于地主的貨幣支出。坎蒂隆認為,社會財富是農業中生產出來的農產品及其必需品,財富來源于農業生產。他在農業領域中系統考察了農業產品如何經過流通而在社會各階級之間進行分配的過程,初步闡述了土地所有者的支出與國民生活的關系。他還論述了農業的優越性及其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作用。他對社會生產各部門內在聯系進行了揭示,除了論述農業的重要之外,還提出了各產業部門之間保持經濟協調的思想,并且對價值、貨幣、利息、工資、企業家等領域進行了開創性的深入研究。

《商業性質概論》是理查德·坎蒂隆唯一的一部經濟學著作,該書典型地反映出了坎蒂隆的重農思想,就其思想和理論內容而言是重農主義的重要先驅。這部著作對法國重農學派和英國經濟學家的影響深遠。

內容簡介

《商業性質概論》一書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共十七章,論述以物質財富生產為基礎的社會經濟橫向的發展,亦即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和層次,社會分工的發展,社會人口劃分的經濟依據,以及在交換中包含著的產品價值決定的規律。

第一章開頭指出“土地是所有財富由以產生的源泉或質料。人的勞動是生產它的形式:財富自身不是別的,只是維持生活、方便生活和使生活富裕的資料。”第一部分的各章都是圍繞這一中心議題而展開的。第二章至第六章討論了與土地耕種有關的村莊、集鎮、城市和都市問題。理查德·坎蒂隆提出了“土地所有者階級是一國所有階級和居民生存和致富的基礎”的論點。這一論點在第十二章中又得到進一步的闡述。隨著市集、城市和都市的形成和發展,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也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價值決定和市場價格變動的問題必然產生;在社會各階級中,小業主、租地農場主和農業工人等等的收入如何決定的問題也必將出現,對這些問題的論述便構成了第七章至第十一章的主要內容。第十二章至第十六章進一步論證了第五章提出的論點,即土地耕種的產品如何成為整個社會的基礎,怎樣影響著這個社會的市場價格決定、商品交換的發展、人口的增減和財富的增長等。第十七章是相對獨立的一章,論金屬和貨幣特別是黃金和白銀,起承上啟下的作用。

第二部分共十章,討論在產品交換中的貨幣流通規律,以及貨幣利息問題。

這一部分實際上是理查德·坎蒂隆的貨幣利息理論。其中第一至第八章著重闡述了貨幣流通量、貨幣流通速度與市場上的商品量之間的關系等問題。第九至第十章研究利息問題,主要闡述了利息的來源和基礎以及決定利息水平的因素。

第三部分共八章,論述對外貿易,以及由此涉及的貨幣制度和銀行等有關問題。

第一章至第三章概括論述了對外貿易理論。第四、第五章研究金屬貨幣的價值決定問題。第六至第八章討論了有關銀行及信用問題。

作品目錄

導言

創作背景

理查德·坎蒂隆的主要經歷在法國,所以他的經濟學研究以法國為對象。盡管他以掙錢為生活的目標,卻寫出了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經濟學論著《商業性質概論》。

《商業性質概論》完稿于1730—1734年間,原稿用英文寫作,坎蒂隆又譯成法文。1934年坎蒂隆在倫敦寓所被殺害,由于被害時房屋被焚連同其英文原稿也一起被焚毀。法文手稿曾在重農學派的重要代表人物米拉波手中保存長達16年之久。1755年這部著作的法文版正式出版。

作品思想

1、財富和價值理論

《商業性質概論》提出了財富的定義,指出土地是所有財富由以產生的源泉或質料,人的勞動是生產它的形式。這就是說自然因素土地和人的勞動是共同創造財富的兩個因素。這個定義相對于重商主義的財富即是金銀的觀點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歷史進步,為使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從流通領域轉向生產領域提供了前提。

