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統籌,是參保人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為了化解因大病治療所帶來巨大的經濟風險而建立的一種醫療補助制度。
大病統籌制度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濟,風險共擔;保證基本醫療,克服浪費;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原則,實行基金制度。大病醫療統籌費由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員共同繳納。通過建立大病醫療統籌機制,是對現有醫保體制的有益完善與補充,以達到增強個人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從而調動民眾參保積極性,自愿出資參加大病醫療統籌,不斷擴大醫療保障的覆蓋面,促進醫保體制的完善和發展。
大病醫療統籌是醫保之外的一道屏障。可以在緩解或解決民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方面起到明顯的效果。
概述
大病醫療統籌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于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參保人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為了化解因大病治療所帶來巨大的經濟風險而建立的一種醫療補助制度。
大病醫療統籌制度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大病統籌規定一個起付線,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完全根據當地的經濟承受能力和醫療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線以下的醫療費用由職工個人負擔,起付線以上部分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比例支付。大病醫療統籌費由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員共同繳納。通過建立大病醫療統籌機制,是對現有醫保體制的有益完善與補充,以達到增強個人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從而調動民眾參保積極性,自愿出資參加大病醫療統籌,不斷擴大醫療保障的覆蓋面,促進醫保體制的完善和發展。大病醫療統籌采取“互助互濟,風險共擔;保證基本醫療,克服浪費;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原則,實行基金管理制度。
凡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每年每人向市、區社會保險局繳納大病醫療統籌保險費一定數額。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非因工負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或者30日內累計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屬于統籌范圍。在該情況下,由社會保險部門按一定比例支付額外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業和職工及退休人員個人共同負擔,其中企業負擔部分不得低于70%。大病醫療統籌是醫保之外的一道屏障。
作用
在現階段中國經濟發展水平與籌資能力的條件下,集中有限的財力去分擔民眾的大病醫藥費負擔,可以在緩解或解決民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方面起到明顯的效果。讓醫保更加完善。建立大病醫療統籌機制,是對現有醫保體制的有益完善與補充,以達到增強個人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從而調動民眾參保積極性,自愿出資參加大病醫療統籌,不斷擴大醫療保障的覆蓋面,促進醫保體制的完善和發展。
基金管理
監督管理
2021年02月19日,中國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第735號國務院令,《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實施。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監督管理。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醫療保障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居民大病保險資金的使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監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機制和基金監督管理執法體制,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為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2020年12月30日,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邯鄲市醫療保障基金市級統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下面以邯鄲市的基金管理制度進行說明:
參保繳費
1、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按年度參保,執行預繳費制度,每年10月至12月集中繳納下一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月繳費,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按企業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按企業中方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由企業從職工工資和退休人員工資中代扣代繳。
2、強化基金征繳,按照應參盡參、應保盡保、應收盡收、足額繳納的原則實施。各級政府組織醫療保障、稅務、財政等部門,做好基數核定、基金征繳、收入入庫等環節銜接,確保基金收入及時入庫。
3、市級統一確定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和保障范圍。市級負責市本級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基金擴面征繳工作,各縣(市、區)負責本級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基金擴面征繳工作,依據屬地參保的原則進行參保管理。
預算管理
醫保基金實行市級統一管理,市、縣醫療保障部門要合理確定本級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年度收支計劃,由各級財政、醫療保障、稅務部門聯合報本級政府審批,審批后報市醫療保障部門匯總編制全市醫療保險基金預算草案。預算草案經市醫療保障、財政、稅務部門審核后,報市政府審批,審批后報省級醫療保障、財政、稅務部門審核匯總。經省審核匯總后,按規定程序報市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批準后由市財政、醫療保障、稅務部門批復到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和征收機構執行。
