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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彝憲(?—1635年),明朝末年宦官,崇禎時期的司禮太監。他在崇禎四年(1631年)九月被任命為戶工總理,權力大致等同于外總督和內團營提督。他的任命引起了給事中宋可久、馮元飆等十余人的勸諫,但崇禎帝并未接受。吏部尚書閔洪學也上疏反對,但崇禎帝仍然堅持。南京市侍郎呂維祺和禮部侍郎李孫宸也力諫,但崇禎帝并未聽從。
張彝憲在兩部之上,命郎中以下見他。工部侍郎高宏圖上疏請求歸鄉,被削籍罷去。張彝憲更加驕縱,扣押邊鎮軍器不發。管盔甲主事孫肇興彈劾其誤國,但崇禎反加罪于孫肇興,將其逮捕入獄,后發配軍中戍邊。主事金鉉、周鑣都上諫請斥去張彝憲。工部尚書周士樸和張彝憲不和,被詰問罷去。
崇禎八年(1634年)八月,撤監視總理。崇禎九年(1635年),命張彝憲守備南京市,不久死去。
人物簡介
彝憲按行兩部,踞尚書上,命郎中以下謁見。管盔甲主事孫肇興劾其勒邊鎮軍器不發,被遣戍。主事金、周以諫斥去。工部尚書周士樸以不赴彝憲期,罷去。迫使工部尚書曹屢疏乞歸。六年(1633)六月,請催賦1700萬。七年(1634),又有朝覲官冊之奏。九年(1636),守備南京。
參考資料 >
《明朝宦官》 說 明(13).搜狐網.201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