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真空學會(CVS)是經民政部依法登記,具有社會法人資格的全國性、學術性和非營利性的科技社會團體,隸屬于中國科學與技術協會(CAST)。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加入國際真空科學技術及應用聯合會(簡稱:IUVSTA)。
學會成立于1979年10月,其目的是組織和促進真空科學與技術領域的各種學術活動,包括:推動真空科學與技術領域的學科發展;加強真空科學與技術研究成果的普及和應用;促進真空科學與技術人才的成長;使真空科學與技術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現代化作出重要貢獻。
學會概況
主要職責
(1)通過年會、學會雜志、網站、技術咨詢和真空展覽等這樣一些可能提供潛在商業機會的途徑改善會員的滿意度;
(2)通過研討班和暑期學習班開展真空科學與技術的公共培訓與教育;
(3)通過主辦諸如第18屆國際真空大會(IVC-18)這樣的國際會議促進學會的國際化及與亞洲各國的合作;
(4)通過建立與真空有關的工程標準和工程師資質體系培育人力資源并對相關的教育作出貢獻;
(5)通過推進與整合真空科學與技術加強與真空企業界的合作,開拓新的領域。為實現這個目標,得到您們各位理事、各委員會和全體會員的支持和合作是至關重要的。我誠懇地希望您們能貢獻您們的智慧和熱情以完成這個使命。
業務范圍
組織各類學術活動,促進真空科學與技術領域的國內和國際交流與合作;
編輯《真空科學與技術(中文版)》學報,出版各種不同的書籍、視聽出版物;
負責將真空科學與技術導入不同的相關產業;
為工業廠家和政府部門提供研發戰略方面的決策顧問和技術咨詢服務;
通過培訓工程人員、青少年和下崗工人普及真空科學與技術;
組織真空科學與技術領域的最新研發成果、高新技術和產品展覽;
向科學家、工程師和技術人員提供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
下設機構
學會下設5個工作委員會:
《真空科學與技術(中文版)》編輯委員會;
咨詢工作委員會;
真空科學技術普及和教育委員會;
中國真空學會獎學金評審工作委員會;
中國真空學會的科技活動涵蓋以下領域,設有7個專業委員會:
真空工程(前身為4個分支,即真空物理、真空獲得技術、核真空以及真空測量與校準);
表面與納米科學;
質譜分析與檢漏;
電子材料與器件(原稱為真空在電子器件中的應用);
薄膜;
真空冶金;
顯示技術
理事會
中國真空學會歷屆領導名單
第八屆:2014~2019
理事長:許寧生(復旦大學)
副理事長:高鴻鈞(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
副理事長:李言榮(電子科技大學)
副理事長:雷震霖(中國科學院沈陽科學儀器股份有限公司)
副理事長:王西龍(浙江真空設備集團有限公司)
副理事長:董振超(中國科技大學微尺度物質科學國家實驗室)
副理事長:于天化(北京北儀創新真空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副理事長:蘇 原(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真空設備分會)
秘書長:郭海明(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
常務副秘書長:劉鋒(中國真空學會辦公室)副秘書長:鄧少芝(中山大學)
副秘書長:張 群(復旦大學)
副秘書長:張耿民(北京大學)
副秘書長:張政軍(清華大學)
第七屆:2009~2014
理事長:侯建國(中國科技大學副校長、物理教授及博士生導師)
副理事長:潘峰(清華大學材料系)
副理事長:許寧生(中山大學)
副理事長:高鴻鈞(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
副理事長:陶夢(北京北儀創新真空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副理事長:蘇原(沈陽真空技術研究所)
副理事長:邱家穩(中國空間技術研究院研發部)
副理事長:雷震霖(中科院沈陽科學儀器研制中心有限公司)
副理事長:王西龍(浙江真空設備集團有限公司)
秘書長:陳 旭(清華大學)
常務副秘書長:董振超(中國科技大學微尺度物質科學國家實驗室)常務副秘書長:劉 鋒(中國真空學會辦公室)
副秘書長:張 群(復旦大學)
副秘書長:曾飛(清華大學)
副秘書長:張耿民(北京大學)
副秘書長:郭海明(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
副秘書長:周思平
第六屆:2004~2009
名譽理事長:龐世瑾(中科院北京真空物理開放實驗室)
理事長:侯建國(中國科技大學副校長、物理教授及博士生導師)
副理事長:江南(東南大學電子工程系)
副理事長:邵公田(山東省政協-委員)
副理事長:張仕卿(沈陽真空技術研究所)
副理事長:邱家穩(中國空間技術研究院蘭州物理研究所)
副理事長:季國平(信息產業部電子信息產品管理司)
副理事長:陶夢(北京儀器廠(集團))
秘書長:陳旭(清華大學)
常務副秘書長:譚寧(薄膜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
副秘書長:高鴻鈞(中科院物理所)
副秘書長:張群(復旦大學)
副秘書長:董振超(中國科技大學)
副秘書長:張耿民(北京大學)
學會顧問:董元昌(中國電子基礎產品裝備公司)
學會顧問:方莉莉(中國真空學會辦公室)
第五屆:1998~2004
名譽理事長:華中一(復旦大學)
理事長:龐世瑾(中科院北京真空物理開放實驗室)
副理事長:何煒(清華大學)
副理事長:于溥(沈陽真空技術研究所)
副理事長:江南(東南大學電子工程系)
秘書長:高本輝(航天工業總公司航天報社)
副秘書長:董元昌(中國電子基礎產品裝備公司)
副秘書長:袁磊(中國真空學會)
副秘書長:薛增泉(北京大學電子學系)
副秘書長:方莉莉(中國真空學會辦公室)
副秘書長:陳旭(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副教授)
副秘書長:高鴻鈞(中科院物理所)
副秘書長:譚寧(薄膜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
副秘書長:羅毅(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
第四屆:1993~1998
名譽理事長:劉劍鋒(電子工業部副部長)
名譽理事長:張文義(電子工業部副部長)
副理事長兼秘書長:董元昌(中國電子基礎產品裝備公司)
副理事長:姜昌(沈陽真空技術研究所)
副理事長:龐世瑾(中科院北京真空物理開放實驗室)
副秘書長:袁磊(中國真空學會)
副秘書長:高本輝(航天工業總公司宇航出版社)
副秘書長:黃本誠(航天工業總公司511所)
副秘書長:薛增泉(北京大學無線電系)
第三屆:1988~1993
理事長:華中一(復旦大學)
副理事長:董元昌(中國電子基礎產品裝備公司)
副理事長:達道安(航空航天部510所)
副理事長:姜燮昌(沈陽真空技術研究所)
