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崖土司城址是中國第48處,湖北第三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唯一一處世界文化遺產,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豐縣唐崖鎮的唐崖河畔,是土家族首領覃姓土司的治所,占地74萬平方米。
唐崖土司城址始建于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廢止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共歷時元、明、清三代381年,16代18位土司,曾是方圓600平方千米地區的政治、軍事、經濟、文化中心。
唐崖土司城遺址考古發現城防設施(城門、城墻等)、交通設施(道路、橋梁、碼頭等)、建筑基址、墓葬、苑、手工業遺址等多種類型,出土遺物主要有金銀器、瓷器、印章、磚石質建筑構件等,其中以青花瓷器殘片和石質建筑構件為主。城內主要有“荊南雄鎮”牌坊、石人石馬、張王廟、衙署區等重要遺存。
2006年,唐崖土司城址被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5年7月,在德國波恩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9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上,它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建設背景
元代后期(14世紀),唐崖土司城草創。
明洪武年間(1368-1398),唐崖土司隨湖廣土司叛亂被平,治所廢毀。
弘治(1488-1506)年間,覃彥實修建衙署。
明萬歷三十九年(1611),石人石馬刻成。明朝天啟四年(1624),“荊南雄鎮”牌坊建成。明天啟年間(1621-1627),張王廟建成。明崇禎年間(1628-1644),唐崖城主要格局三街十八巷、大衙門建筑群、大寺堂等主要建筑建成。明崇禎三年(1630),田氏夫人墓及牌坊立。
清雍正十三年(1735),唐崖土司城廢棄。
乾隆八年(1743),施南府通判(駐唐崖土司)岑映奎就任后即主持重修了頹的張王廟;愛新覺羅·颙琰十二年(1807)唐崖汛把總龔宏基主持修繕了張王廟;光緒四年(1878)唐崖官民再次重修張王廟。
保護管理概況
唐崖土司城址經歷了各級政府長期的保護管理:
1978年,經咸豐縣文物部門調查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
1983年,修建張王廟罩馬亭。
1986年,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期間,咸豐縣文物部門調查掌握了大量的文物背景資料,收集了“唐崖長官司印”等若干文物;被咸豐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1988年,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為州級文物保護單位。
1990年,對土司城院墻進行了維護加固,在土王墓和田氏夫人墓周圍新修了圍墻和鐵門。
1992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同年,維修石牌坊、土王墓及田氏夫人墓。
1993年,樹立文物保護單位標志牌。
2000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唐崖土司城址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
2001年,維修土王墓、牌坊、張王廟等處的排水溝,對院墻、街巷的垮塌、損毀部分進行了維修;同年,咸豐縣文物管理所再次在此進行了重點調查,收集到部分散落在民間的文物。
2003年,咸豐縣政府制定了《唐崖司文物保護管理守則》《旅游須知》等地方性管理辦法,約束居民和旅游者的行為,加強文物保護的法制宣傳。
2006年,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1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對其進行了局部考古發掘,進一步探明了城址的分布范圍、整體布局和局部建筑結構。
2012年11月,唐崖土司城址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
2013年,《唐崖土司城址保護管理辦法》《唐崖土司城址保護管理規劃》公布實施。
2013年3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致函國家文物局,申請將唐崖土司城址列入2015年國家申遺項目。
