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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寧(約1109~?),字和仲,號茅堂。崇安縣(今福建武夷山市)籍溪(今上梅鄉)人,胡安國幼子(三子)。他是南宋理學家、教育家。幼年跟隨其父誦讀經史。稍長,蔭補將仕郎。秦檜當權,召他為試館刪定官。
紹興十八年(1148),秦檜子秦熺知樞密院事。檜向寧說:“近上任,外面議論如何?”胡寧語帶嘲諷地回答:“外議以為相公必不為蔡京之所為也。”秦檜又寫信給胡寧的哥哥胡寅,問其兩個弟弟為什么不給他通書信?意想拉攏重用他。胡寧得知后虛與周旋,應付了事。后任太常寺丞、祠部郎官,因其兄胡寅得罪秦檜而受株連,任州洛安撫司參議,改知泮州,辭不赴任,又改主管臺州崇道觀。后以主管臺州崇道觀卒。
正文
胡寧博覽群書,人們稱之為茅堂先生,著《春秋通旨》。
參考資料 >
【本籍名人】胡安國 附胡寅、胡寧、胡宏_文化南岳_南岳新聞網.紅網南岳站.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