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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幾,辭去。性嚴峭,人不敢干以私。僚屬多貪敗,復初獨以清白免。
正文
端復初,字以善,端木賜后代,祖籍浚縣,生于江蘇水,元末明初人。端復初以參政有方、執法嚴明著稱,明初被太祖朱元璋重用。《明史·卷一百三十八·列傳第二十六》記載:“復初,子貢裔也,從省文,稱端氏。元末為小吏。常遇春鎮金華市,召致幕下。未幾,辭去。太祖知其名,召為徽州府經歷。令民自實田,積弊盡刷。稍遷至磨勘司令。時官署新立,案填委,復初鉤稽無遺。帝嘗廷譽之。性嚴峭,人不敢干以私。僚屬多貪敗,復初獨以清白免。洪武四年,超拜刑部尚書,用法平。杭州市飛糧事覺,逮系百余人。詔復初往治,誠偽立辨,知府以下皆服罪。明年出為湖廣參政。令民來歸者,復其賦一年執。流亡畢集。以治辦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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