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漢慶,1964年出生,武漢人,曾化名吳厚宜、劉志強,是武漢“110”、烏魯木齊“6·10”搶劫殺人案等6起大案的主犯,曾被列為公安部A級通緝犯。
1993年12月24日,馬漢慶和章俊、周望弟三人實施搶劫,槍殺了一名出租車司機。1996年1月10日,馬漢慶等人又對武漢一運鈔車實施了搶劫,打死三人,打傷三人。其后,馬漢慶帶著贓款逃出武漢。同年6月,馬漢慶在逃亡中來到重慶市沙坪壩區,將該區步行街的“夢特嬌”專賣店值班人殺死,搶劫現金及物品價值14萬多元。之后,馬漢慶潛逃至三亞落腳。1998年11月1日,馬漢慶在烏魯木齊市,持槍搶劫一名行人,但并沒有得手,隨后潛逃回三亞。2002年6月10日,其再次來到了烏魯木齊,持槍打死一名生意人,打傷一人,搶得現金4萬元。2004年10月29日,馬漢慶在烏魯木齊開槍打傷一名老人后,搶走10萬元現金。2004年11月馬漢慶在三亞落網并被押回烏魯木齊。
2005年7月14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馬漢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判馬漢慶分別賠償兩名被害人各項經濟損失231342.12元、115668.72元。2005年12月22日,馬漢慶被執行槍決。
人物經歷
早期經歷
馬漢慶1964年出生于武漢,1996年前,馬漢慶曾經在武漢的一個建筑公司當鍛造工,其愛好賭博,曾背負巨額賭債。
犯罪經歷
1993年12月24日,馬漢慶伙同另外兩人槍殺了一名出租車司機。1996年1月10日,馬漢慶等人搶劫了武漢一運鈔車,打死三人,打傷三人。同年6月,馬漢慶搶劫了重慶沙坪壩區一服裝店,打死一人,搶劫現金及物品價值14萬多元。之后,馬漢慶潛逃逃至三亞。1998年11月1日,馬漢慶在烏魯木齊市,持槍搶劫一名行人,但并沒有得手。2002年6月10日,其再次來到了烏魯木齊,持槍打死一名生意人,打傷一人,搶得現金4萬元。2004年10月29日,馬漢慶在烏魯木齊開槍打傷一名老人后,搶走10萬元現金。
人物案件
武漢“1993.12.24”案
1991年,為了做槍彈倒賣生意賺錢,馬漢慶在云南省花費5000元買了兩把54式手槍和五六十發子彈。1993年12月,馬漢慶伙同章俊(1997年5月被執行死刑)、周望弟(后在警方的盤查中被擊斃)預謀實施搶劫。12月24日晚,由章俊攜帶手槍預先在湖北省科學院處等候,馬漢慶伙同周望弟攔乘一輛出租車到章俊預先等候處,章俊向司機頭部開槍,將被害人當場殺害,幾人什么都沒有搶到,那輛的士也被他們隨后焚燒。
武漢“1996.1.10”案
案件起因
馬漢慶曾想通過賭博實現致富,很快他輸了近1萬元,并背上了債務。為了償還賭資,他選擇了繼續做案。
預謀犯罪
1995年,章俊的老婆系武漢有機股份有限公司職工。通過章俊,馬漢慶摸清了該公司每個月提款發工資的情況,馬漢慶、章俊、周望弟開始精心策劃,長時間踩點,準備對該公司發工資去銀行提款時實施搶劫。
案件實施
1996年1月9日晚,3人槍殺了兩名出租車司機(其中章俊、馬漢慶各殺一人),劫得兩輛出租車,作為第二天的搶劫作案及逃跑的工具。1月10日,由于白色出租車突發故障,章俊便駕駛紅色出租車載著馬漢慶、周望弟守候在銀行旁。約9時許,當袁某提著65萬元現金欲進運鈔車時,馬、周二人將絲襪罩在頭上沖過去,馬漢慶持手槍近距離向袁某連開幾槍,當場將其射殺,隨后準備駕車逃離。正當周望弟將錢箱裝進出租車后備箱時,路人梅某開著麻木車路經此處,馬漢慶開槍將其射殺。之后,三人棄車分頭逃竄。馬漢慶帶著20萬贓款逃至麻城,之后經重慶市、成都市等地向西逃竄。
重慶“1996.6.22”案
1996年6月,馬漢慶在逃亡中來到重慶市沙坪壩區,經多日踩點、守候,將作案目標選定為沙坪壩區步行街的“夢特嬌”專賣店,并于22日晚潛入該店,次日凌晨,馬漢慶將值班人殺死后,搶劫現金5500多元,114件T恤,價值14萬多元。之后,馬漢慶繼續逃竄到新疆、廣州市、海南省等地,一路逃至三亞后,馬漢慶覺得此地氣候宜人,也較偏遠,用贓款買了房,隱姓埋名定居下來。
烏魯木齊“1998.11.1”案
馬漢慶在三亞繼續賭博,贓款幾乎被揮霍一空,于是其再次開始搶劫。1998年10月,馬漢慶乘坐火車從三亞來到新疆,經過了幾天的踩點后,11月1日,馬漢慶預先在烏市團結路四道巷路邊守候,當被害人哈帕爾·買買提騎摩托車路過時,馬漢慶向其連開數槍,將被害人價值6000元的摩托騎走,最后丟棄在路邊。由于心慌意亂,這次搶劫并沒有得手。
烏魯木齊“2002.6.10”案
2002年5月,馬漢慶再次從三亞到烏魯木齊市預謀搶劫倒匯人員。經過跟蹤守候,6月10日晚上,馬漢慶在烏市固原三巷朝騎摩托車經過的熱合曼·買買連開兩槍,在打死一人,打傷一人后,搶走現金4.7萬元,并駕駛被害人摩托車逃離現場。
烏魯木齊“2004.10.29”案
2004年9月,馬漢慶在烏魯木齊市經過數日跟蹤,確定艾力·謝力甫為作案目標。10月29日,在延安路他從背后朝被害人開槍,搶得現金10萬元。經法醫鑒定,傷者艾力·謝力甫損傷系重傷。
被捕歸案
