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基磷酸是一種化學物質,適用于任何農作物,其化學性質穩定,無游離酸,長期使用土壤不板結。
簡介
【硝基磷酸銨】氮磷比例為2:1,總養分≥39%(26-13-0),符合農作物生長發育的需求,適用于任何農作物,其化學性質穩定,無游離酸,長期使用土壤不板結,所含氮為硝態氮,作物可直接吸收,無氨化損失,氮素利用率高,所含磷為水溶性磷,作物易吸收,見效快,使用該產品能顯著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學特性,增加作物抗逆性,增產效果顯著。
國家規范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鐵道部關于磷酸銨、硝基磷酸銨執行農用化肥鐵路優惠運價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計委)、物價局,各鐵路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磷酸銨”和“硝基磷酸銨”執行農用化肥鐵路優惠運價的請示》(新計價能(2004)1299號),建議對經鐵路運輸的磷酸銨和硝基磷酸銨實行優惠運價。經調查核實,磷酸銨和硝基磷酸銨屬于農用化肥品種,僅是名稱問題,應執行鐵路優惠運價。據此,決定對《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關于進一步明確農用化肥鐵路運價優惠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242號)發布的《實行鐵路優惠運價的農用化肥品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做相應調整。即在《目錄》中“磷酸二氫銨、磷酸氫二銨”加上括號,括號前增加“磷酸銨”,并增加一項“硝基磷酸銨”。調整后《目錄》附后,自2004年11月15日起執行。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
實行鐵路優惠運價的農用化肥品種目錄
硫酸銨、尿素、氯化銨、碳酸氫銨、氰氨化鈣、過磷酸鈣、重過磷酸鈣、鈣鎂磷肥、肥料級磷酸氫鈣、氯化鉀、硫酸鉀、磷酸銨(磷酸一銨、磷酸二銨)、硝基磷酸銨、硝酸磷肥、磷酸氫二鉀、硝酸鉀、硝酸銨鈣、鈣鎂磷鉀肥、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注:貨主實際填報的貨物品名中完整包含上述農用化肥品種名稱,附加文字主要是對上述農用化肥品種性態、用途進行說明的,也按上述農用化肥品種執行(用途說明為非農業用途的除外)。如:“涂層尿素”應按“尿素”執行:“農業用碳酸氫銨”應按“碳酸氫銨”執行等。
有關規定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鐵道部
通用型:15-15-15 45%
復合肥:16-16-16 48%
復合肥:17-17-17 51%
復合肥:18-18-18 54%
復合肥:15-10-15 40%
高氮型:25-0-0 25%
復合肥:30-0-0 30%
復合肥:30-5-0 35%
復合肥:30-0-5 35%
復合肥:28-5-7 40%
高磷型:18-22-5 45%
復合肥:16-26-6 48%
高鉀型:18-9-18 45%
高鉀型:18-10-20 48%
復合肥:15-5-21 41%
多彩控釋:24-14-10 48%
多彩控釋:22-8-12 42%
硫磷酸銨:20-20-24(S) 64%
硫磷酸銨:26-10-24(S) 60%
硫磷酸銨:16-20-24(S) 60%
硝基磷酸銨:26-13-0 39%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