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鳳,字紫庭,浙江山陰人,貢生,官陜西戶部清吏司郎中、廣東海陽知縣、四川眉州知州,康熙五十二年至五十九年任兗州知府。雍正元年致仕。
先祖金志,嘉靖十七年(1538)年進士,曾任南京江西道監察御史,按察副使,與海瑞志同道合,海瑞曾書“忠孝格天”之句為贈。
人物生平
康熙二十三年(1684),海陽縣知縣金一鳳在北門外重建養濟院。
康熙二十五年(1686),金一鳳修:《海陽縣志》;重修海陽縣署和北堤。
康熙三十七年(1698),眉州知州金一鳳續修《眉州屬志》。
康熙帝四十一年(1702),眉山市學政段子文經過多方查考,始到墓前造訪,回縣后與太守金一鳳詳談了情況。金一鳳“率僚屬紳士往,焉斬荊棘,藤羅,見碑二,一為老泉墓碑,為待一明御俞公(時)求公墓及獲公墓碑,原委井然。其一碑小而臥者,則為明判官,公之裔孫蘇大間贖祀田邊界碑也,慨焉久之。”當即捐囊,“命士人封筑之,極高且大,使樵牧不侵”,并建祠祭祀,置祀田、山場數百畝,以收租作為主持焚獻,修祠宇之用。
康熙四十三年(1704),三蘇祠殿建于康熙四年(1665年),前楹門楣懸掛三匾:……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眉山市知州金一鳳題,乾隆十六年(1752年)眉州知州宋載書“文峰鼎峙”。青神縣中巖寺有金一鳳手書“文峰鼎峙”石刻。
康熙帝四十四年(1705年),眉州知州金一鳳刻三蘇祠《羅池廟詩碑》(即《荔子碑》,又俗名《柳州碑》)。碑高220厘米,寬115厘米。碑文9行,行19字,與柳侯祠原碑10行、行16字的款式不同。而且,此碑于第八行至“始”字即折轉至第九行。原碑的跋語未刻,改為重刻識語:“此蘇長公所書柳州市碑也,康熙乙酉州牧金一鳳謹勒于石。”
康熙五十四年(1715),金一鳳及其“海瑞碑”。
康熙帝五十五年(1716),金一鳳因朝廷成例曲阜市縣令但世職而不襲,且有黜無陟,非所以崇先圣而勸循良,乃上書朝廷,請求對該職賞罰并行。《不下帶編 巾箱說》載“家太守一鳳刺,于康熙帝五十五年具牒臺憲,請酌行之以聞于朝,而不獲所請。”
康熙五十六年(1717),康熙五十一年(1712)夏,兗州泗河洪水暴漲,沖毀了有“魯國石虹”之稱的南大橋。次年,金一鳳升任兗州區知府,捐資重修加固此橋,并又熔鐵鑄巨劍一口,豎插于中洞之外,以鎮水勢。1988年,此劍在泗河大橋下出土,曾轟動一時。巨劍長7.5米,重1540公斤,劍柄鑄有“康熙丁酉二月知兗州府事山陰金一鳳置”銘文,因劍體巨大,被譽為“天下第一劍”,現藏于兗州博物館,為國家一級文物。
康熙五十七年(1718),五月,捐資重修濟寧市兗州區興隆塔。
康熙帝五十八年(1719),金一鳳纂修《兗州府志續編》。——(見《山東地方志書目》:“《兗州府志續編》二十卷,金一鳳纂修,康熙五十八年刊本。)按:金一鳳,其任兗州區知府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至五十九年(1720)間。此書收藏單位有山東博物館,國家圖書館等。
康熙帝五十八年(1719),兗州太守金一鳳以坊傾奉旨重修“父子狀元”石坊,并題書“父子狀元”四字,又囑其族孫金 題柱聯曰“是父是子同作狀元千載少, 為忠為孝流傳歷代一門多。”時稱佳話。現存石刻乃后人為之,曰“為卿為相”,實誤。
軼事典故
金埴曰:“予族祖太守公,近得桐一段,長八尺,乃鄒令婁君一均所餉,琴材之最難致者也。付之名匠,為琴二張,而空其腹于后,名[無底琴]。”
“兗中郡署無涼堂。家太守公當伏日退食,輒移薄書於松間棚下,研朱判事。判畢,則投足一榻,視松,東搖則從東,西搖則從西耳。方命削瓜而門吏報冰至,則衍圣公府所餉。冰大如輪,盛以巨盎。盎碧冰清,松翠欲滴。公手鑿招予同飲之,謂予曰:[古人朝受命而夕飲冰,樂天[三年為刺史,飲冰復茹。]公府之餉此,一服清涼之散,不僅為予消暑而已也,其教益不誠多乎!子其為予記之。]因捉筆書其事於巾卷。”
“兗署西園,以巨盎栽荷。己亥八月五日,忽開并蒂千瓣青蓮花一朵,苞蓄二十日才放。雙頭嬝,如二美臨鏡,顧外視,猶渾沌也。旬日,褪卻數片,又微似玉雙擎,而然后所謂并蒂者乃顯焉,則不復褪卻矣。時家太守公以特旨卓異,將趨闕引見而適有是花。又,公昔宰海陽署齋,編籬枯竹,忽生竹黃于將遷之日。迄今一仆名[瑞竹]。以此而遷牧眉山市,亦蓮開同于今日,遂有治中之命。蓋草木得氣之先,凡三度,并有驗兆。公謂予曰:[予愧不德,益深修省。]”
“埴昔游魯,家太守紫庭公一鳳重建兗州郡樓,乃少陵詠詩處。予(金埴)代題曰“南樓”,又曰“縱目處”。”“家太守題兗州區郡門曰:[天下人文第一邦]。”
人物評價
勤于事功,踵跡先賢。
個人作品
《兗州府志》《西園集》《養性篇》
參考資料 >
祠堂格局.三蘇祠博物館.2014-08-14
青神縣中巖寺—眉山市—四川寺院.佛教導航.201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