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興元(?—1679年),清代官吏,漢軍鑲黃旗人,字若始。他拔貢出身,歷任云南省按察使等職。在三藩之亂中,他堅守原則,不屈不撓,最終被殺。雍正七年(1729年),他被入祀昭忠祠,乾隆十六年(1751年),被加賞恩騎尉世職。追贈太常寺卿。
人物生平
李興元,字若始,號時滋,遵化市人。自幼聰慧,明崇禎二年(1629年),清軍入關時,興元只有十歲,當事者憐愛他的才貌,將他編入漢軍旗,隸屬鑲黃旗。
順治五年(1648年),由拔貢生授為直隸沙河縣知縣。由于政績卓異,升祁州知州;后升為江西吉安府知府。
康熙五年(1666年),補升為直隸永平府知府。在任時善理政事,因查解逃人在60名以上有功,于康熙七年,升為長廬鹽運使。
康熙八年(1669年),改任陜西隴右道。
康熙十一年(1672年),升任云南省按察使。當時朝廷下令,檢察藩下如有強迫民間子女為奴者,一律釋放。興元除豪惡,為百姓洗冤,解救為奴者,使遠近鄉鄰感動。同年十月,吳三桂起兵反叛,假傳議事,用刀強迫威脅,興元厲聲反抗說:“你內為國戚,外封親王,受恩最重,為何還要反叛。我身為大夫可殺不可辱,惟求一死以報朝廷。”吳三桂將其家屬捆綁羈押,歷經6年。興元終不屈服。
康熙帝十八年(1679年)十月,大兵恢復湖南省時,吳三桂已死,其逆子吳世璠挾興元于蒙化,考慮留下興元必有后患,遂刺殺李興元。
康熙十九年(1680年),大兵進入貴州省,叛逆已基本消滅。余部郭壯圖從貴州逃到云南省,家屬仍羈押。
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大兵包圍云南城,興元的兩個兒子蔭秀和奇秀均被殺死。收復云南后,興元的三子萃秀,奉旨到軍前申訴父親和全家被害的過程。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巡撫王繼文察核此事屬實,上奏朝廷請命安撫。皇帝下旨:贈李興元為太常寺卿,一子李萃秀入監院讀書。
乾隆十六年(1751年),特頒旨:李興元雖從前未賞世職,但為國效忠,情甚可憫,著加賞恩騎尉,世襲罔替。李萃秀由蔭生授四川廣安州知州,累遷湖廣安陸府知府。孫子李肇祥襲恩騎尉,由鑾儀衛治儀正,升直隸懷柔都司,調八溝都司。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升廣東韶州游擊。
家族成員
李興元有三個兒子,他們是李蔭秀、李奇秀和李萃秀。康熙帝十八年(1679年),師克湖南省,時三桂已死,其子世璠使刺殺興元。師困滇城,興元二子蔭秀、奇秀亦被殺。事定,其三子萃秀詣軍所申訴,巡撫王繼文上其狀,贈太常寺卿。萃秀官至安陸府知府。昆當興元未死,出避民間。事定,復補登州同知,遷常德市知府。
李興元孫子李肇祥,襲恩騎尉,由鑾儀衛治儀正,歷任直隸懷柔都司、八溝都司。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升廣東韶州游擊。
史籍記載
《清史稿·卷二百五十三·列傳四十》
參考資料 >
《清史稿·卷二百五十三·列傳四十》.國學導航.201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