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合一制度(Caesaropapism)是指政權和教權合二為一的政治制度。
政教合一制度的基本特點是:國家元首和宗教領袖同為一人,政權和教權由一人執掌;國家法律以宗教教義為依據,宗教教義是處理一切民間事務的準則,民眾受狂熱和專一的宗教感情所支配。
政教合一制度是人類歷史上存在時間相當長的一種政治制度。早在上古的奴隸社會,它就曾普遍存在于各古老文明古國之中;到了中世紀的封建社會,歐、亞大陸也都存在過這種制度;近代以來,由于受政教分離運動的影響,這種制度日漸衰微,但并沒有絕跡。直到今天,仍有極少數國家實行著政教合一制度,如伊朗和梵蒂岡城國。伊朗設最高領袖統攬神權與世俗權力,梵蒂岡以教宗為國家元首。
定義
政教合一制度是指政權與教權(或神權)合而為一的政治制度。這里所說的政教合一,涉及的是狹義的政教關系,即宗教與統治階級的政治的結合。這種結合的緊密程度,在各個時期各個國家是各不相同的。結合的緊密程度較大者,可稱為“神權政治”,即宗教與政治、教會與國家、神權與政權的完全結合;結合的緊密程度較小者,可稱為“國教統治”,即被抬高到統治地位的宗教在思想領域內進行控制。兩類情形之間并沒有明確的界限,近現代大多數政教合一制度,總是介乎最嚴格的神權政治(如民主改革前的西藏自治區所實行者)與最松弛的國教統治(如拉特蘭條約廢除前的意大利所實行者)之間。
歷史沿革和分類
徹底的政教合一制
特點
在上古時代,人類剛剛從原始社會進入階級社會,由于生產力低下,所以宗教意識十分的普遍和強大,以至于達到了宗教與政治渾然一體、神權與政權的高度結合,這種制度被稱為“徹底的政教合一”。在這種政教合一制度下,最高統治者被視為神的化身或代理人,他們或者出身于祭司或僧侶,或者兼任最高祭司或神侶,總攬教權和政權;上層統治集團包括大量的宗教上層人物,一般僧侶或祭司也兼管教務、政務;宗教是維持統治的巨大支柱;重大政務往往以宗教形式作出決定,宗教上的考慮對政治決策有重大影響;政治活動的得失成敗往往被歸之于神意。“徹底的政教合一制”曾普遍存在于人類的上古時代,如古埃及、兩河流域和中國,都曾有過這種制度。
典型政權
神權政治
特點
中世紀,是基督教、伊斯蘭教和佛教的鼎盛期。這三大宗教所控制的地區,在中世紀都產生過政教合一制,而且是典型的政教合一制,如教皇國、阿拉伯帝國和西藏自治區藏傳佛教政權。三者的政治制度已走到了政教合一制的極端——“神權政治”。在神權政治下,集政教大權于一身的領導人首先是宗教首領,其次才是政治首領;也即以宗教首領的身份兼領政治首領,政治是服屬于宗教的;宗教是政權建立的基礎。這就是教皇國、阿拉伯帝國和西藏喇嘛教政權的政教合一制的特點所在。
典型政權
國教
特點
國教是指由統治階級或執政當局定為國家全民性信仰的宗教,它是一定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官方意識形態,是維護統治秩序的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國教制類型的政教合一制除了具一般政教合一制的三大特征,同時又有它的獨特之處,那就是:身兼政治領袖與宗教領袖于一身的一般是世俗君主,他的身份首先是世俗的國王或皇帝,其次才是宗教領袖。在這種類型的政教合一制國家里,政權的力量十分強大,教權對政權處于從屬地位。宗教機構往往被作為國家政權機構的一個組成部分發揮作用,處于國家政權的牢牢控制之下。其實質是:君權以一種與教權相互融為一體的形式來支配教權。在人類歷史上,曾經有過這種類型的政教合一制的國家是:東羅馬帝國、俄羅斯帝國、奧斯曼帝國等。
典型政權
表現形式
1、在宗教與社會權力的分配上神擁有一切權力。準確地說,社會的所有權力(立法、司法、行政以及道德評判)都集中在獨裁者和他代理的神的手里,或者說,獨裁者以及他所掌握的宗教手里。
2、在宗教與國家的運作上,神職系統獨立且超越政府。國家的所有統治行為(包括但不等同于立法、司法、行政)都有兩個權力系統,即,在政府之外,還有一個完整而獨立的意識形態系統——神職系統(多數時候是寺院),僧侶們獨立地對于教主(元首)而不必對各級行政首長負責。