2004年11月10日,三亞的一家報紙刊登了公安部發布的馬漢慶的A級通緝令,隨即一位當地市民向警方報案,稱他可以提供馬漢慶的有關線索。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發現嫌疑人后,三亞民警在其居住的居民區進行秘密監控,并對嫌疑人開展24小時跟蹤,同時比對照片,確認其與目標特征確實很像。在作了周密部署之后,第二天,警方在馬漢慶出門時將他抓獲,同時依法對其家中進行了搜查,發現54式手槍一把、子彈十幾發和幾張偽造的身份證件。同年,11月17日,馬漢慶被押回烏魯木齊市。
案件審理
審前準備
因為馬漢慶是重刑犯,2005年6月20日,烏魯木齊市中院對法庭作了專門布置。案件的審判長由烏市中院負責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王國榮擔任。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指派了三名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馬漢慶本人及其家人都沒有委托辯護人,法院依法為他指定了辯護人。
提起公訴
2005年6月21日,馬漢慶在烏魯木齊開庭受審。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馬漢慶持槍、持械搶劫致7人死亡、5人重傷,作案地點地跨三個省、市、自治區,主觀惡性極深。10余年間,他將搶劫作為謀生手段,被害人非死即傷。在他的同伙落網后,馬漢慶不思悔改,反而瘋狂作案,社會危害極大,手段特別殘忍,后果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建議法院判處馬漢慶死刑,立即執行。
法院宣判
2005年6月21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馬漢慶所犯案件進行了審理。法院經審理查明:馬漢慶多次伙同他人或單獨在武漢、烏市實施搶劫犯罪,搶得現金945445.5元。在搶劫過程中先后致7人死亡,5人重傷。7月14日,烏市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馬漢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判馬漢慶分別賠償兩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坎拜尼沙·阿不都熱西提、艾力·謝力甫各項經濟損失231342.12元、115668.72元。
個人態度
馬漢慶對法院的宣判沒有異議,對公訴機關指控的6起案件,馬漢慶均認罪,當庭表示不上訴。同年,馬漢慶在臨刑前表示“終于等到這一天了。回想我做的事,整天內疚和后悔,有時痛不欲生,我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所以死對我來說是一種解脫,我想這對我的親人來說也是一種解脫。我希望我死后,那些被害人的家屬可以平安幸福。”
執行死刑
2005年12月21日,馬漢慶的妻子和孩子、哥哥一起來到了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看守所,探望了即將行刑的馬漢慶。2005年12月22日10時30分,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核準,馬漢慶在烏魯木齊市被執行槍決。
個人生活
家庭生活
1998年,馬漢慶在三亞落腳之后,偽造了身份證,自稱吳厚宜,騙取了湖南籍女子李玉的信任,兩人過上了同居的生活。2001年,馬漢慶的女兒出生了,截止馬漢慶被捕,他和其女友已共同生活了6年。馬漢慶在三亞努力經營著他的小家:他把女兒在幼兒園獲“乖寶貝”的獎狀貼在臥室,門上貼著“老少平安”的對聯。
人物評價
“一方面殺人不眨眼,一方面又試圖做個合格的丈夫、父親和兒子,馬漢慶有雙重人格。”————(六道灣看守所管教李立新評)
“這似乎有些滑稽,一個視他人生命如草芥、濫殺無辜的惡煞,居然有“愛”于家,希望著平安。也許可以僥幸茍且于一時,但法律與正義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淡忘其罪孽,其帶給家人的,也只有恥辱。”————(楚天都市報評)
參考資料 >
A級通緝犯馬漢慶在新疆被判死刑 曾殺7人.中國法院網.2023-10-09
法治在線:A級通緝犯馬漢慶海南落網紀實(圖).新浪新聞.2014-06-17
身背7命 A級通緝犯馬漢慶在新疆被槍決.中國法院網.2023-10-09
致7人死亡5人重傷 A級通輯犯馬漢慶在烏市中院受審.新浪新聞.2023-10-10
武漢警方提審馬漢慶 A級重犯惡性累累 .荊楚網.2023-10-10
12年間先后殺7人 公安部A級通緝犯馬漢慶被槍決.中國新聞網.2023-10-10
公安部A級通緝犯馬漢慶被執行死刑(組圖.新浪新聞.2023-10-09
部督A級通緝犯馬漢慶落網三亞 已交代4起劫案(圖).荊楚網.2023-10-10
公安部A級通緝犯馬漢慶受審 當庭供認“6宗罪”.北方網.2023-10-09
[特別報道]馬漢慶之妻細說6年生活.楚天都市報.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