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團貸款(Syndicated Loan),又稱辛迪加貸款。是指由一家或幾家銀行牽頭,組織多家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參加,在同一貸款協議中按商定的條件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通常會選定一家銀行作為代理行代表銀團成員負責管理貸款事宜,產品服務對象為有巨額資金需求的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
1967年,首筆銀團貸款出現于美國紐約,該筆貸款突破了國際銀行業三百多年來一直采用的單一借款人對應單一貸款人的傳統信貸方式。中國銀團貸款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從90年代開始快速發展。2004年開始,中國出現了一定規模的銀行間銀團貸款轉讓交易,初步形成了銀團貸款一、二級市場齊頭并進的局面。
銀團貸款具有信息共享、風險分散、合作共贏等優勢;且具有貸款金額大、期限長;融資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較少;銀團貸款敘作形式多樣等特點。發展銀團貸款業務,有利于識別和分散風險、遏制客戶欺詐行為、培育貸款市場定價體系和避免同業過度競爭。
基本概念
銀團貸款其實就是一家或幾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參與而形成的銀行集合。由這樣的一個集團按照內部的分工和比例向某一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就是銀團貸款。根據中國銀行業協會頒布的《銀團貸款指引》的規定,認為“銀團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于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對于發生在中國境內的全部由境內金融機構參加的銀團貸款,則稱為中國國內銀團貸款。
發展沿革
國際發展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方主要經濟體為了迅速彌合戰爭創傷,采用多種方式籌措資金,發展生產,振興經濟,產生了巨大的資金需求,銀團貸款應運而生。1967年,首筆銀團貸款出現于美國紐約,該筆貸款突破了國際銀行業三百多年來一直采用的單一借款人對應單一貸款人的傳統信貸方式。數家、數十家甚至上百家貸款銀行按照統一的貸款條件和同一文本向同一借款人提供各自承諾的貸款額,形成同一筆貸款業務,成為銀行信貸方式的標志性創新。之后,銀團貸款便在美、歐、日等主要經濟體推廣開來。進入新世紀,國際銀團貸款總量呈逐年上升趨勢,2007年創歷史記錄,達到3.98萬億美元。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2008年、2009年國際銀團貸款出現較大降幅。隨著世界經濟的逐步復蘇,從2010年開始,全球銀團貸款增速強勁,2010年同比增長52%,2011年同比增長42%,達到3.75萬億美元。截至2012年,國際銀團貸款使用范圍日趨廣泛,其占全部公司貸款余額的比例超過20%。
中國發展
中國銀團貸款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從90年代開始快速發展。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金融市場化步伐的加快,中國國內銀團貸款市場逐漸活躍,一大批重點項目采取了銀團貸款方式。2004年開始,中國商業銀行出于對自身流動性管理的需求,出現了一定規模的銀行間銀團貸款轉讓交易,初步形成了銀團貸款一、二級市場齊頭并進的局面。隨著銀團貸款市場體制建設逐步推進以及監管與自律體系的建立,市場環境逐步完善,銀團貸款“合作、發展、共贏”的理念和分散風險、提高流動性的功能日漸為市場所接受,同業合作和市場競爭也日趨規范有序,銀團貸款業務加速發展。截至2011年年末,銀團貸款余額已達到3.02萬億人民幣,與銀團貸款專業委員會成立時的2006年年末相比,增長了6.8倍,6年來年均復合增長率高達41%,銀團貸款占全部公司貸款余額比例也從2006年的5%上升到2011年的近9%。但與國外成熟金融市場銀團貸款占全部公司貸款余額20%相比,中國銀團貸款市場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價值意義
發展銀團貸款業務,有利于識別和分散風險,有利于遏制客戶欺詐行為,有利于培育貸款市場定價體系,有利于避免同業過度競爭。
相關功能
與傳統銀行雙邊貸款模式不同,銀團貸款具有信息共享、風險分散、合作共贏等優勢,目前在并購貸款、項目貸款以及經營性貸款等領域被廣泛應用,成為貸款市場上普遍采用的多邊貸款方式。
