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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裴垍官制
來源:互聯網

《贈裴官制》是唐朝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贈裴垍官制

太子賓客裴垍,忠正恭慎,佐予為理,事君盡禮,徇國忘身,積憂與勞,構成疾恙,以致淪逝,念之惻然。頃屬多故,未申禮典,永惟褒飾,寧忘於心。今則命數之間,宜從加等,庶使忠於君者,有以勸焉。可贈某官。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鄭,其先太原市(今屬山西省)人,后遷下邽(今陜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后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市刺史寶歷初年任蘇州市刺史,后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白居易”和“詩王”之稱。和元稹并稱“元白”,和劉禹錫并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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