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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原質(1351年—1402年),字希魯,出生于江浙行省臺州路寧海縣(今浙江寧波市寧海西鄉桑洲田洋盧村)。他是明朝的一位探花和官員,同時也是大儒方孝孺的侄子。盧原質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舉進士,殿試名列一甲第三名(探花),并被授予翰林院編修的職務。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他任太常少卿。在建文年間,他多次提出建言。朱棣發動“靖難之役”,攻破南京城后,方孝孺被“誅十族”。盧原質堅決不屈,與弟盧原樸等人一同被殺。
人物經歷
盧原質的母親是方孝孺的姑母,他的學問主要來自于方家。在洪武二十八年,他被任命為太常少卿。后來他被左遷為涑水河丞,他定期聽訟,及時斷案,屬吏也因為他的嚴謹而不敢誤期。他重視教化,愛護黎民,辦事公正不偏。他曾經說過:“寧以孤亢見黜,不忍厲民以媚人。”后來因為其他事情被逮捕,送至京城,地方的父老們前往京師為他求情,他因為清廉公正而得以復職。然而在翌年,他再次因為罪行被逮捕。當時各地的同罪者近千人,只有盧原質被復職為水丞,其他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建文時期,他在政事上也多次提出建議。然而在朱棣稱帝后,他和弟弟盧原樸因為方孝孺的案件而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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