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奉還(本國語言名:たいせいほうかん)是指1867年10月在日本發生的事件。
德川慶喜在第二次征長戰爭失敗后,實行了以軍事改革為核心的“慶應改革”,試圖通過法國支持強化幕府體制。與此同時,倒幕勢力加速聯合,薩摩等藩召開“四侯會議”后,武力討幕派逐漸占據上風,促成《薩土盟約》及薩、長、藝三藩出兵同盟,并獲得了日本天皇的“討幕密敕”。面對攻勢,德川慶喜接受土佐藩《關于奉還大政的建議書》,于1867年11月形式上將政權交還朝廷。但天皇隨后頒布的三項指示及后續詔書,使德川慶喜仍實際掌握內政外交實權,導致“大政奉還”徒具虛名,未能改變幕府與倒幕派的根本對立。
大政奉還的實施體現了土佐藩的影響力,以及朝廷對德川家族的妥協。因朝廷無力掌權,其他勢力難敵德川,德川慶喜重掌實權。
事件背景
德川慶喜在第二次征長慘敗之后,面對內外交困的險惡形勢,清楚地認識到舊的封建統治再也不能原封不動地維持下去了,只有重整封建秩序,對舊的幕藩體制進行大規模的改革,才能保住和鞏固封建幕府的統治地位。于是,在他繼任將軍后,便勾結法國,積極著手大規模的幕政改革。當時年號為慶應(1865-1868年),故這次改革史稱“慶應改革”。
“慶應改革”得到了法國公使羅休的支持和指導,內容涉及政治外交、軍事和經濟等各個領域。在政治方面,主張把天皇氏作為國家的象征,用封建中央集權制代替封建領主制;在經濟上,主張改革稅制,擴大商貿,重整財政等;在外交上,主張開國通商、擴大影響,以便扭轉被動的外交困境;在軍事上,把軍事改革看作是整個改革的中心任務,主張擴張陸海軍,建立強大的幕府軍事力量。
事件經過
正當德川慶喜大力改革幕政、以挽救幕府危機的同時,倒幕勢力也取得了進一步的聯合和發展。幕府發動的第二次征長戰爭雖然失敗,但長州藩仍背著朝廷“朝賊”的罪名。為了爭取朝廷免除長藩的“朝賊”罪名和對付列強日益強烈要求的兵庫港開港問題,1867年6月,薩摩、越前、土佐和宇和島四藩,聯合在京都舉行“四侯會議”。會議雖因種種原因而失敗,但卻更堅定了參加會議的各藩實行武力討幕的決心。如大久保利通(1830-1878年)在會議失敗后,就認識到以“和平”方式實現倒幕是沒有希望的。他斷言:“如不準備兵力,張起聲勢,顯示大計已定,來為朝廷盡力,就很難打開局面。”于是,討幕派在會后又相互進一步簽訂了出兵討幕的盟約,并積極著手軍事上的準備,使武裝討幕又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
在堅決主張以武力討幕的勢力不斷發展壯大的同時,以坂本龍馬和后藤象二郎推進的“奉還大政”計劃也有了飛躍的發展。他們制定的《船中八策》受到土佐藩的重視和歡迎。
經過海上航行,坂本龍馬和后藤象二郎受到京都的土佐藩士們的歡迎。為了剝奪幕府將軍的權力,實現“大政奉還”,進而征得其他強藩的支持,1867年7月23日(舊歷6月27日),土佐藩的中岡盛太郎、坂本龍馬和后藤象二郎等,與薩摩藩的西鄉隆盛、大久保利通等人舉行了“三棵樹旗亭會議”,并以《船中八策》為藍本,締結了以實現“奉還大政”為目的的《薩土盟約》。《薩土盟約》是一個明確提出剝奪幕府將軍權力、把國權歸還朝廷的反幕盟約。除在總則中首先提出:“方今皇國之任務,以改革國體制度,監萬國而不恥為第一義”的宗旨外,還另立了7條具體原則。這7條原則的內容如下:
第一,議定天下大政之全權在于朝廷,我皇國之制度法則、一切萬機,均須出自京師議事堂;
第二,建立議事院,應由諸侯貢獻其經費;
第三,議事院應分上下院,必須從上自公卿下至陪臣、庶民之中選舉純良正義之士任議事官,再者,諸侯亦因其職掌自然要充當上院議員之任;
第四,無有以將軍之職務掌管天下萬機之理,自今應辭去其職,歸順到諸侯之列,將政權歸還朝廷,固不待言;
第五,各港外國之條約,須由新任朝廷之大臣會同諸侯之士大夫,在兵庫港訂立條理明白之新約,實施誠實之商法;
第六,朝廷之制度法則,雖依往昔之律例,但應參酌當今之時務,或者不當者,宜除弊革新,建立不愧于世界之國本;
第七,關于復興皇國議事之士大夫,應去私意,基于公平,制訂術策貴正實,不問以往是非曲直,以人心一和為主,決定此議論。
《薩土盟約》締結后不久,7月27日(舊歷6月26日),薩、長、藝三藩之間也締結了類似《薩土盟約》的約定書。《薩土盟約》雖然使更多的藩參加到倒幕聯盟中來,但由于它只要求將軍辭去官職,把大權還給朝廷,不廢除封建制度,甚至抬出天皇氏來維持封建統治,因此,它引起堅決主張以武力徹底打倒幕府的倒幕派的不滿。
于是,薩、長兩藩的武力討幕派進行緊急接觸,通過商談,于1867年9月19日,又重新達成出兵協議,使薩摩藩又回到武力討幕上來。9月20日,長州藩又同安藝藩達成了出兵討幕協議。這樣,終于在薩、長、藝三藩之間達成了共同舉兵討幕的約定書。倒幕派在三藩共同舉兵討幕的約定書達成后,進一步加緊武力討幕的準備工作。1867年11月3日(舊歷10月8日),他們在平安京召開秘密會議,研究部署武力討幕的具體計劃和軍事準備。他們在進行緊張的武力討幕準備的同時,還秘密加強做宮廷的工作,爭取得到天皇氏的支持。
明治天皇在倒幕派的積極活動下,日益支持倒幕派,不僅恢復了長州藩毛利敬親(1819—1871年)及其子的官職,還在1867年10月14日(舊歷)下達的“討幕密敕”中,明確指出:“不討此賊(幕府將軍),何以上謝先帝之神靈,下報萬民之深仇耶?”