3、在不同宗教之間的關系上,該宗教的權力是唯一的。即通常政教合一的社會肯定是“一家獨大”,消滅異教徒的肉體和消滅所有異教是它永恒和基本的任務,但有時候為了偽飾自己的寬容,也會允許其它宗教和意識形態系統“在理論上存在”;但如果這個社會里還允許其它宗教的存在,則所有宗教無論本身教義如何,都必須在實際上作為統治宗教的附庸,讓所有的神都遵從占據支配地位的“唯一的真神”。
基本特點
政教合一制度的基本特點是:國家元首和宗教領袖同為一人,政權和教權由一人執掌;國家法律以宗教教義為依據,宗教教義是處理一切民間事務的準則,民眾受狂熱和專一的宗教感情所支配。
政教合一制度國家
伊朗
伊斯蘭革命后于1979年12月頒布第一部憲法,規定伊朗實行政教合一制度。伊朗政體同時存在最高領袖(神權領袖和世俗領袖)和總統(選舉產生,掌管行政事務),憲法規定神權統治高于一切。1989年4月對憲法進行部分修改,突出強調伊斯蘭信仰、體制、教規、共和制及最高領袖的絕對權力不容更改。截至2024年,伊朗最高領袖為賽義德·阿里·哈梅內伊(Seyyed Ali Khamenei),于1989年6月魯霍拉·穆薩維·霍梅尼逝世后繼任。2024年7月28日,伊朗最高領袖阿里·哈梅內伊批準佩澤希齊揚出任總統。
梵蒂岡城國
梵蒂岡是政教合一國家。教皇是梵蒂岡的首腦,集最高立法、行政、司法權于一身。教皇自稱“使徒圣伯多祿的繼承人”,是世界各國雅威教徒的精神領袖。教皇之下設有樞機主教團。教皇由80歲以下樞機主教組成的教皇選舉團選舉產生,終身任職。截至2024年,教皇為方濟各(Francesco),原名豪爾赫·馬里奧·貝爾戈里奧(Jorge?Mario?Bergoglio),阿根廷人,意大利后裔,2013年3月13日當選第266任教皇,19日舉行就職儀式,國務卿為彼得羅·帕羅林(Pietro?Parolin,意大利人)。
評價
政教合一制的出現,有它一定的歷史必然性。如剛剛走出原始時代的人類上古社會,人們的各方面能力都十分低下,在當時,“神事”滲透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所以,宗教與政治融為一體的現象的出現也是很自然的。在特定的歷史時期,政教合一制甚至表現出了一定的進步性。如阿拉伯民族的形成、阿拉伯帝國的發展和阿拉伯文化的繁榮,不能不說與其實行的政教合一制有一定關系。然而,政教合一制所表現出的意識形態的宗教化、政治決策過程的神秘化、個人崇拜和領袖人物神圣化、政治生活中的獨裁專制等特征,是與現代民主政治背道而馳的。只有政治生活的世俗化,現代民主政治才可能真正建立和健全起來。所以,近代以來由資產階級思想家首先從歐洲掀起的政教分離運動,逐漸傳到世界各地,已成為一種國際政治的發展趨勢。政教分離的原則已為現代大多數國家所接受,并載入憲法。(海南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中國民族學會理事王獻軍 評)
政教合一制度在歐洲的黑暗于中世紀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在生產力極為低下的前資本主義社會中,這種政體形式維持了社會的穩定,確保了自然經濟的長久存在。但是隨著社會、經濟、民族的發展,它必然遭受各種新興思想、文化的挑戰(如資本主義和后來的民族主義等等),也就是新一輪的意識形態之爭。斗爭的結果會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道路,一是新的意識形態取得勝利,適應了社會、經濟的發展;二是新興意識形態還不夠成熟而遭遇失敗,出現了大規模的保守形式的文化回歸,即復興思想運動。(《文化動力論 主體文化意識形態化研究》)
參考資料 >
伊朗國家概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2024-06-29
梵蒂岡城國國家概況.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2024-06-29
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批準佩澤希齊揚出任總統.百家號.202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