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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用檢(1528年—1611年),字克賢,號魯源,浙江金華府蘭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進士,曾任刑部主事,提出《恤囚議》。后調任禮部儀制司,上疏請正郊廟之禮。出補山東省按察副使,專抑豪強。調任江西省參議,好賢重士。為陜西省督學,厘正文體,精勤課教,得士尤盛。再調任蘇松參政,適有吳江災民喧擁軍門,巡按欲治之以罪。用檢進言:“人有急則呼天呼父母,此嗷嗷者是也。”請從寬不究。母喪服除后補福建省兵備道,升任廣東省按察使。其時粵人往泰國、占城等地航海經商者近萬人,常與內地奸徒勾結生事。
人物簡介
徐用檢(1528—1611),字克賢,號魯源,蘭溪市人。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進士,授刑部主事,條陳《恤囚議》。調任禮部儀制司,上疏請正郊廟之禮。出補山東省按察副使,專抑豪強。調任江西省參議,好賢重士。擢為陜西省督學,厘正文體,精勤課教,得士尤盛。再調任蘇松參政,適有吳江災民喧擁軍門,巡按欲治之以罪。用檢進言:“人有急則呼天呼父母,此嗷嗷者是也。”請從寬不究。母喪服除后補福建省兵備道,升任廣東省按察使。其時粵人往泰國、占城等地航海經商者近萬人,常與內地奸徒勾結生事。用檢設法防止,其患漸息。繼任河南省布政使,興學濟貧,剔除歷年積弊。后以太常寺卿致仕。為官30余年,蹤跡半天下,而清操始終不易。生平致力理學,曾三赴婺州崇正書院,兩赴新安霞源講學。講期日手一編,寢食不釋。
主要作品
著作有《婺州新安紀》、《會友聲編》、《己亥二錄》、《五經辨疑》、《劍虔錄》等。又匯錄薛瑄、陳獻章、王守仁三家語錄,分類編成《三儒類要》。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