秘書長:袁磊(機電部第12研究所)
副秘書長:高本輝(航空航天部宇航出版社)
副秘書長:龐世瑾(中科院北京真空物理開放實驗室)
副秘書長:黃本誠(航空航天部5ll所)
第二屆:1983~1988
名譽理事長:金建中(航天部510所)
副理事長:達道安(航天部510所)
副理事長:龔求初(沈陽真空技術研究所)
秘書長:高本輝(中華人民共和國航天工業部510所)
副秘書長:袁磊(電子部第12研究所)
副秘書長:王芳霖(上汽通用汽車機械研究所)
1986年8月學會辦公室遷京后秘書長:董元昌(電子部元器件管理局)
副秘書長:高本輝(航天部宇航出版社)
副秘書長:袁磊(電子部第12研究所)
副秘書長:工芳霖(上海通用機械研究所)
第一屆:1979~1983
名譽理事:陸平(七機部副部長)
理事長:金建中(七機部510所)
副理事長:龔求初(沈陽真空技術研究所)
秘書長:高本輝(七機部510所)
副秘書長:龐世瑾(中科院北京科儀廠)
副秘書長:袁磊(四機部1412所)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學會名稱為中國真空學會;溴化鉺為ChineseVacuumSociety,縮寫為電腦視疲勞綜合癥。
第二條中國真空學會(以下簡稱學會)是由中國真空科學技術工作者和從事真空技術科研、生產、教學、應用和經營的科技工作者和有關單位自愿組成并經民政部依法登記,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全國性、學術性和非營利性的科技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中國科協)的組成部分,是發展中國真空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中國真空學會的宗旨是:
團結和動員全國真空科學技術工作者和從事真空技術科研、生產、教學、應用和經營等單位會員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實施科教興國、人才強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促進真空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真空科技提高和推廣,積極開展學術交流,促進真空科技創新和促進真空科技人才的成長與提高,促進真空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反映會員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維護會員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族科學文化素質服務,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
第四條中國真空學會貫徹國家發展科學技術工作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指導方針,弘揚“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堅持獨立自主、民主辦會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充分發揮學會橋梁和紐帶作用,努力辦成真空科技工作者之家。
第五條本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學會住所設在北京市石景山路23號,郵編:100049。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學會的主要業務范圍:
1.在真空科學技術與應用學科領域,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活躍學術思想,促進真空科學技術的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2.編輯出版中國真空學會學報(會刊)──《真空科學與技術學報》及真空科技書刊和相關的音像制品。
3.組織真空科技工作者發揮咨詢和顧問作用,對我國真空科學技術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提出建議,促進真空科學技術與國民經濟相結合;接受委托進行真空科技方面的項目評估、科技成果鑒定、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科技文獻和標準的編審。
4.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真空科學技術基礎知識;開展真空科技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捍衛科學尊嚴、傳播科學思想和方法、推廣先進生產技術;開展青少年真空科技教育活動,提高全民素質。
5.舉薦人才、表彰獎勵在真空科學技術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會員和科技工作者。
6.積極開展民間國際真空科學技術交流活動,促進民間國際科技合作。中國真空學會作為國際真空科學技術與應用協會的正式成員,積極發展同國外真空科學技術團體和真空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7組織舉辦真空科技和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交流展覽會;發布真空科技發展和產品生產、市場信息;舉辦為會員服務的事業和活動;投資或參股舉辦符合業務范圍的實體機構。
8.反映會員和真空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維護會員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
9.充分利用、發揮現代信息化手段,辦好“中國真空網”,向國內外宣傳本學會工作、搭建學術交流平臺,展示我國真空技術及產品水平、聯絡廣大會員。
10開展符合學會章程、有利于真空科學技術發展的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本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外籍會員、團體會員、榮譽會員。個人會員又分為高級會員、普通會員、學生會員。凡擁護學會章程,符合會員條件,有加入本會意愿者,可申請為本會會員。
第九條會員條件:
1.個人會員:
(1)具有講師、助研、工程師以上技術職務或取得技術職務資格的真空科技人員,具有高級職稱的可申請高級會員;
(2)真空科學技術相關專業高年級本科生、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在校研究生可申請學生會員;
