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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R中國文化獎
來源:互聯網

CSR中國文化獎是國內首個高規格的、以表彰企業社會責任在文化領域貢獻的獎項。自2014年首次舉辦以來,以其專業、公益、傳播力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認可和歡迎。

文化是一個民族的靈魂,是一個國家乃至全世界都不容忽視的主題。文化繁榮對推動中國社會的發展、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和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都有著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優秀傳統文化更是建構我們民族精神家園的基石,保護和傳承傳統文化是社會的需要,也是有識之士的共同心愿。2014 年“CSR中國文化獎”一經設立就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經過兩年時間的行動與宣傳,有數百家企業和數十萬人在“CSR中國文化獎”的引導下有意識擔當起文化領域的社會責任,積極行動,發揮自己的光與熱,照亮身邊的人與企業,起到社會帶動和模范作用,有的成立文化專項基金,有的支持文化教育和文化建設、有的鼓勵文化交流,有的保護文化遺產,有的支持文化研究……其中很多項目已經取得,或者正在取得良好的成績和深遠的影響。

“CSR中國文化獎”的獎項評價不僅僅著眼于項目的實際產出和效果,更加專注于文化項目的社會影響力、社會創新、社會參與、文化公益專業性,以及企業決策層和治理層的重要貢獻。評選通過全年跟蹤調研,網絡公眾投票與評審專家投票等環節,年終授予優秀企業及個人榮譽,對企業在文化領域履行社會責任有著重要指導意義和參考價值。

歷史沿革

2014年8月,人民日報社國家人文歷史》雜志社發布“CSR中國文化獎”及其評價體系,這是國內首個專注于企業承擔文化發展責任的評價體系。作為人民日報社旗下唯一專注于文化、歷史領域的期刊,《國家人文歷史》雜志希望能夠藉“CSR中國文化獎”推動CSR在文化領域的發展,拉動更多企業參與到文化保護中去,在推進文化公益事業的同時完善文化市場、弘揚傳統文化、傳播文化價值。

2015年1月23日,人民日報社《國家人文歷史》雜志社主辦的“新方向 新高度——2014年度CSR中國文化獎”頒獎典禮在北京櫚園黃花梨炎黃藝術館舉行。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胡振民、人民日報社副社長張建星、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何建明、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黨委書記張慧光、煤炭文工團團長瞿弦和、中國導演協會會長李少紅、作家陸天明、社科院近代史學者雷頤、圍棋九段選手江鑄久等,與知名企業負責人、CSR研究機構等聚集一堂,總結、交流2014年企業在文化領域履行社會責任的經驗與成果。典禮共頒出7個獎項,均為2014年度在社會責任文化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與個人獲得。

2016年12月22日,由人民日報社國家人文歷史》雜志社主辦的以“開放·共享”為主題的2016年度第三屆“CSR中國文化獎”頒獎盛典在北京成功舉辦。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胡振民,人民日報社副社長張建星,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十屆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甄硯,中國文藝網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夏潮,故宮研究院院長、原文化部副部長鄭欣,中國美術家協會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秘書長徐里,《國家人文歷史》雜志社總編輯王翔宇、中國電影導演協會會長、著名導演李少紅、人民日報文藝部副主任李舫、國家一級編劇、著名作家陸天明等領導和文化藝術界知名人士出席頒獎盛典并為獲獎企業和個人頒獎。

介紹

在中華文化的復興和發展過程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將發揮越來越顯著的作用。“CSR中國文化獎”著眼于企業在文化領域中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通過企業促進文化發展,支持文化教育和建設,鼓勵文化交流,加強文化研究,推動文化傳承和創新。

2016年的“CSR中國文化獎”希望可以進一步促進與推進企業文化項目的良好實踐,倡導文化促進工作中的跨部門合作,完善企業文化促進工作的政策建設。

1. 企業社會責任成為重要的社會創新機制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于各種所有制形式的企業提出一個共同要求,就是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可見,企業社會責任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成為政府重要的公共治理議題。同時,在社會管理層面,企業社會責任非常契合社會管理的載體從“單位”到“社區”的轉變,幫助企業所在社區優化社會管理,實現企業和社會管理的雙贏。

回顧企業社會責任在中國的發展歷程,從當初企業合規的被動需求到戰略企業社會責任的主動出擊,再到如今的企業責任社會化的階段,即企業通過跨界合作與其他的企業、社會組織、政府、公眾,系統地催化整個社會的創新體系,探索解決社會問題的新機制,推動社會發展。

因此,企業社會責任在中國已經成為創新“社會協同”的實踐模式,建立企業、社會和政府的合作伙伴關系,整合資源解決社會問題的重要社會創新機制。

2. 文化強國需要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黨的十八大報告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發揮文化引領風尚、教育人民、服務社會、推動發展的作用。”