由于物品的生產離不開土地和勞動,理查德·坎蒂隆認為物品的價格或內在價值,在考慮到土地的豐度或產物以及勞動的質量的情況下,是衡量生產該物品所使用的土地和勞動的數量的尺度。這就是說,生產物品所使用的土地和勞動,是決定該物品內在價值的因素。坎蒂隆還以谷物為例分析了物品價格與內在價值之間的關系。雖然谷物的真實價值等于生產這些谷物所使用的土地和勞動,但由于谷物有時過于充裕,有時過于稀缺,從而使谷物的市場價格有時低于、有時高于其內在價值,即造成市場價格的上下波動。然而他認為,在組織完善的社會中,物品的市場價格不會過于偏離內在價值。理查德·坎蒂隆認為,不僅一般物品的價值由生產它的土地和勞動的數量來決定,金屬的真實價值或內在價值同在金屬生產中所使閑的土地和勞動成比例。而金屬的市場價值,同別的商品和產品一樣,根據需求狀況,隨著它們的充裕與稀缺程度而變化,有時高于、有時低于它們的內在價值。坎蒂隆把金銀作為一般商品看待,這一點又是同重商主義的觀點相對立的。

2、勞動價格理論

坎蒂隆認為物品的內在價值由土地和勞動決定,因為勞動者必須依靠土地產品維持生活,在勞動價值和土地價值之間,似乎能找到某種等價關系理查德·坎蒂隆分別不同情況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分析。他把一國君主和土地所有者以外的居民分為兩個階級:業主和受雇者。他認為,所有業主似乎都是靠不固定的工資為生,而其他人在能得到工資的情況下,則是靠固定的工資為生的。盡管他們的工作和地位可能非常不同。這里,所謂業主的工資,實際上是指資本家的利潤,這種看法當然是不正確的。對于受雇者,坎蒂隆認為一個最低級成年奴隸的勞動的價值,至少應等于莊園主用于給他提供食物和生活必需品的土地數量加上為把一個孩子撫養到能夠勞動的年齡的土地數量的兩倍。換句話說,一個最下等的奴隸的日常勞動,在價值上等于維持他的生活所需要的土地產品的兩倍。這是因為,根據哈利博士的計算,當時有一半的孩子不到主7歲就夭折了,因而為了讓一個孩子活到工作年齡就必須養兩個孩子。而為了把兩個孩子中的一個撫養成人或養到可以工作的年齡,需要有同養活一個成年奴隸一樣多的土地。根據同樣的道理,他認為一個自由勞動者的勞動,在價值上也應等于他維持生活所需的土地產品的兩倍。更進一步,他認為可以用同樣的方法來估價工匠的勞動,他們的勞動在價值上應等于他們所消費的土地產品的兩倍。通過上述分析,理查德·坎蒂隆最后得出結論:一天的勞動的價值同土地的產品有關,任何東西的內在價值可以用在它的生產中所使用的土地的數量以及勞動的數量來度量;換言之,它的內在價值可以用其產品將被分配給耕種它的人的土地的數量來度量。

3、貨幣理論

對于貨幣的研究是《商業性質概論》的重點之一,書中從不同方面論述了這一問題。

首先,關于貨幣的起源和作用。坎蒂隆認為,在交換過程中,人們不得不尋找一種共同尺度,以衡量他們所希望交換的產品和商品的比例與價值,這種共同的尺度就是交換價值即貨幣。在歷史上,諸如鐵、銅,銀、金等金屬都曾充當過共同的價值尺度,但最后只有黃金和白銀才得以固定充當貨幣。這是因為黃金和白銀具有體積小、質量相同、易于運輸,可分割、在分割時不會造成損失,易于保管、用它們制造的物品美麗而明亮、幾乎可以無限期地使用等特性。因此,各國都使用黃金和白銀作為貨幣或共同的價值尺度。他還進一步分析,由于黃金和白銀具有同在它們的生產中所使用的土地和勞動的數量成比例的價值,因此,從土地與勞動的角度看,必須在事實上和現實中同它所交換的物品相等,否則它就只有想象的價值。同當時流行的貨幣名目論相反,理查德·坎蒂隆堅持認為,金銀不只具有想象的價值,而且必須具有內在真實價值,即生產金銀時所耗費的土地和勞動的數量。