基金統收
基金市級統收是指全市各項基金收入按期全額歸集至市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基金收入項目包括:保險費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利息收入、轉移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各級稅務部門征收的醫療保險費繳入市級國庫,市財政部門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下開設社會保險費收入待劃轉子賬戶,按旬將保費收入轉入待劃轉子賬戶。市醫療保障部門根據稅務金稅三期社保費征管信息系統提供的入庫明細,按照所屬經辦機構和項目確定的金額劃入市級醫療保障基金子賬戶。居民醫保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由省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到市財政專戶,市、縣(市、區)按規定標準安排的財政補助和代困難群眾參加居民醫保繳納的保險費,由市、縣(市、區)財政部門直接繳入市財政專戶。
基金統支
基金統支是指市醫療保障部門及其經辦機構統一核定全市基金支出用款計劃,市財政部門統一安排資金撥付。每季度末,市本級及各縣(市、區)醫療保障部門要制定下季度用款計劃,每季度初10日前,由市醫療保障部門對各縣(市、區)上報的季度支付計劃進行審核后,將所需資金由市級支出戶撥付到各縣(市、區)醫療保障部門基金支出戶。每季度初5日前,市醫療保障部門需匯總各縣(市、區)基金支出情況,提交市財政部門記賬,核算基金支出。每年年初,市財政部門根據市醫療保障部門申請向市醫療保障部門支出戶撥付周轉金。此后每季度初5日前,根據市醫療保障部門申請,參考本季度用款計劃、支出戶余額等因素向市級支出戶撥付周轉金。市級支出戶周轉金年末退回市級財政專戶。
基金結算
建立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基金結算平臺,結算管理實行“統一標準、屬地原則、兩級結算、分別記賬”。市屬市管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全部由市醫療保障部門進行結算,各縣(市、區)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分別由所屬縣級醫療保障部門結算。各縣(市、區)之間不再互相結算。
基金調控
為進一步防范化解基金風險,在嚴格執行基金財務制度、預算決算制度的基礎上,按照以下原則對基金風險進行調控:
1、風險防控。市醫療保障部門分別從市本級、各縣(市、區)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基金收入中,按照10%的比例一次性提取風險金,用于平衡市本級和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基金出現暫時支付困難等情況。風險金及其利息全部存入風險金專戶,實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收支兩條線管理。
2、統籌調劑。市本級、各縣(市、區)當年基金支出出現缺口時,先由市、縣兩級歷年滾存結余基金分別解決;歷年滾存結余基金不足以彌補的,使用當地上解風險金調劑解決;仍有缺口的,由市級風險金調劑缺口的50%,其余不足部分由當地政府財政補足。市本級、各縣(市、區)當年基金收支結余的,由市醫療保障部門分別記賬,用于平衡當地未來年度支付困難等情況。當年度發生基金調劑的縣(市、區),下年度調劑補齊,保證風險金原有規模。
3、風險責任。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全市醫療保障統籌基金超支的,由市級財政給予補貼。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基金因以下情況造成基金缺口的,由縣級政府財政負責解決,風險金不予調劑:
(1)未嚴格執行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政策的;
(2)未完成年度征繳任務的;
(3)未按規定上解風險金的;
(4)擅自調整基金收支預算的;
(5)因違規違紀行為造成基金重大損失的;
(6)其他政策規定不予調劑的。
實施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到2010年在全國農村基本建立起這一制度。從2003年開始,國務院按照“財政支持、農民自愿、政府組織”的原則組織進行試點。目前全國大多數縣已經實施,覆蓋了7億多農民。
2006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2007年4月4日,中國國務院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會議決定,從2007開始,在有條件的省份選擇一、兩個市,進行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試點。會議強調,啟動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是加快衛生事業改革發展、建設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一項重要任務。2007年7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2007年在79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
中國自2012年起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從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對經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保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文件,至2015年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會覆蓋所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保人員。
參考資料 >
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本情況和主要問題.中國人大網.2023-12-03
大病統籌:讓醫保更有力 中廣網 2010-03-09.央廣網.2023-12-03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國政府網.2023-12-05
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邯鄲市醫療保障基金市級統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邯鄲市人民政府.2023-12-05
城鎮居民基本醫保試點啟動以大病統籌為主.央視網.2023-12-03
城鄉居民享有哪些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3-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