事件結果
在倒幕派加緊倒幕準備的同時,主張以和平方式讓將軍把權力歸還朝廷的公議政體勢力也在積極地活動。當他們得知薩、長、藝三藩已結成出兵倒幕同盟后,認為如讓將軍主動把政權歸還朝廷,即可實現“奉還大政”,又可把將軍從滅亡中挽救出來,這是“恩義兩全之策”。為了實現所謂的“恩義兩全之策”,1867年10月29日(舊歷10月3日),后藤象二郎在土佐藩主山內豐信的建議下,以山內容堂的名義,向幕府提出了《關于奉還大政的建議書》。
處在窮途末路的德川慶喜,正對其統治吹之欲倒而一籌莫展。接到《奉還大政建議書》后,德川慶喜認為這是一個既能使倒幕派失去討幕理由而無法發起討幕戰爭、又能保持實力實權的良機。于是,他決定采納土佐藩的建議。1867年11月8日(舊歷10月13日),德川慶喜在京都二條城召開重臣會議,宣布接受土佐藩的《奉還大政建議書》,把政權奉還朝廷。11月9日(舊歷10月14日),德川慶喜又上奏朝廷,稱:“當今與外國交際日盛,政令不歸一途則綱紀難立。若改從來之舊習,政權奉還朝廷,廣盡天下公議,仰承圣斷,齊心協力共保皇國,必可與海外萬國并立。”
宮廷接到德川慶喜請求“奉還大政”奏稟后,立刻進行了討論。宮廷原不想接受德川慶喜“奉還大政”的請求,但在后藤象二郎等人的堅持和勸說下,于11月10日(舊歷10月15日)凌晨1時,決定批準德川慶喜的“請求”。
11月10日,德川慶喜正式得到天皇氏準其“奉還大政”的敕書。通過“奉還大政”,天皇雖然在名義上掌握了政權,但實際上,天皇根本沒有建立起運用權力的政權機構。所以,天皇在批準德川慶喜“奉還大政”的同一天,又向德川慶喜發出了三項指示,其內容是:天皇收回最高政權;迅即召集諸侯會議,決定一切政務;在未召開諸侯會議之前,仍由將軍照舊統治領地領民。
天皇的三項指示,正中德川慶喜的下懷。德川慶喜不僅沒有因“奉還大政”而失去權力,反而又明正言順地繼續掌握著內政大權。繼三項指示后不久,天皇氏又于11月17日(舊歷10月22日)下詔:政務暫且委托給德川慶喜,緊急的外交問題也由幕府與通曉外交事務的“兩三藩”(指薩、長、土三藩)會商。至此,天皇又把掌握日本的外交大權交給了德川慶喜,為德川慶喜重新掌握日本的內政外交實權開辟了道路,“奉還大政”成了徒有虛名。
事件影響
大政奉還的實行,體現了土佐藩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同時也表明當時日本中央政權對德川家族勢力采取了一定程度的妥協態度。當時朝廷本身缺乏獨立掌控政權的能力,即使德川慶喜名義上歸還了政權,但無論是朝廷公卿還是其他各藩的力量,都難以與德川氏相抗衡,德川慶喜仍有機會在明治天皇建立的新政府中重新掌握實權。事實上,朝廷在接受大政奉還后,仍然將重要政務交給德川慶喜處理,只是要求他需與其他藩主共同商議。由此可見,此時的中央權力實際上依然由德川慶喜所控制。
明治維新形成的統一政權不僅僅帶來了政治權力的合一和全國力量的整合,也為日本民族的意識覺醒打下了物質基礎。明治政府為了確保政權的統一、政令的順暢,取消了大名和公卿稱號,設立“華族”收回了各藩版籍,任命舊藩主為知事,廢除了藩主與家臣的主從關系,由此終結了地方勢力割據的局面,打破了日本國內的分裂與隔離。
參考資料 >
アジア歴史ラーニング|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アジア歴史ラーニング|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202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