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匯區申港街道(現名南匯新城鎮)正式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2012年11月,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浦東新區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批復》(滬府〔2012〕89號)),撤銷申港街道、蘆潮港鎮建制,調整老港鎮部分行政區劃,合并設立南匯新城鎮。原南匯區申港街道管轄范圍東至環湖東一路、南至海港大道、西至滬城環路、北至白荊路,區域面積22平方千米,東臨東海,西臨蘆潮港鎮,北臨書院鎮。
地理位置
位于東海 之濱、上海東南長江口,距上海市中心約75公里,南離洋山深水港32公里,北距上海浦東國際機場25公里。主城區以5.6平方公里的滴水湖為中心,推出“一湖三環”格局,依次為城市生活中心帶、城市公園帶和居住功能帶,是集中體現濱海都市的魅力和活力、展示新世紀城市建設水平和都市生活環境質量的標志性地區。
工作職責
街道辦事處工作職責:
1、指導、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其他工作,促進居民委員會自治。
2、落實社會救助,開展社區服務,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做好社會保險、勞動就業和其他社會保障工作。
3、依法負責轄區內的城市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臺、防震、防火、搶險、防災救災和民防、交通等工作。
4、開展計劃生育、環境保護和社區教育、文化、衛生、科普、體育等工作。
5、維護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和歸僑、僑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
6、參與檢查、督促新建、改建和聯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設施的落實和驗收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公建配套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管理監督。
7、組織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開展治安保衛、人民調解工作,動員居民參與治安防范,管理來滬人員。
8、組織領導街道經濟工作。
9、向區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辦理群眾來信來訪事項。
10、開展擁軍優屬,做好兵役工作。
11、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街道辦事處機關設8個科(室),即: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宣傳統戰科、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業發展辦公室、社會穩定辦公室(掛信訪辦公室牌子)、社區建設和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科。
直屬單位
1、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主要工作職責:承接政府部門為社區群眾提供的各類政務服務。
2、安全生產監察中隊
主要工作職責:受上級組織委托,負責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3、勞動保障事務所
主要工作職責:履行職責范圍內的勞動保障政務管理和事務性工作。
4、社會救助事務所
主要工作職責:履行職責范圍內的社會救助和事務性工作。
5、市容環境衛生事務所
主要工作職責:做好區域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