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規,也稱為惡意犯規,是籃球比賽中嚴重的侵人犯規行為。如果犯規的動作被判定為“不必要”或“過度”,有可能對被犯規球員造成傷害,則會被判定為惡意犯規。
簡介
1、犯規性質不同。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即以前的“故意犯規”),必須是帶有身體接觸的犯規,如推人、拉人、用球擊打對方等等。技術犯規,必須是沒有身體接觸的違犯。比如用下流的口語、下流的肢體動作侮辱、辱罵對方隊員、教練員、裁判、工作人員、觀眾、球迷,又比如扣籃后不是為了保護自己、對方而長時間地懸吊在籃圈上,再比如投籃成功后拿著球不讓對方發球故意延誤對方快速反擊等等。
2、罰則不同(也有相同的)。當違反體育道德犯規的隊員對在三分區域投籃的隊員犯規時,該投籃不中籃,那么按照投籃地點,判罰3次罰球加一次中線的發球權。當違反體育道德犯規的隊員對在二分區域投籃的隊員犯規時,投籃不中,按照投籃地點,判罰2次罰球加一次中線發球權。(這點與技術犯規罰則相同)當違反體育道德犯規的隊員犯規了,投籃隊員投籃進球有效,判罰1次罰球加一次中線發球權。所有對不是投籃隊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罰則都是2罰一擲。(這點與技術犯規罰則也一樣)而技術犯規的罰則統一都是2次罰球加一次中線發球權。
籃球運動中的故意犯規
NBA從90年代開始使用惡意犯規制度。目的是減少比賽中會使得運動員受傷的激烈犯規動作。NBA規則中,惡意犯規分為兩級,由裁判酌情判罰。“不必要”的犯規動作會被判罰為一級惡意犯規。“不必要”和“過度”的犯規動作會被判罰為二級惡意犯規。一級惡意犯規會被判罰一次侵人犯規,并給予被侵犯者的兩次罰球;投籃后無論中籃與否,球權歸被犯規方所有,于中線外擲界外球。領到兩次一級惡意犯規的運動員會被驅逐出賽場。二級惡意犯規的處罰更嚴重,除了上述處罰外,犯規運動員會被立即驅逐出賽場。2010年季后賽上對累犯球員有如下規定:一級惡意犯規會被記一分。二級惡意犯規會被記兩分。如果球員身背2分被判二級惡意犯規,則自動禁賽一場。如果球員身背3-4分被判一級惡意犯規,則自動禁賽一場。如果球員身背3-4分被判二級惡意犯規,則自動禁賽兩場。如果球員身背5分被判一級或二級惡意犯規,則自動禁賽兩場。
國際籃聯也有相似的規定。稱為“違反運動精神犯規”(對應一級惡意犯規)和“奪權犯規”(對應二級惡意犯規)。“違反運動精神犯規”相比一級惡意犯規增加了如下兩種情況:(1)為了阻止快攻球員前進引起非必要的身體接觸。(2)球員被對手從后面或側面引起非法身體接觸,該球員向敵籃前進,且該前進的球員和球及敵籃間沒有其他球員。
相關事件
1982年7月8日,西班牙世界杯賽半決賽西德對陣法國。兩隊90分鐘戰平,進行加時賽。
就在120分鐘比賽快結束的時候,法國人抓住了一次機會,做出了一連串令人叫絕的配合,一記長傳將球吊向門前,法國隊員巴蒂斯通飛馬殺到,一個漂亮的停球動作將球控制在腳下,直奔大門,形成單刀。眼看對手即將取勝,邁克爾·舒馬赫心急如焚,他用出了最毒的一計,一個箭步沖向巴蒂斯通,高高地用膝蓋頂了出去。巴蒂斯通因為速度太快,已經沒法停下來,活活地被舒馬赫放倒在門前。他的腹部撞在舒馬赫的膝蓋上,臉部也被舒馬赫的肩部撞了個正著。巴蒂斯通當場暈倒,整個下頜骨粉碎,血流如注。憤怒的法國人送給舒馬赫一個"屠夫"的外號。
參考資料 >
更讓人寒心的是字母倒地后的動作|阿德托昆博|雄鹿隊|福斯特|斯科特_網.網易.2021-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