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鐘岳(1855~1907),字菘[sōng]生,一字申甫,號晴嵐,安丘市縣輝渠鎮謀家河村人,清末官吏。
18歲中秀才,39歲中舉人,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中進士。此后代理衢州市府江山市縣令。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正月調任山陰縣縣令。
1907年10月29日(光緒三十三年九月廿[niàn]三日)上午9時許,乘家人不備,在寓中懸梁自縊,年僅53歲。
人物生平
奉命查案
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冬,秋瑾與徐錫麟等光復會領袖在上海集會,密議在浙江省、安徽省兩地舉行推翻清朝政權的起義,約定由秋瑾負責組織浙江起義,徐錫麟負責發動安徽起義。
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正月,秋瑾從上海市回到家鄉浙江山陰縣,任大通學堂督辦,主持校務。大通學堂原為徐錫麟、陶成章等創辦,是光復會訓練干部、組織群眾的革命據點。秋瑾到大通學堂后,為了積蓄革命力量,成立了“體育會”,招納會黨成員和革命青年,進行軍事訓練,培養軍事人才,同時積極聯絡浙江各地會黨,組織“光復軍”,推舉徐錫麟為首領,自任協領,計劃于農歷六月初十在浙皖兩地同時舉事。
1907年7月6日(光緒三十三年五月廿六日)徐錫麟在安慶市倉促起事,旋即遭到鎮壓,徐錫麟被殘忍殺害。浙江巡撫張曾揚(張之洞侄曾孫)聞訊,急電紹興市知府貴福,立即查封紹興大通學堂,拘捕徐錫麟同黨秋瑾。由于大通學堂校址在山陰縣縣內,貴福便命令到任不到半年的山陰縣令李鐘岳負責查抄大通學堂。
1907年7月13日(光緒三十三年六月四日)午后,貴福威脅李鐘岳:“府憲命令,汝延不執行,是何居心?限汝立即率兵前往,將該校師生,悉數擊斃,否則我即電告汝與該校通同謀逆,汝自打算可也。”隨后命李鐘岳將秋瑾等人押回山陰縣署繼續審訊。7月14日,貴福又命李鐘岳赴城外查抄秋瑾的娘家。為了防止查出秋瑾革命的證據和連累更多的人,李鐘岳故意不讓手下人搜查秋瑾居住的小樓,草草收兵,結果無獲而歸。
審斬秋瑾
1907年7月14日(光緒三十三年六月初五日)下午,李鐘岳奉命提審秋瑾。
1907年7月15日(六月六日)凌晨,李鐘岳將秋瑾提至大堂行刑。
義殉秋瑾
李鐘岳離職后寄住杭州市。在杭州寓所里,他終日悶悶不樂,反復念叨“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之句,對秋瑾之死深感內疚。他經常獨自一人將密藏的秋瑾遺墨“秋雨秋風愁煞人”七個字“注視默誦”,并對此泣下,甚至到了一天三五次、以至七八次的地步。聞者皆慰藉李鐘岳,但李鐘岳在良心的自責下始終不能釋然,并漸萌殉身之念。他先是幾次自殺未遂,一次躍井被救不死,數日又結繩老樹,卻被夫人發現,于是家人防范,不敢遠離,但他死志已決。
1907年10月29日(光緒三十三年九月廿三日)上午9時許,李鐘岳乘家人不備,在寓中懸梁自縊,年僅53歲。
家族成員
史籍記載
《續安丘新志》
后世紀念
辛亥革命成功后,秋瑾案昭雪。孫中山親筆為秋瑾女士題寫“巾幗英雄”四個大字,并書楹聯一副:“江滬矢丹忱,感君首贊同盟會;軒亭灑碧血,愧我今招俠女魂。”浙江省革命先哲褚慧僧先生與秋瑾生前摯友吳芝瑛、徐寄塵女士于1912年在西湖建秋瑾墓和鑒湖女俠祠,特將李鐘岳的“牌位”祀于祠中,上題“清山陰知縣李鐘岳之神位”,下書“李鐘岳先生,安丘市縣人,秋案中有德于女俠”,以紀念李鐘岳保護秋瑾和為秋瑾殉道的悲壯義舉。
人物評價
李鐘岳,一個舊體制下的七品官員,面對當局腐敗和政權風雨搖擺的局面,仍勵志做人做官做事。他十分愛慕革命志士秋瑾的才華,常以其“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之詩句,教育自己的兒子:“以一女子而能詩,勝汝輩多矣!”
參考資料 >
清末民間輿論與官府作為之互動關系-以張曾敭與秋瑾案為例.中華勵志網.2016-04-11
忍痛殺秋瑾,他負疚自縊.濰坊晚報數字報刊.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