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貽范(?-902年12月16日),字垂憲,唐朝末年宰相,京兆萬年(今陜西西安)人。李曄被鳳翔節度使李茂貞及其宦官盟友韓全誨控制時,韋貽范被拜為宰相。曾任工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后被貶為龍州剌史,最終在通州去世。
簡介
韋貽范(?—902)唐末人。字垂憲。以龍州剌史貶南通州。天復元年(901),聞昭宗在鳳翔府,奔赴行在,行遷給事中。由李茂貞薦升為工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度支。旋病死。
家世
韋貽范家世幾乎無載,生年和出生地都不詳,雖出身京兆韋氏,但和唐朝其他韋氏宰相并無瓜葛。祖父韋宗立、父韋式都沒有仕官,有三兄:韋匡范,字廷臣;韋昭范,字憲之;韋昌范,字禹籌,官拜考工郎中。
韋貽范的早期仕途史書也沒有詳載。曾任龍州刺史,后貶為通州刺史。
拜相
天復元年(901年)末,李曄被以韓全誨為首的宦官從長安挾持到鳳翔府,韋貽范和同樣被貶的洋州刺史蘇檢一同來到鳳翔,韋貽范被任為給事中,天復二年正月又被李茂貞舉薦為工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度支。
當年三月,昭宗宴請宰相、翰林學士、宦官首領。李茂貞、韓全誨離席后,昭宗問韋貽范:“朕為什么巡幸至此?”韋貽范說:“臣在外,不知道。”昭宗追問,韋貽范并不回答。昭宗說:“你怎么在朕面前妄稱不知道!你既然不以正當途徑當上宰相,就應該依法處理公事,如有不妥,朕一定按照舊例貶黜你。”又怒目而視,小聲說:“此賊應該杖打二十。”又回頭對翰林承旨韓偓說:“這種人也稱得上宰相!”韋貽范屢次用大杯給李曄敬酒,昭宗沒有馬上接過,韋貽范就舉杯直至昭宗的下巴。五月,韋貽范因母喪去職,按制應守孝三年,宦官推薦翰林學士姚洎代為宰相。六月,韋貽范向李茂貞舉薦中書舍人蘇檢和姚。昭宗已經不任用姚洎,李茂貞和宦官們也怕昭宗自主用人,于是一起推薦蘇檢,昭宗就任蘇檢為工部侍郎、平章事。
韋貽范拜相時大肆受賄賣官,此時卻因去職不能兌現買官者,買官者紛紛要債。韋貽范親近的下吏劉延美因此負了巨債,時時找宦官和李茂貞,為韋貽范請求起復,這樣韋貽范就能如約給買官者們封官了。但韓偓寧肯斷腕也不肯草詔,并上疏稱韋貽范居喪一月就要起復,有傷國體。翰林院的宦官憤然以殺身相威脅,韓把疏章交給他們就顧自脫衣睡覺了,宦官也只得上奏李曄。昭宗下令不再草詔,并賜令褒賞韓偓。八月,宦官在朝堂上喧嚷韓偓不肯草詔,聞者大驚。李茂貞入見昭宗說:“皇上任命宰相,學士不肯草詔,與謀反何異!”昭宗說:“你們推薦韋貽范,朕不反對;學士不肯草詔,朕也不反對。而且韓偓把道理說得很明白,朕為什么不聽從!”而韋貽范仍然為起復而四處活動,李茂貞對人說:“我其實不懂書生的禮數,都是被韋貽范所誤,應該把他安置到邠州。”韋貽范這才停止活動。劉延美投井自殺。
但同月,在李茂貞堅持下,韋貽范仍然得以起復為戶部侍郎、平章事,由姚洎草詔,韋貽范并未按習慣先推辭再接受,而是立刻上表謝恩,第二天便就職。十一月,韋貽范病死。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