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墓埕有六角形花崗石藏骨塔。墓南側立墓志銘。林爾康,是臺灣板橋林家族成員。“馬關條約”簽訂、臺灣被日本占據之際,他不食異族之粟,舉家遷往大陸。28歲病故于廈門,1937年葬于此。
林爾康墓的全稱叫“林爾康和陳芷芳合葬墓”(見圖),民國25年(1936年)建,位于福州晉安區鼓山洋里村牛山西麓,坐東朝西,占地約530平方米,依山而建有墓道、望柱、墓塔、墓圈、以及4層拜埕和兩道墓封等。墓道在墓左側前方的大路旁,青梨石刻碑曰:“林公爾康暨陳夫人墓道”。碑背刻林爾康和陳芷芳的生平經歷。過墓道從左側入第一拜埕,花崗石平鋪,前面左右各有一座花崗石雕制的六柱形望柱,高5米有余,頗有氣派。第一拜埕到第二拜埕,第二拜埕到第三拜埕,第三拜埕到第四拜埕左右皆各有5級石階可通。在第二拜埕前有第一道白花崗石墓封,前面浮雕麒麟蓮花圖案,十分精美。第二道墓封在第三層拜埕的前邊,同樣由白花崗石鑿制而成,但不雕圖案,也沒有文字。第四層拜埕設有白花崗石的墓塔,高3米有余,六柱形,塔剎為一顆石圓球;塔檐是六邊形,翹角;塔身正面鑲嵌一塊青梨石墓碑曰:“林鏡馬風(帆)居士 德配陳夫人”。字體瀟灑飄逸。塔下兩層塔座,皆裝飾有精美的浮雕。墓塔的后面依山勢建一平臺。全墓有兩重墓圈,三合土結構,長著許多青苔,流溢著綠色的光彩。
故事介紹
林爾康字鏡馬風(帆),原籍福建漳州龍溪,其高祖父林應寅于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東渡臺灣淡水新莊,以教書為生,為“臺灣板橋林”的始遷祖。曾祖父叫林平侯,經營鹽業發財,捐官廣西柳州知府,告老回臺灣省后,廣買從淡水到宜蘭縣的大片土地,年收租谷達數萬石。其子林國華于清咸豐三年(1853年)遷臺北板橋,開發板橋一帶的荒山野嶺,遂成巨富,大造園林,后稱“林本源花園”。林國華生二子,長林維讓,次林維源。林維讓便是林爾康的父親。捐清廷軍餉2萬兩銀子,獎“三品銜”。至林爾康兄弟,已歷五世,凡二百多年,聚族而居,稱臺灣板橋林氏,被譽稱為“臺灣首富”。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中方慘敗,被迫簽訂《馬關條約》,割讓臺灣省給日本人。遭此奇恥大辱,林爾康不能忍受,遂舉室內遷至廈門市。久復作東歸之計,不幸病逝,終年28歲。
陳芷芳諱貞,是福州螺洲“太子太傅”陳寶琛的二妹,并由陳寶琛保媒嫁給臺灣板橋的林爾康,“甲午陸沉”,與爾康一起內遷至廈門,爾康病逝后,繼承家業,歸寧福州會城,茹苦撫孤,志勵冰雪,節清松筠。在楊橋巷買地建宅,當地人稱之曰“臺灣林”大。她曾捐巨資給他的哥哥陳寶琛作建設全閩師范學堂的校舍和繕寫《德宗實錄》的經費,得“一品夫人”的封和“義芳垂裕”、“福壽”匾,還傳說曾捐資中國海軍建設經費,但以后該海軍經費被慈禧挪用建設頤和園,所以說有半個的頤和園是“臺灣林”投資建成的。
林爾康和陳芷芳生有林熊征、林熊祥,熙熙乎有含飴之樂,不幸于民國25年病逝。子孫念太夫人眷戀故里之情,擇葬福州鼓山畔之牛山,并移林爾康靈柩與之合葬,藉慰其靈。1994年臺灣省林爾康、陳芷芳的后人,特地到福州市重修墓道,勒碑記事曰:“茲值馬關國恥百周年,后代子孫有感于先人承夷濟之高風,義不食異族之粟,秉仲連之志節,乃不作化外之民,隱于閩地。生為漢族人,死為漢族魂,爰為記,志不朽焉。”林爾康和陳芷芳的合葬墓是閩臺親緣關系的典型見證。2008年被公布為福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09年12月升級為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
參考資料 >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及保護范圍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2024-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