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性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非稅收入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形式,在2004年正式取代“預算外資金”的提法。2011年政府收入分類科目將非稅收入分解為7大類,即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及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從財政管理的角度分析,非稅收入可以分為預算內非稅收入(教育費附加收入、排污費和城市水資源費收入、礦產資源補償費收入、專項收入、土地出讓金等)、預算外非稅收入(沒有納入預算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國有資產和公共資源等租金收入等)以及制度外收入(既未納入預算內又未納入預算外的政府收費和集資,憑借行政權力或壟斷地位取得的收入)。
非稅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收益等。2024年,中國稅收收入174972億元,比上年下降3.4%,中國非稅收入44730億元,比上年增長25.4%。
定義
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政府債務收入、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以外,由本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通過征收、收取、處罰、受贈等方式取得的財政資金。
歷史發展
1990年代政府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大致在30%-50%之間,占GDP的比重在4%左右。在1995年之前,中國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重點是治理“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加強收費和基金的審批管理,嚴格控制新設的收費和基金項目,逐步壓縮收費和基金收入的規模。1996年財政部頒布多項規范性文件,逐步將預算外管理的收費和基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將預算外管理的非稅收入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和部門預算管理,減少預算外資金規模,解決財政資金體外循環。同時逐步將國有資源及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等納入財政管理,拓寬了非稅收入來源。
2000年,中國實施了以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購為主要內容的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將預算外資金統一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2000-2010年,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維持在10%-40%之間,平均下降到22.53%。2001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意見的通知》,首次正式提出非稅收入的概念。2004年,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明確了非稅收入管理范圍,初步構建了非稅收入管理的制度體系。2007年開始,非稅收入表現出比較穩定的小比例增長,行政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增長快于專項收入和罰沒收入的增長。
2016年3月9日,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2018年8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宣布稱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包括成人高考招生經費、世界文化遺產門票收入(頤和園、天壇)和戶外廣告設施招標及拍賣收入等。2019年,中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90382億元,同比增長3.8%。其中,非稅收入32390億元,同比增長20.2%。2022年,中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3703.48億元,為預算的96.9%,比2021年增長0.6%。其中,非稅收入37089.52億元,增長24.4%。
2023年1-11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0131億元,同比增長7.9%。其中,稅收收入168420億元,同比增長10.2%;非稅收入31711億元,同比下降3%。2024年1—9月,中國稅收收入131715億元,非稅收入31344億元。2024年,中國稅收收入174972億元,比上年下降3.4%,中國非稅收入44730億元,比上年增長25.4%。
管理范圍
行政事業性收費
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有關規定,依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務的過程中,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向特定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
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央有關文件規定,為支持某項特定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
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的規定,設立和有償出讓土地、海域、礦產、水、森林、旅游、無線電頻率以及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空間等國有有形或無形資源的開發權、使用權、勘查權、開采權、特許經營權、冠名權、廣告權等取得的收入。
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黨團組織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對其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出租、出售、出讓、轉讓等取得的收入。
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是指國家以所有者身份從國家出資企業依法取得的國有資本收益,包括國有資本分享的企業稅后利潤,國有股股利、紅利、股息,企業國有產權(股權)出售、拍賣、轉讓收益和依法由國有資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彩票公益金
彩票公益金是指國家為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根據法律、法規、國務院和財政部的規定,特許發行彩票籌集的專項財政資金。
罰沒收入
罰沒收入是指執法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處罰取得的罰款、沒收款、沒收非法財物的變價收入。
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是指以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
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根據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集中的所屬事業單位收入。
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
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是指稅收和非稅收入產生的利息收入。
規范管理
票據管理