(3)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在科研、教育、生產單位從事真空科學技術工作,并具有一定學術水平者,或雖非高等學校本科畢業但已具有實際工作經驗相當于上述學術水平者;
(4)對真空技術革新和科學實驗活動有一定的成就和貢獻者;
(5)熱心和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并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管理工作者。
2.外籍會員:
在學術上有較高成就,對我國友好,熱心支持本會工作并愿同本會進行學術交流和合作的外籍真空科技工作者。
3團體會員:
凡具有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從事真空科學技術及產品的教學、科研、生產和使用、維護、經營工作,愿意參加學會有關活動,積極支持學會工作的企事業單位或社團(含大專院校的系)。
第十條入會程序:
1個人會員
由本人申請,本會會員介紹或經由單位申報、本學會專業委員會或地方真空學會推薦,報中國真空學會審查批準正式為學會個人會員。
2.外籍會員
本人提出申請,本會兩名會員介紹,報經常務理事會討論批準,并報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備案,可成為學會外籍會員。
3.團體會員
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經常務理事會討論批準,可成為學會團體會員。
4.由學會辦公室頒發按照中國科協制定的統一編碼規則,有會員登記號的會員證。
第十一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會員的權利:
(1)個人會員:
①有本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②對學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監督權;
③參加學會的活動;
④取得有關的學會刊物和學術資料;
⑤有取得學會服務的優先權和優惠;
⑥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2)外籍會員:
①優惠得到學會的刊物和學術資料;
②可應邀參加學會在國內主辦的學術會議;
③可應邀參加學會舉辦的國際性學術會議。
(3)團體會員:
①優先選派會員和科技人員參加學會的有關活動;
②對學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監督權;
③優惠取得學會的刊物和科技資料;
④可優先要求學會給予技術咨詢及有關信息服務;
⑤可委托學會舉辦技術培訓和技術交流等活動。
2.會員的義務:
(1)遵守學會章程,按規定繳納會費;
(2)執行學會的決議,維護學會的合法權益,完成學會所委托的工作;
(3)積極參加學會舉辦的學術活動,撰寫學術論文和科普文章;
(4)弘揚科學精神,遵守科學道德,不斷更新知識;
(5)向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6)協助學會發展會員。
第十二條榮譽會員
榮譽會員是學會授予會員的終身榮譽稱號,年齡在六十歲以上(對外籍榮譽會員不受會員與否和年齡限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推薦通過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榮譽會員條件:
1.學術上有突出成就,在真空界有一定影響;
2.在真空科學技術或生產建設上有突出貢獻;
3.在學會工作上有特殊貢獻。
第十三條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學會并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年未繳納會費或不參加學會活動的,在學會向其提示后,在一年內仍不履行學會規定繳納會費或不參加學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不繳納會費者,不能成為學會理事(常務理事)候選人。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學會章程;
2.制定學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3.選舉和罷免理事;
4.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決定終止事宜;
6.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真空學會和本學會各專業(工作)委員會及團體會員單位選派代表參加中國真空學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八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審查并經民政部批準同意。但提前或延期換屆一般不超過1年。
第十九條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條理事人選應是學術上有成就、學風正派、熱心學會工作的科學家、專家和科技工作者,以及熱心和支持學會工作并從事有關真空科技管理的管理工作者。
理事會組成要老、中、青相結合。理事會理事應在充分醞釀、民主協商基礎上按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選舉產生。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的職權為:
1.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3.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4.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領導學會各專業委員會和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聘請名譽理事長和顧問;
11.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2/3以上(含2/3)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到會理事2/3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會,可委托代表參加,并有委托投票權。
第二十四條本學會設立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一條中第1、3、5、6、7、8、9、10款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五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七條學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良好的學風和道德品質,工作作風民主;
