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深圳市地方政府主管深圳市衛生和健康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并組織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制定藥物政策,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衛生監督、計劃生育等服務網絡。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并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功能。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指導干部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中醫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十二)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臺地區的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研究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有關的衛生應急處置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秘書處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機關固定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調研、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工委辦公室(宣傳教育處)
承擔市委衛生工委日常工作,擬定黨的建設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黨務、工青婦、統戰、僑務、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擔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等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輿情監測與應對工作。
政策法規處(審批服務處)
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標準。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普法工作。承擔全委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統一受理本委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證書發放、業務咨詢工作。負責聯系政務管理機構。
財務處
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承擔衛生系統對口幫扶工作。承擔全市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工作、預算管理單位醫療裝備配置管理工作。
信息和大數據管理處
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規劃,健全衛生健康數據標準、共享規則和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建設全市衛生健康基礎信息平臺、專題數據庫、主題數據庫,統籌衛生健康重大信息化項目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和醫學情報工作。
體制改革和發展規劃處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規劃與協調推進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承擔健康深圳戰略協調推進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負責醫改監測、評價、督導和考核工作。
基層衛生健康處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并監督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等相關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服務。推進全科醫學體系建設。
科技教育和國際合作處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公共衛生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組織推進高水平醫院和醫學重點學科(專科)建設工作。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臺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公共衛生和職業健康處
組織規劃與協調全市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公共衛生管理政策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愛國衛生處(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督促、檢查愛國衛生工作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等工作。組織規劃與協調全民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
醫政醫管處
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準并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醫聯體建設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技術風險防范,指導醫療事故爭議處理工作。
家庭發展和婦幼健康處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貫徹落實生育政策,承擔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中醫處
擬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中醫醫療、保健、預防、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政策、規范、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非中醫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推進中西醫結合,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發展。承擔中醫藥學術交流與合作。
老齡健康處
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和管理工作。
深圳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
指揮和組織協調本市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相關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負責各類突發事件信息的綜合、分析、上報等管理工作和全市公共衛生應急事件分預案的擬定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公共衛生應急隊伍的組建;組織和參與各類應急演練和培訓;開展公眾衛生應急知識宣傳;負責委值班室日常管理和系統內反恐怖防范、維護社會穩定、安全生產、三防等工作。
直屬機構
深圳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
深圳市人民醫院
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
北京大學深圳醫院
深圳市中醫院
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
深圳市衛生監督局
深圳市計劃生育協會
深圳市婦幼保健院
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深圳醫院(深圳市孫逸仙心血管醫院)
深圳市兒童醫院
深圳市薩米醫療中心
深圳市口腔醫院
廣東省深圳牙科醫療中心(坪山)
深圳市老年醫學研究所
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衛生健康發展研究和數據管理中心
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深圳市血液中心
深圳市醫療衛生專業服務中心
深圳市健康教育與促進中心
深圳市衛生健康能力建設和繼續教育中心
現任領導
吳紅艷:深圳市委衛生工委書記,市衛生健康委黨組書記、主任
丘孟軍:深圳市委衛生工委專職副書記,市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
常巨平: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二級巡視員
鄧小敏:深圳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二紀檢監察組組長,市委衛生工委委員,市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
文正萬:深圳市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兼)、副主任(兼),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黨委書記、主任
李創:深圳市委衛生工委委員,市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黎杰運:深圳市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嚴吉祥:深圳市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林漢城:深圳市衛生健康委二級巡視員
參考資料 >
2023年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部門預算.深圳市衛健委.2023-11-19
內設機構.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3-11-19
直屬機構.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2-07-31
機構領導.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