“銀團貸款”比非標債務的利息更低、貸款期限更長,能夠充分發揮金融整體功能,更好地為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和重大項目提供融資服務,促進企業集團壯大和規模經濟的發展,分散和防范貸款風險。
具體到持牌消費金融公司進行銀團貸款時,牽頭銀行會對申請貸款的消費金融公司進行多方位、多角度的盡職調查,一旦獲得通過,不但對今后繼續融資提供了便利,同時也是對公司品牌和今后發展的一種信任。
協議
銀團貸款合同是銀團成員與借款人、擔保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協商后共同簽訂,主要約定銀團成員與借款人、擔保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本。銀團貸款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二)定義及解釋;
(三)與貸款有關的約定,包括貸款金額與幣種、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貸款用途、還款方式及還款資金來源、貸款擔保組合、貸款展期條件、提前還款約定等;
(四)銀團各成員承諾的貸款額度及貸款劃撥的時間;
(五)提款先決條件;
(六)費用條款;
(七)稅務條款;
(八)財務約束條款;
(九)非財務承諾,包括資產處置限制、業務變更和信息披露等條款;
(十)違約事件及處理;
(十一)適用法律;
(十二)其他附屬文件。
產品分類
按照貸款方式的不同,銀團貸款分為直接銀團貸款、間接銀團貸款和聯合貸款。
直接銀團貸款
直接銀團貸款是由銀團各成員行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發放、收回和統一管理的銀團貸款,為銀團貸款的基本形式。國際銀團貸款以直接銀團貸款方式為主。
間接銀團貸款
間接銀團貸款是由牽頭行直接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然后再由牽頭行將參加貸款權(即貸款份額)分別轉售給其他銀行,全部的貸款管理及放款、收款均由牽頭行負責。
聯合貸款
聯合貸款是牽頭行已經向借款人承諾貸款或授信的前提下,參與行與牽頭行、客戶共同簽訂三方協議,在牽頭行的授信額度內向借款人提供融資。
產品特點
貸款金額大、期限長
可以滿足借款人長期、大額的資金需求。一般用于交通、石化、電信、電力等行業新建項目貸款、大型設備租賃、企業并購融資等。
融資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較少
借款人與安排行商定貸款條件后,由安排行負責銀團的組建。在貸款的執行階段,借款人無需面對所有的銀團成員,相關的提款、還本付息等貸款管理工作由代理行完成。
銀團貸款敘作形式多樣
在同一銀團貸款內,可根據借款人需要提供多種形式貸款,如定期貸款、周轉貸款、備用信用證額度等。同時,還可根據借款人需要,選擇人民幣、美元、歐元、英鎊等不同的貨幣或貨幣組合。
有利于借款人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
銀團成功的組建是基于各參與行對借款人財務和經營情況的充分認可,借款人可以借此業務機會擴大聲譽。
銀團貸款與聯合貸款的區別
參考資料
幣種與期限
銀團貸款可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英鎊等幣種。根據借款人需要,在一個銀團貸款內可以使用多種貨幣。期限分為短期3-5年,中期7-10年,長期10-20年。
相關費用
收費
銀團貸款進行收費是國際金融機構的通行做法,主要有安排費、承諾費、代理費、管理費及雜費等,單項費率一般在0.125%-0.5%之間。銀團費用僅限為借款人提供相應服務的銀團成員享有。安排費一般按銀團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承諾費(Commitment Fee)也稱為承擔費。借款人在用款期間,對已用金額要支付利息,未提用部分因為銀行要準備出一定的資金以備借款人的提款,所以借款人應按未提貸款金額向貸款人支付承諾費,作為貸款人承擔貸款責任而受利息損失的補償;代理費可以根據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年支付。
利率
銀團貸款的價格由貸款利息和費用兩部分組成。貸款利率根據借款人的不同情況,按人民銀行有關貸款利率政策、銀行貸款利率管理規定和銀團貸款合同的約定執行。利率主要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
適用客戶
1.借款人有長期、大額資金的貸款需求。2.借款人在業界具有較高知名度,其經營能力、資金實力、技術實力為大多數銀行所認可。
業務辦理
申請條件