2.在本專業學科和業務領域內有一定影響的著名專家、學科帶頭人或有較大影響的人士;
3.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屆滿時)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屆滿時)不超過65周歲,理事長不得兼任其它學會的理事長(會長)和法定代表人;
4.熱心學會工作,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
6.具有全民事行為權利。
第二十八條學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候選人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審查并經民政部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學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最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擔任社團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以上領導職務不得超過2個。對任期內業績突出,會員認可的秘書長,經常務理事會提名,理事會2/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學會公示后,報經中國科協審查同意,并履行民主程序后,可再延長一屆任期。
第三十條學會理事長為學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需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審查并經民政部批準后,方可任職。
第三十一條學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
2.檢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學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理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權,由理事長委派或常務理事會指定一位副理事長代行職權。
第三十二條學會根據工作需要下設:
1.若干專業委員會(分會);
2.學報(會刊)編輯委員會(并設編輯部)、普及和教育委員會等若干個工作委員會、中國真空學會網站。學報主編、網站站長為理事。
3.學會辦公室。
學會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接受學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領導,新設立機構須經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并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相關部門審查同意后,向民政部提出登記申請。經民政部批準登記后,方可開展活動。
第三十三條學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四條學會經費來源:
1.會員繳納的會費;
2.國內外單位、團體和個人的資助和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學會舉辦各種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學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六條學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七條學會必須執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八條學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九條學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條學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依法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一條學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條學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條對學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四條學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報請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審查同意,并報民政部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學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六條學會終止動議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請中國科協審查批準。
第四十七條學會終止前,須在中國科協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八條學會經民政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九條學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中國科協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學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條學會章程經2009年11月28日第七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會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參考資料 >
學會簡介.中國真空學會.2022-08-01
歷屆領導.中國真空學會.2022-08-01
學會章程.中國真空學會.2022-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