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年,英國設計師喬治·倫道爾(George Rendel)創造出了一種新型軍艦,在小艦體上加裝當時只有主力艦才裝備的大口徑火炮,當時被稱為倫道爾炮艇。這種船的實際用途并不是出海打仗,而是當作海上可以運動的炮臺,即水炮臺。一旦某港口局勢吃緊,需要加強防御,就可以臨時抽調一批這種浮動炮臺去設防。相比起修建在陸地上的炮臺來,水炮臺船成本低,可以運動,更具有實用性。而且船上裝備的火炮威力驚人,猶如一只小小的蚊子,看似不起眼,真要被叮上一口,也絕對不是什么好受的事情。因而蚊子船的命名不是表示這種船體小質弱。
簡介
“蚊子船”是一種船身較小、安有巨炮、能擊穿鐵甲的淺水炮船,為一種近海防御型炮艦。因船身極小,故稱。清薛福成 《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六年閏二月二十日》:“西國巡海洛杉磯快船隊而外,另有炮船一類,其大者亦能行遠;小者專以往來淺水,扼守口隘,英國號曰蚊子船。”鄭觀應 《盛世危言·水師》:“蚊子船者,助守炮臺及海口市之船,狀其渺小而名也,船僅十五六丈,吃水僅六七尺”。
光緒初年,洋務派的大臣認為外洋的蚊子船“輕快靈巧,迥異尋常”、“用以防守海口,操縱自如,且足以洞穿敵人鐵甲兵船,誠為海防第一利器”。因而福建省、直隸、山東省、廣東省各省相繼向外國訂購。
特點
19世紀中期左右的世界,大口徑火炮是最具威勢的兵器。在海洋上,它的搭載平臺就是大型鐵甲艦,而陸地上,則是堅固的炮臺工事。但結果,鐵甲艦和炮臺發展成了一對相生相克的冤家,相對于鐵甲艦,炮臺上黑洞洞的巨炮陰森可怖,而炮臺由于是固定的建筑,萬一鐵甲艦不進入自己的防守范圍,而是另辟蹊徑,暗渡陳倉,炮臺就成為虛設。
為解決這一對矛盾,當時各國的陸海軍界都絞盡腦汁,結果往往落入無限增大火炮口徑、威力的俗套。而由倫道爾的Staunch創造了一種全新的武器——“水炮臺”,即水上的炮臺,外形看上去是艘船,實則并不作為軍艦來使用,搭載巨炮的小船只不過是火炮的安裝平臺而已。水炮臺和同樣裝備大口徑火炮的鐵甲艦相比,造價上可謂天壤之別,但裝載的火炮所具有的威力卻并無太大不同,屬于低成本、極具性價比的火炮搭載平臺,雖然不能到大海上與鐵甲艦爭雄,但是它搭載的火炮同樣可以給鐵甲艦以巨大的威懾,近海防御時占有優勢。而相對于耗費大量土木人工,經年累月構筑起來的陸地炮臺,水炮臺在價格低廉的優勢之外,還有一個更大的優勢,即這種炮臺是可以移動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大量布置到需要加強的瀕海地域,“駐扼口隘其力能拒甲艦”,短時間內即能構成一個海上的炮臺群。
實際上,這種軍艦存在很大的缺陷,就是不能進行遠洋作戰,只能扼守海口市,這一點,無論中國人還是英國人,都要在用了之后才能注意到。對于西方艦船眾多,各型艦只分工明確的大海軍國家而言,該船在配合陸地炮臺防守,進行近海防御具有一定價值。而全無海軍基礎的中國想以其作為海軍主力艦,則完全不適用。
北洋水師的蚊子船
北洋水師的六艘蚊子船(鎮 東、鎮 西、鎮 南、鎮 北、鎮 中、鎮 邊)均由中國海關駐倫敦辦事處主任金登干向英國阿姆斯特朗(Armstrong)工廠訂購,英國著名艦船設計師喬治·倫道(George Rendel)設計,米切爾(Mitchell)船廠建造。“鎮東、西、南、北”為同級,原為南洋水師定購,1879年11月30日各艇駛抵大沽口交貨時,被李鴻章留用于北洋政府水師,而將北洋早年購買的4艘舊蚊子船撥給南洋。“鎮中”、“鎮邊”為另一級,原為北洋代山東 省定購,1881年8月22日駛抵大沽口時亦被編入北洋水師。
蚊子船回國之初,在中國基本沒有近代化海軍基礎的情況下,一度成為中國海上武裝的骨干,頻繁在近海出現、游弋,但只適應近海防御,無法出遠海決勝負。清政府內部有關海防的思想開始發生悄然變化,購買新式碰撞巡洋艦、大型鐵甲艦的計劃被提到議事日程。清廷訂購2艘新型的撞擊巡洋艦“超勇”、“揚威”,之后更是購辦了威震東亞的大型鐵甲艦“定遠”、“鎮遠”,這些大型軍艦回國后,只能用于近海守口的蚊子船,逐漸顯得不再重要。
北洋水師成軍后為減少軍艦機器損耗,延長使用壽命,節省經費,只留2艘鎮字炮艦在海上執勤,其余各艦人員均并入“定、鎮”鐵甲艦。
1894年夏,中日兩國爆發中日甲午戰爭。戰爭開始后不久,北洋政府所有蚊子船全部予以啟用,重新編制人員,再度活躍于近海,主要負責防護威海、旅順等要港。此型艦在威海衛之戰后全被日軍擄去,甲午海戰中未起作用,李鴻章因購買此型艦而倍受朝野抨擊。
鎮字軍艦被日軍擄去后,于1898年三月二十一日改為二等炮艦級。 1903年八月二十一日六艦一同除籍成為雜役船。其中“鎮東”艦1906年六月八日報廢,1907年轉售;“鎮南”艦1908年五月十五日報廢,于1913年轉售;“鎮西”艦於1908年五月二十三日專隸文部省;“鎮北”艦1906年六月八日報廢, 1909年轉售。“鎮中”與“鎮邊”兩艦由于船齡較新,在1900年庚子國變八國聯軍入侵中國時被日軍派赴大沽口巡邏;兩艦皆于1906年六月八日報廢,“鎮中”艦于1909年轉售,“鎮邊”艦則于同年七月十六日改隸司法省。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