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晃(460年~490年),字宣明,小字白象,南北朝時期南齊宗室大臣,南齊開國皇帝蕭道成第四子,生母為謝貴嬪,蕭賾蕭賾之弟。
蕭晃少有武力,為蕭道成所愛。昇明二年(478年),代兄蕭映為寧朔將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在沈攸之起兵造反時,蕭晃從容騎馬帶弓,在首都街上巡邏,有武將風范,當時的人都評論他:“煥煥蕭四傘。”其年,他被任命為持節、監豫司二州郢州之西陽諸軍事、西中郎將、河南省刺史。永明八年(490年),蕭晃逝世,追贈開府儀同三司,謚號“威”。
個人簡介
蕭晃,字宣明,南齊高帝蕭道成第四子,齊武帝蕭賾之弟,生母謝貴嬪。他自幼展現出卓越的武力,深受太祖蕭道成的喜愛。在沈攸之起兵造反時,蕭晃從容騎馬帶弓、有武將風范,在都城街上巡邏,當時的人都評論他:“煥煥蕭四傘。”其年,他被任命為持節、監豫司二州郢州之西陽諸軍事、西中郎將、豫州刺史。
人物生平
年少武容
昇明二年(478年),蕭晃代三兄蕭映為寧朔將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當初,沈攸之起義時,蕭晃便持弓馬,多從武容,在首都街上巡邏,當時的人為之語曰:“煥煥蕭四傘。”同年十月,調遷為持節、監豫司二州郢州之西陽諸軍事、西中郎將、河南省刺史。
建元元年(479年),齊高帝蕭道成踐祚,蕭晃封長沙王。蕭晃欲向齊高帝陳述政事,動輒為典簽所制裁,蕭晃遂執殺典簽。齊高帝大怒,手詔賜杖。尋遷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后將軍、鎮江市刺史。蕭賾蕭賾為皇太子時,拜武進陵,于曲阿后湖斗隊,使蕭晃御馬軍,齊高帝聽聞后又不悅。入朝為侍中、護軍將軍,其后又以國憂,解侍中之職,加中軍將軍。齊高帝臨崩時,令蕭晃跟隨蕭賾,特意吩咐蕭賾放處蕭晃以在近蕃,切勿命令他遠出。
私置軍隊
永明元年(483年),齊武帝遷蕭晃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蕭子良為南兗州刺史,以蕭晃為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其后入朝為散騎常侍,中書監。
諸王在京都,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但是蕭晃深愛武士服飾,由徐州市回京城時,私載數百人軍仗返回首都,為禁司所察覺,投棄他的私載于江水之中。蕭賾禁止諸王收藏私人軍仗,聽聞后大怒,要將蕭晃正法。蕭棟蕭嶷于齊武帝蕭賾御前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皇帝當憶先朝念白象。”“白象”是蕭晃的小字。蕭賾亦因而垂泣。又因高帝病篤時,常勸誡蕭賾以宋氏為鑒。劉宋如非骨肉相殘,其他世族豈能有機可乘,命令蕭賾深戒手足相殘。所以蕭賾最終無異議。然而蕭晃亦不見得親寵。當時評論者皆認為蕭賾比曹丕優勝,卻遜于劉莊。
再加蕭晃為鎮軍將軍,轉為丹陽尹,常侍、如過去一樣為將軍。又為侍中、護軍將軍,如過去一樣為鎮軍。又進號為車騎將軍,如過去一樣為侍中。給油絡車,鼓吹一部。
英年早逝
蕭晃于永明八年(490年)薨,當時三十一歲。賜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贈開府儀同三司。
蕭賾蕭賾曾駕幸鐘山,蕭晃跟從圣駕,以馬槊刺道路邊的枯蘗,齊武帝令左右數人拔去,銀纏皆卷聚,而馬槊不能拔出。乃令蕭晃復馳馬拔馬槊,馬槊便應手而去。每次遠州呈獻駿馬,齊高帝輒令蕭晃于華林中調試這些駿馬。蕭道成常曰:“此我家任城(即三國時代曹操之子曹彰曹彰)也。”蕭賾因緣于此意,故以“齊威王”為謚。
人際關系
家庭關系
幕府僚屬
主要成就
諸王在京都,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愛武飾,罷徐州市還,私載數百人仗還都,為禁司所覺,投之江水。世祖禁諸王畜私仗,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蕭棟蕭嶷于御前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皇帝當憶先朝念白象。”白象,晃小字也。上亦垂泣。太祖大漸時,誡世祖曰:“宋氏若不骨肉相圖,他族豈得乘其衰弊,汝深戒之。”故世祖終無異意。然晃亦不見親寵。當時論者以世祖優于魏文,減于漢明。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