此外,文化也是一個民族的靈魂,是一個國家乃至全世界都不容忽視的主題。它承載了人類發展的歷史,同時指引著我們奮斗的方向。文化是社會的基石,它以其獨特內容的豐富性,長久占據著不可動搖的地位。文化發展也是社會發展更高層次的目標和追求。中國改革與發展的成功需要建立在中華民族的文化包容和文化認同基礎之上,文化發展對推動中國社會的發展、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和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都有著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一個國家的文化實力和競爭力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的重要標志。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關鍵是增強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國家、企業、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體,都需要積極探索如何履行文化創造的責任,其中企業社會責任顯得尤為重要,一方面企業掌握著豐富的文化支持資源,從資金幫扶、技術支持到管理經驗不一而足;另一方面,企業家群體是最富有創新精神的群體,而企業家精神對于中國文化保護和文化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引領作用。

3. 企業承擔文化發展責任的國內外現狀比較

企業在文化領域履行社會責任主要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企業通過具體的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繁榮社區文化生活,增強企業員工志愿者和社區的文化歸屬感;反過來這些社區文化項目往往成為企業創新商業機會和多方利益相關者溝通的契機。

在企業開展的社區文化項目中,諸多跨國公司已經形成了協助社區發展社區文化發展的傳統和慣例;而在全球化背景下,這些有著優秀文化發展實踐的公司正在將這一傳統運用到中國文化保護和文化促進的項目之中。另一方面是企業的文化贊助,即企業為文化事業提供資金支持,具體形式多種多樣,有的企業直接成立企業基金會,專門用于公共文化事業,有的企業則是為國家文化項目或社會組織的文化基金提供公益捐助。

在文化贊助領域,國外相關公共政策也已經非常完備。以法國為例,1987年7月,法國國民議會就通過了文化贊助的相關法律,1990年又通過了關于企業基金會的法律。2003年,針對提供贊助的企業和個人所得稅減免幅度不高的問題,法國國民議會通過了《文化贊助法》修正案,被稱為“阿亞貢法”。該修正案規定企業在贊助公共文化藝術之后,其當年上繳的稅收可以減去捐贈總額的60%,減免最高額度不超過總營業額的0.5%,超出部分可順延至此后五年繼續享受減稅。舉例來說,一家企業如果出資10萬歐元贊助文化事業,其當年應交稅金中可減免6萬歐元,如果該企業當年稅收總 額不足6萬歐元的話,多出的減免部分順延到此后財政年度,這一政策對于調動企業文化捐助的積極性是不言而喻的。

對比之下,我國目前激勵企業履行文化發展的公共政策還很不完善,稅收是目前制約企業、個人捐贈以及公益基金會進一步做大做強的核心問題。尤其是文化贊助事業更需要國家進一步激勵企業,因為國內外經驗表明,文化事業需要企業的長期公益投入,更需要有遠見卓識的企業成立企業基金會來拉動文化事業的長足發展。近年來適合中國慈善行業發展的稅收優惠體系初步成型,但還存在著一些障礙。盡管如此,在中國已經有企業發起成立專門的文化類基金會,成為企業社會責任文化領域中的先行者。

評選范圍

傳統的企業社會責任(CSR)項目大都聚焦于教育、扶貧和醫療衛生等基本社會公共服務提供的層面,而文化是CSR龐大體系中一個重要而獨特的領域,其涵蓋了眾多的內容,不同文化形式的發展都將為企業提供巨大的推進力,企業內部的人文建設,對外的企業形象、社會公信力都在不同層面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CSR中國文化獎”的獎項設置不僅僅著眼于項目的實際產出和效果,更加專注于在推廣相關文化項目項目的社會影響力、社會創新、社會參與、文化公益專業性,以及企業決策層和治理層的重要貢獻。

在評獎角度的選擇上,我們綜合了結果評估、社會影響力評估、過程評估和公益專業性評估,力求全方位展現企業社會責任文化發展項目的優秀實踐。

本屆“CSR中國文化獎”共設置8個獎項,其中6個企業獎項,2個人物獎項。獎項名稱、評獎角度及評價指標如下:

1. 獎項說明

2. 評選標準

1) 最佳杰出貢獻獎

2) 最佳影響力獎

3) 最佳創新實踐獎

4) 最佳社會參與獎

5) 最佳戰略公益獎

6) 年度傳媒責任獎

7) 領軍人物獎

8) 杰出貢獻人物獎

歷屆情況

2015年CSR中國文化獎 杰出貢獻人物獎 劉啟后

2015年CSR中國文化獎杰出貢獻人物獎僑福建設集團發起《鯊魚與人類》為題的國際巡回藝術展,推廣“保護鯊魚,拒食魚翅;拒絕過度捕撈,維護海洋生態平衡”的公益理念,原僑福集團主席黃建華獲獎。

2016年CSR中國文化獎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發起的“媽媽制造·火焰計劃”

2019年1月11日,2018第五屆CSR中國文化獎在北京成功舉辦。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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