其次,關于貨幣流通量。威廉·配第曾假定當時流通中的貨幣量等于全部土地年產品的十分之一,但是他沒有提出理由。坎蒂隆則通過分析,論證了配第的這一結論。他是這樣來論述的:通常一個租地農場主必須產生三份地租,即付給土地所有者的主要的和真正的地租;他用于維持自身以及雇來耕種土地的那些人和馬匹的生存的地租,應歸他所有從而使他的經營有利可圖的地租。從這里可以看出,真正能夠稱作地租的只有第一份,它必須以貨幣的形式付給地主。因此,從價值來說,這部分地租等于全部土地年產品的三分之一,而流通中的貨幣,根據假定等于土地所有者所有地租的三分之一。所以他得出結論:在一國流通中的貨幣,其價值等于全部土地年產品的九分之一。再次,關于貨幣流通速度。理查德·坎蒂隆提出,在考察流通中的貨幣量時,還必須考慮到貨幣流通速度,而影響一國貨幣流通速度的因素是復雜多變的。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化,直接影響了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這里坎蒂隆所說的貨幣僅指金屬貨幣,因此他論述的只是金屬貨幣的流通規律。

最后,在貨幣流通量和商品價格水平之間的關系問題上,坎蒂隆是早期貨幣數量論的完整的表達者。與其他貨幣數量論者不同,他認為貨幣和商品在進入流通前本身具有價值。他還認為,貴金屬礦藏的開發、外國提供的補貼、外國人家庭的移居、外交使節和旅游者的駐留和經常性的年度貿易順差都會導致一國流通中的貨幣數量增加。不論是哪一種原因引起的流通中貨幣數量的增加,都會引起商品價格的上漲。如果流通貨幣量的增加由銀金礦的開采而引起,則金銀礦的所有者、企業主、礦主和所有工人的收入將有增加,從而使其按一定比例增加開支,對商品的需求增加,最終導致一切物品價格都普遍上漲。如果流通貨幣量的增加由對外貿易的順差所引起,則該國一切從事與對外貿易有關的商人、業主的收入將有增加,并使為外國人提供商品的大批工匠和工人得到就業機會,增加他們的收入,從而最終引起消費的增加和物價的上漲。但理查德·坎蒂隆認為,在流通貨幣量的增加和物價上漲的水平之間,并不存在嚴格的比例關系,不是說貨幣數量增加一倍,商品的價格就必然上漲一倍。坎蒂隆的上述分析對后來貨幣數量論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在資產階級貨幣理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4、利息理論

在坎蒂隆之前的經濟學家大多認為利息是同地租聯系在一起的,是由地租派生出來的。坎蒂隆則將利息與利潤聯系起來考察,并且認為利潤是利息的基礎。他認為,貨幣所有者所以把錢款貸放給借款人,是因為他預期借款人將會有一筆很高的利潤,這一利潤同借款人的需要和放款者的擔心與貪欲成比例。理查德·坎蒂隆認為這就是利息的來源。他進而認為,利息就是以業主所能得到的利潤為基礎的。其次,在一國利息率水平的決定問題上,之前流行的觀點認為,一國中貨幣數量的增加將壓低該國的利息率,因為在貨幣充裕的時候借錢比較容易。坎蒂隆認為這一論點并非永遠是正確的。因為一國中貨幣的充裕與稀缺永遠會提高或降低交易之中的一切東西的價格,而不一定與利息率有什么必然聯系。他認為,一國利息率的高低受多種因素影響,比如業主數目增加,預期他們能夠取得較高的利潤,貴族和土地所有者等人的巨大的開支,從國外進口一切物品等等。他反對國家人為地規定利息率,提出如果君主希望通過法律來調節現行利息率,這一調節必須以最高等級或大致相當于此的現行市場利息率為基礎,否則法律就不會有效力。他認為法律的限制只能增加交易的困難,從而提高而不是壓低利息率。這反映了新興資產階級要求自由發展資本主義的愿望。

5、重視農業的思想

《商業性質概論》一書實際上更多地在論述農業問題,特別是與土地耕種有關的問題,提出了一些關于農業的重要思想。

首先,許多富有的地主生活在同一個地方,這種聚集就構成所謂的城市。一個國家的所有階級和居民,其生存都要依靠土地所有者的開支。因此,城市的大小必須同生活在那里的地主數目,或更確切地說,同屬于他們的已作扣除的土地產品成比例。