1.借款申請人和擔保人均必須是依法經營的實行獨立核算的公司法人及其他具有貸款申請資格的經濟組織,且無不良借款記錄,不涉及反洗錢及其他違法、違規活動;2.銀團貸款借款人必須符合我行授信管理政策關于借款人的各項基本條件和要求;3.借款人須經我行或其他認可的評級機構信用評級,并達到一定級別要求;4.借款人是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良好的大中型企業或項目公司,借款人所屬行業發展前景良好,在行業中有競爭優勢;5.借款人在中銀集團建立了穩定良好的合作關系;6.參加他行組建的銀團,安排行應為具備足夠資信和業務實力的政策性銀行、國有控股銀行或國外銀行。
提交材料
1.借款人以及其中外方股東、擔保人有關資料;2.借款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內聯企業的合資或合作合同;3.政府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工程概算等資料以及批準文件。工商、稅務、環保、海關等部門關于項目的批件;4.項目設備購買合同、建造合同、供銷合同等;5.銀行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辦理流程
1.客戶遞交貸款申請招標書;2.銀行與客戶商討、草擬貸款條款清單和融資結構;3.我行獲得銀團貸款牽頭行/主承銷行的正式委任;4.我行確認貸款金額;5.確定銀團籌組時間表、組團策略及銀團邀請名單;6.準備貸款信息備忘錄,擬定組團邀請函,向有關銀行發出邀請;7.各參與行承諾認購金額;8.確認各參與行的最終貸款額度;9.各方就貸款協議、擔保協議達成一致;10.正式簽約;11.落實代理行工作。
組織構成
銀團貸款主要由安排行、牽頭行、經理行、參加行、代理行、協調行等成員共同組成,各個成員按照合同約定或各自的放款比例履行職責、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銀團成員行主要分三個層次:一是安排行(牽頭行);二是經理行;三是參加行。
安排行
安排行是指一家或一組接受客戶委托籌組銀團并安排貸款分銷的銀行,是銀團貸款的組織者和安排者。通常安排行亦會包銷整筆銀團貸款。
牽頭行
牽頭行是指包銷銀團貸款份額較大的銀行,在經理團成員中居于最高位置。通常牽頭行即是安排行。
經理行
經理行是指在金額較大、參加行眾多的銀團貸款中,由牽頭行根據各家銀行所承諾的貸款金額和級別給予的地位,是銀團組團階段承擔組團任務的銀行。各經理行組成銀團貸款的經理團,主要負責組織評審貸款項目和組團的可行性,與牽頭行討論貸款文件,直至貸款合同簽署等工作。
參加行
參加行是指接受安排行邀請參加貸款銀團,并按照協商確定的份額提供貸款的銀行。與經理團成員的區別是:認購相對較少的貸款份額,不承擔任何包銷責任與其他實質性籌組工作。
代理行
代理行是指在貸款期內,由銀團成員推選及借款人同意下選定其中一家銀行作為代理行。在貸款協議簽訂后,代理行按照貸款協議內所列條款代表銀團成員辦事,負責提款、還本付息、貸后管理等貸款管理事宜,負責借款人和銀團成員之間的信息溝通,并處理違約事件等。
協調行
協調行是指在牽頭行中挑選出的照看整個銀團貸款并承擔某些銀團籌組任務的銀行。
顧問行
顧問行是指在銀團貸款中,面對許多銀行的報價和貸款條件,為正確做出借款決策,借款人可以指定一家銀行擔任顧問行,向借款人提供有償的財務咨詢服務,以保證全部借款工作的順利進行。
業務示例
2007年,力拓集團為收購Alcal在全球籌組400億美元銀團貸款,我行是亞洲(除日本銀行外)唯一以共同安排行(Lead Arranger)及包銷行的身份加入此筆銀團貸款的銀行。這是倫敦市場上第一大銀團貸款項目(世界第四大)。
2008年,印尼Indramayu電站5.92億美元出口買方信貸銀團貸款項目,該項目由我行作為協調安排行、委任安排行、代理行,18家國際活躍銀行共同參與,超額認購達4.5倍。 同年,澳洲最大的電訊運營商澳洲電訊股份有限公司(Telstra)6億美元銀團貸款項目,我行作為獨家委任安排行為該客戶成功籌組一筆6億美元的銀團貸款,并獲得超額認購。
相關風險
借款人風險
一是信用風險。目前我國社會征信體系不健全,銀企信息不對稱,部分企業信用觀念淡薄,在銀行進行貸前調查時,借款人利用借款人與貸款行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 ,故意隱瞞其真實經營狀況,向牽頭行提供虛假的法律文件或財務報表;在取得貸款后又故意拖欠銀行借款。
二是借款人利用貸款銀行重視營銷貸款的心理,迫使銀行放松貸款條件,在缺少項目核準要件或未達到放款前提要求的情況下承諾放款。
三是市場風險,借款人在銀團貸款履行合同過程中,受總體經濟下滑或企業 自身經營不善的影響,借款人經營狀況發生變化,導致還款能力不足,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還款。
參加行的風險
