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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土縣,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昌都市的一個縣,成立于1983年10月8日,國務院批準設立。碧土縣的行政區域來自左貢縣和察隅縣的部分行政區域,縣府原定駐碧土公社。然而,碧土縣實際上并未建立,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批準撤銷碧土縣。碧土縣的郵政區號為854900。
簡介
1983年10月8日國務院【國函字212號】批復批準設立:
設立碧土縣。轄左貢縣的扎玉區和該縣新劃的碧土區,察隅縣的察瓦龍鄉區和該縣新劃的門空區。縣人民政府駐碧土公社。由昌都市管轄。
1986年,縣人民政府駐地改名碧土鄉。但碧土縣始終沒有實際設立。
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民發54號】批復,批準撤銷碧土縣。
設縣始末
根據1973年12月30日中共昌都地委、昌都地區革命委員會《關于芒康、江達、昌都、丁青等縣行政區劃調整與成立新縣的報告》,1979年6月16日西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本著有利于領導,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邊防穩定和加強建設的原則”,兼顧群眾的歷史習慣和自然條件,地理環境等因素,同意在昌都地區新增設鹽井、生達、碧土和妥壩4個縣,報經國務院批準。1983年10月8日,國務院批準設立4縣:設立鹽井縣,以芒康縣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設立碧土縣,以左貢縣、察隅縣2縣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設立生達縣,以卡若區、江達縣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設立妥壩縣,以昌都市、察雅、江達3縣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但4縣因故一直沒有建立。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批準(民發[1999]54號)撤銷鹽井、碧土、妥壩、生達4縣。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