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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洪
來源:互聯網

清洪,原名葉清福,1947年出生于馬來西亞,是一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業的資深律師。他在英國劍橋大學獲得法學學士國際法文憑。在成為律師之前,清洪曾在《遠東經濟評論》擔任助理編輯,并在香港擔任《衛報》的中國通訊特派員。1976年,清洪正式成為大律師,1988年成為御用大律師。

人物經歷

他在馬來西亞高中畢業后到英國劍橋大學入讀法律系。

1971年清洪取得法律學位后沒有立即加入律師行列,而是加入《遠東經濟評論》任助理編輯,后來獲派駐香港任中國通訊特派員,報道中國時事。

1976年,清洪取得香港特別行政區大律師執業資格,開始了他的律師生涯。

1976年,他代表武打明星陳惠敏,在被控毆打警員一案中辯護,成為他的成名作。

1978年電視藝員呂有慧與丈夫金童仍未離婚,有雜志報道她有婚外情,清洪代表她控告該雜志誹謗,結果勝訴獲得15萬元賠償,這是當時誹謗案的最高賠償金額。

清洪在職業生涯中處理過多起重要的案件。其中最為人所知的是他在商人林建名被控詐騙香港賽馬會20萬元的案件中的辯護。在這個案件中,清洪挑戰了全案的關鍵證物--一盒90分鐘的盒式錄音磁帶的可信性,最終使林建名被判無罪。

相關事件

清洪家境優渥,信仰密宗,他有9名生肖屬兔的契仔、契女。他在多年的職業生涯中,收徒無數,其中包括已故影星林黛獨子龍宗瀚香港高等法院前大法官王見秋的女兒王穎妤及周啟邦夫婦的兒子周國豐等。

參考資料 >

資料:謝霆鋒辯護律師清洪簡介.新浪娛樂.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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