牽頭行風險。一是盡職調查風險。按《銀團貸款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規定,牽頭行負責對借款人進行貸前盡職調查,草擬銀團貸款信息備忘錄,代表銀團與借款人談判確定銀團貸款條件等工作。由于牽頭行貸前調查工作不到位,或是由于工作人員疏忽,信息披露錯誤及遺漏等,造成項目行政審批要件不齊、項目合規性存在瑕疵等信息未能揭示。二是不作為風險。出于營銷貸款或其他利益考慮,牽頭行故意隱瞞對參加行不利的信息,誤導其他參加行作出錯誤的審批決策。
代理行風險。按《指引》規定,代理行的主要職責是審查、督促借款人落實貸款條件,負責貸后管理和貸款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等,并定期向銀團貸款成員通報貸后管理情況。一方面代理行往往在銀團貸款所占份額較大,出于營銷貸款的考慮,放松貸款條件的落實,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同意借款人提款并向其他參與行發送提款通知;另一方面,代理行疏于貸后管理,在借款人出現違約或經營情況惡化時,代理行未能及時通知參加行果斷采取行動,失去保全債權的最佳時機。
參加行風險。根據《指引》,銀團貸款參加行的主要職責是參加銀團會議,按照約定及時足額劃撥資金至代理行指定的賬戶。實踐中,在與借款人的溝通方面,參加行處于較為弱勢的地位,銀團貸款協議(合同)簽訂后,參加行的主要職責就是依據提款協議及時付款,貸前條件落實及貸后管理都較為被動,主要由牽頭行及代理行來完成,參加行對于貸款管理往往無能為力,一方面可能因貸前條件不落實或貸后管理不到位,受到來自本行內部管理部門的指責;而另一方面,又可能因不按約定付款,受到來自其他參加行及借款單位的指控。在違約救濟方面,也要在取得銀團同意后統一行動。銀團會議一般按所占份額行使表決權,而牽頭行所占貸款份額大,銀團會議決議如提前還款 、展期、訴訟、抵銷權行使等事項決定權往往取決于牽頭行意志,參加行的權益有時就難以得到保障。
政策風險
銀團貸款呈行業集中、客戶集中和期限中長期化等特征,《銀團貸款暫行辦法》中確定銀團貸款的主要對象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列入國家計劃的重點建設項目。《指引》也指出大額貸款鼓勵采取銀團貸款的方式實現。從目前的實踐來看,銀團貸款涉及多為城市基礎建設及大型建設項目,如果宏觀經濟政策發生變化,由貸款之初的支持行業,變更為限制性行業或退出行業 ,或因沒通過環評 ,而被迫停工,銀團貸款參與行就將面l臨較大的風險。
擔保風險
和雙邊貸款一樣,如果銀團貸款為擔保貸款的,則還存在著擔保風險。例如:保證人資格不合法;保證人擔保能力不足;抵押(質押)存在瑕疵致使抵押(質押)無效或抵押物不能變現或變現能力差;企業之間互相擔保導致擔保形同虛設等,這些都會影響銀團貸款的第二還來源。以政府投融資平臺為借款主體的銀團貸款,多以政府的信用作出還款承諾,且數額相當巨大。但目前,《擔保法》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得直接借款和不得對外提供貸款擔保(國務院批準的除外),部門規章也提出類似的規定。不管政府擔保以何種形式(企業資產抵押和企業法人擔保除外)實現,都是實質上的不合法,僅能作為銀行向政府追償債務的依據。
價值意義
發展銀團貸款業務,有利于識別和分散風險,有利于遏制客戶欺詐行為,有利于培育貸款市場定價體系,有利于避免同業過度競爭。
相關事件
2024年5月23日,萬科集團200億元銀團貸款落地。截至2024年5月24日,該筆銀團貸款已到賬100億元。萬科日前與招商銀行(34.740, -0.76, -2.14%)等金融機構簽訂協議,以萬科持有的萬科物流發展有限公司股權作為抵押物,獲得200億元銀團貸款。萬科表示,此次200億元銀團貸款有助于公司進一步提升流動性。
參考資料 >
Syndicated Loan: What It Is, How It Works, and Examples.investopedia.2024-05-24
銀團貸款.中國銀行.2024-03-09
支持實體經濟與管控金融風險需要大力發展銀團貸款.中國銀行業協會.2024-05-25
銀行系金融小課堂丨什么是銀團貸款?.百家號.2024-05-25
銀團貸款.中國銀行.2024-03-09
河南銀行業聯手防風險重點項目優先獲銀團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24-05-25
銀監會關于印發《銀團貸款業務指引》(修訂)的通知.中國政府網.2024-05-24
銀團貸款.中國郵政儲蓄銀行.2024-05-24
銀行系金融小課堂丨什么是銀團貸款?.證券之星資訊網站.2025-05-29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銀團貸款業務指引”答記者問.中國政府網.2024-05-24
銀團貸款.中國銀行.2024-05-25
萬科大消息!200億元銀團貸款落地,已到賬100億元.新浪財經.2024-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