非稅收入票據是征收非稅收入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審計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非稅收入票據種類包括非稅收入通用票據、非稅收入專用票據和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具體適用下列范圍:非稅收入通用票據,是指執收單位征收非稅收入時開具的通用憑證;非稅收入專用票據,是指特定執收單位征收特定的非稅收入時開具的專用憑證,主要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政府性基金票據、國有資源(資產)收入票據、罰沒票據等;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是指實施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的執收單位收繳非稅收入時開具的通用憑證;各級財政部門應當通過加強非稅收入票據管理,規范執收單位的征收行為,從源頭上杜絕亂收費,并確保依法合規的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國庫;非稅收入票據實行憑證領取、分次限量、核舊領新制度。;執收單位使用非稅收入票據,一般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向同級財政部門申領;除財政部另有規定以外,執收單位征收非稅收入,應當向繳納義務人開具財政部或者省級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對附加在價格上征收或者需要依法納稅的有關非稅收入,執收單位應當按規定向繳納義務人開具稅務發票。不開具前款規定票據的,繳納義務人有權拒付款項。非稅收入票據使用單位不得轉讓、出借、代開、買賣、擅自銷毀、涂改非稅收入票據;不得串用非稅收入票據,不得將非稅收入票據與其他票據互相替代。非稅收入票據使用完畢,使用單位應當按順序清理票據存根、裝訂成冊、妥善保管。非稅收入票據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為5年。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報經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查驗后銷毀。
資金管理
非稅收入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確定的收入歸屬和繳庫要求,繳入相應級次國庫。非稅收入實行分成的,應當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確定分成比例,并按下列管理權限予以批準:涉及中央與地方分成的非稅收入,其分成比例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規定;涉及省級與市、縣級分成的非稅收入,其分成比例由省政府或者其財政部門規定;涉及部門、單位之間分成的非稅收入,其分成比例按照隸屬關系由財政部或者省級財政部門規定。未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準,不得對非稅收入實行分成或者調整分成比例。非稅收入應當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收繳、存儲、退付、清算和核算。上下級政府分成的非稅收入,由財政部門按照分級劃解、及時清算的原則辦理。已上繳中央和地方財政的非稅收入依照有關規定需要退付的,分別按照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根據非稅收入不同性質,分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加強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收益與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統籌使用,建立健全預算績效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監督管理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非稅收入監督管理制度,加強非稅收入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處理非稅收入違法違規行為。執收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接受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非稅收入情況和相關資料。各級財政部門和執收單位應當通過政府網站和公共媒體等渠道,向社會公開非稅收入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征收方式和標準等,并加大預決算公開力度,提高非稅收入透明度,接受公眾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監督和舉報非稅收入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按職責受理、調查、處理舉報或者投訴,并為舉報人保密。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設立、征收、繳納、管理非稅收入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現狀分析
機構層面問題
政府收入是基于公共權力的強制與權威,為解決社會經濟事務中的各種開支,需對社會經濟進行調控、引導。然而,所有的財政收入都要有特定的制度保障,這樣,財政收入才能更好地行使有關的功能,制止諸如通過權力獲取個人利益等不法行為或現象。與此同時,中國與非稅收入有關的法律體系還很不健全,中國非稅收入制度的構建速度很慢,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對相關的非稅收入制度設計方法也沒有進行深入的研究,導致整個體制都不能跟上政府非稅收入所面對的新形勢、新情況。中國各級政府普遍存在著“稅收不夠,拿非稅來補”的現象,未對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的區別進行準確劃分,造成了相應的執法手段不規范,包括非稅類別和非稅賬務。
技巧性問題
良好的政府收入需要有健全的機制,而對非稅收入來說,除有健全的體制之外,還要有較好的稅收手段與技巧,在此基礎上,才能彌補某些缺陷與不足,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性,從而保證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從總體上看,中國各級政府在非稅收入方面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現在征管方式方面,已不能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從征收方式上看,各級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都是以紙張或原始的電子資料文檔為主,由于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數字化與電子化,因此,征收的效率與準確度都比較低,很有可能會在征收時出現差錯,從而造成社會、經濟秩序不穩。這主要是由于國家統一的非稅收入管理體制落后,還沒有建立起一個中國統一的管理體制,這不但不利于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而且也不能有效地約束和監督財政部門。
監管力度不夠
中國對“非稅收入”這一概念提出得比較晚,預算外資金的概念并沒有徹底消失,因此,各地對其監管的范圍主要還是局限在預算資金,對其進行監管的對象也僅限于行政費用、政府性基金以及懲罰性收入等。與此同時,由于政府非稅收入征收部門多,項目多,收費環節多,管理結構復雜,缺少約束機制,對預算外政府非稅收入的監管也變得更加困難,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收費、籌集、分配等問題,沒有對財政進行監管。
對非稅收入認識不足
中國很多政府部門還沒有充分認識到非稅收入的重要作用,甚至沒有將非稅收入納入預算體系之中,造成了產權與管理上的混亂。有些從業人員認為,非稅收入不屬于國家體系,因此無須管制。受這樣觀念的影響,有些部門甚至把非稅收入直接列入日常的行政開支,有些管理人員在沒有章程的情況下,收費過高,造成了嚴重的管理違法現象。上述問題已成為制約中國非稅收入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因素。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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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稅收入的法律規制問題論綱.岳陽市人民政府.2025-02-09
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國政府網.2025-02-09
拆解四萬億非稅收入.百家號.2025-02-09
什么是非稅收入?.福建省人民政府.202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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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旦起社保費由稅務部門征收.北京市人民政府.2025-02-09
2019年財政收支情況網上新聞發布會文字實錄.中國政府網.2025-02-09
關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摘要).中國政府網.2025-02-09
財政部:1-11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0131億元.北京日報.2025-02-09
財政部:1—9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63059億元.百家號.2025-02-09
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國政府網.202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