其次,理查德·坎蒂隆提出一個國家的所有階級和個人都是依靠土地所有者維持生活和致富的。因為一國居民的生活資料不是來自租地農場主保留的三分之二,就是來自剩余交給地主的三分之一,總之,是來自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因此,他認為在一種經濟制度中,有權處置地產資本的是土地所有者,是他們推動著整個經濟,使之向最有利的方向發展。

再次,土地所有者的愛好、時尚和生活方式決定一國中土地的使用并造成一切物品的市場價格的變化。他認為,國內可能發生的需求變化,主要是由支配著三分之一土地產品的土地所有者造成的。雇傭工人和手工業者由于其收入微薄,一般很少改變其生活力式,因而需求不變,更談不上對市場價格發生影響。如果一個土地所有者想大大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想減少家庭仆役數目而增加他的馬匹數目,這樣就會改變他的土地利用,即本來用于養活這些居民的一部分土地將被改成草場以飼養新的馬匹。他一旦那樣改變生活方式,相對于居民的需求來說,谷物就會變得太多,于是谷物將會降價而干草將會漲價。理查德·坎蒂隆因此得出結論:土地所有者的愛好和時尚就是這樣地決定了土地的使用和需求的變化,而后者又導致了市場價格的變動。

最后,土地所有者的興趣、時尚和生活方式,還決定一個國家人口數量的變化。坎蒂隆認為,一個國家的居民人數取決于分配給他們的用來維持生活的資料。由于這種生活資料決定于土地耕種的方法,而這種方法又主要取決于土地所有者的趣味、興致和生活方式,所以人口的增減也是建立在這一基礎之上的。他進一步提出,如果所有土地都用于為人提供簡單的食物,那么,人類的數目就將以某種方式增加到土地所能供養的那個限度;如果人類擁有無限的生活資料,他們就會像倉里的老鼠那樣迅速地繁殖起來。

6、對外貿易理論

對外貿易理論反映了理查德·坎蒂隆作為由重商主義向古典政治經濟學過渡時期的經濟學家的特點。他一方面認為,一國的勞動愈多,該國就自然地被尊奉為富有,因而他著重論述了農業勞動或土地耕種對一國經濟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論述對外貿易時他又提出,對于一國實力的興衰來說,最重要的貿易是對外貿易,國內貿易在政治上并不具有同樣重大的意義,至關重要的是,任何時候都必須注意保持對外貿易的盈余。他對與外貿有關的銀行、信用、匯兌和金融投機的分析,還是達到了當時最高的水平。

作品影響

《商業性質概論》在經濟學說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一方面,它是在政治經濟學形成過程中,在亞當·斯密之前對該學科各種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第一次系統全面論述;另一方面,它對以后許多經濟學家都產生過影響,特別是祛國重農學派和英國經濟學家受影響最大。就其思想和理論內容而言,它是重農主義的重要先驅。

作品評價

英國經濟學家威廉姆·杰文斯:《商業性質概論》是政治經濟學的搖籃,它比我們所知道的任何一本書都更有資格被稱為“關于經濟學的第一篇論文”。

英國經濟史學家埃里克·羅爾:《商業性質概論》是《國富論》出版以前關于經濟原理的最系統的著作。

出版信息

《商業性質概論》于1755年在巴黎以法文出版,這是該書第一次正式出版;英譯本根據1755年出版的法文版由亨利·希格斯譯出,于1931年在英國出版;中譯本由余永定區、徐壽冠譯,商務印書館1985年出版。

作者簡介

理查德·坎蒂隆(Richard Cantillon,1680—1734)是一位英國富商。他原籍愛爾蘭,1716年遷居法國,在巴黎從事銀行和貿易業務。由于他的精干和努力,在很短的時間里銀行業務發展很快,并且成為約翰·羅的一個主要競爭對手。1719年法國“羅氏制度”實施過程中,坎蒂隆利用他熟悉的銀行信用知識趁機大賺了一筆,并從此退出該行業,與人合辦了一家普通的公司。此后他移居荷蘭,繼而定居倫敦。1734年,坎蒂隆在倫敦阿爾比馬爾大街的寓所被人謀害。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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