2015年7月5日,唐崖土司城址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建筑特色
綜述
土司城在山水秀麗的唐崖河西岸玄武山麓,土司城帥府內,布設機構頗完整,建有衙署、官言堂、大小衙門、牢房、閱臺書院、靶場、萬獸園等。唐崖土司曾是尖山、活龍、二仙巖、清坪一帶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土司城內有三個主要遺址:石牌坊、石人石馬、土司王墓。
城墻
唐崖土司城的東面、北面和南面大部分地方修建了城墻(又稱外城墻),在其北面和東北面還修建了內城墻。城墻以自然石塊稍微加工后壘砌而成,現大多可見,并保存在1米以上。其中,臨河區一面保存最好,高達2.5米,現存城墻基寬3.2米。
在城的東門處,原有的城樓基礎墻體遠遠大于城墻的寬度,現殘寬6米至7米左右,可明顯看出是城門樓的基礎,現東城墻殘長150米。
街巷
城址中的街巷,至今仍清晰可見。由三街十八巷三十六個院落組成,分為上、中、下三街,呈不則形狀,全長880米。以石牌坊為中心,稱中街,街面全部以青石鋪砌而成,條石長2米,寬0.3米,橫向順街鑲嵌,街面寬闊而整齊。沿大衙門而下,稱上街;沿小衙門而上,稱下街。36條巷道仍以石塊鋪砌,隨地勢連接街道,四通八達。其中在上街和南城墻之間依次平行著“一橫道”、“二橫道”、“三橫道”。
文化活動
文物遺存
石牌坊
“荊南雄鎮”牌坊建于明天啟四年(1624年),是明廷為表彰土司覃鼎的戰功而立。為唐崖土司城遺址中最具標志性的建筑遺存,是衙署區建筑群的起始,前有石階與中門垂直連接。牌坊為砂石仿木結構,通高7.15米,面闊8.4米,三開間,四根石柱前后有高2.5米的抱鼓石及石獅(現殘存一個)。
橫額中兩面分別書寫“荊南雄鎮”和“楚蜀屏翰”八個大字。前后均有題記,記錄了牌坊的建造緣由、時間。中間枋面雕刻“土王出巡”“哪吒鬧海”等題材,兩側枋面雕刻“漁樵耕讀”、“槐蔭送子”及麒麟、龍、鳳等圖案。這些題材多取自漢地,但有本地變通;也有直接反應土司生活的“土王出巡”等,是漢土藝術結合的產物
土司墓葬
城址東北角高坡上,有并列兩座明代墓葬,一為土王墓,一為田氏夫人墓,占地總面積400平方米。土王墓封土保存完好,墓葬石室,宏大而華麗。槨[guǒ]室以鉆鑿砂巖壘成。前觀為仿木結構的一斗三升式重檐建筑,長7米。屋面雕飾筒瓦,嵴雕龍首裝飾,檐下斗拱明顯,5根廊柱形成4間墓室。廊柱長方形,面寬0.45,厚0.6米。柱間寬1至1.1米。
廊室間距1.85米,高2米。廊頂雕刻圓形藻井飾。再進為4個墓室,前有抹石門8扇。門高1.65米,厚0.1米,寬0.67米左右,門上雕飾格欄。墓室以整塊砂石合成,長3米,高1.5米,兩中室寬1.3米,側室寬1.25米。各有石棺床,長2.7米,寬0.9米。后有壁龕[kān],高離棺床0.5米。龕高0.5米,跨0.4米,深0.15米。室間以整塊石隔開,厚0.15米左右。中雕小格窗,寬0.58米,高0.9米。窗眼為錢紋圖案,可以相望。室頂雕刻藻井,以花卉為紋飾圖案。墓前為八字形祭臺,前端各立一小獸,兩側飾以精雕麒麟,高約1米。整個王墳以石建構,十分精美,其建筑格局及裝飾實為土司文化的精品之作,代表了這一時期的石雕工藝水平,整座石雕大墓沒有銘刻墓主人身份。
田氏夫人墓
在土司墓左側,封土保存完好。墓前立有石碑和石牌坊。碑寬0.97米,高1.9米,基座高0.45米,有桌幾花紋圖案。碑面中刻“明顯妣誥[gào]封武略將軍覃太夫人田氏之墓”,前記“孝男印官茵宗堯記”,后題“皇明崇禎歲庚午季夏吉旦立”。在墓前有一較矮小的素面石牌坊,造型簡單,無雕飾花紋。牌坊以石建成,高3.5米,邊高2.5米,中門寬2.05米,側門寬1.4米。牌坊兩側以鼓形石護柱,上以石為坊,鑿榫相接。
覃鼎墓
在遺址區賈家溝邊,為封土墓,僅墳的前部略有砌石,所謂“溪邊杯土半方石”。墓前立一石碑刻“武略將軍覃公諱鼎之墓”,上款“庚午歲(1630)季春吉旦”,下款“孝男覃宗堯”。?
覃杰墓
在唐崖鎮楊家營村生基堡,現殘存其墓。??墓前碑刻立于乾隆四年(1739),銘文為:“欽依峒主隨征效力有功乾隆四年奉旨故八世祖覃公諱杰老大人之墓位”。
張王廟
張王廟又稱桓侯廟,現存廟址基礎完好,并存石人石馬兩對,更保留有石刻文字6處,包括2條石馬銘刻和4方重修廟宇碑刻。
廟內所存《公頌重新》碑,記錄了乾隆八年(1743)施南府通判(駐唐崖土司)岑映奎就任后主持重修張王廟之事:“下車之始,即敬肅恭謁漢張侯廟。目擊上下二殿,盡屬傾圮。四周測之,爰是樂捐清俸,鳩工庀[pǐ]材,裝塑營建數月,而上下先後次第落成,廟貌煥然一新。”“丁卯年立”碑則記載了愛新覺羅·颙琰十二年(1807)唐崖汛把總龔宏基主持修繕張王廟。光緒四年(1878)唐崖官民再次重修張王廟。《重修張王廟碑記》等兩塊碑刻記載了光緒四年至六年(1878-1880)唐崖司官民再次重修張王廟之事。
可移動文物
第一類為瓷器殘片,出土于街巷區和衙署區,瓷片時代由明至明國持續分布(明代成化、宣德、萬歷年號、景德鎮印記)、衙署區瓷片質量較高。
第二類為磚瓦建筑構件,出土于衙署區,為漢式的滴水、瓦當、筒瓦等,上有蓮花、魚鱗等圖案。
第三類為土司印章,包括兩枚土司印章、一枚四川永寧地區的軍官印章。印皆銅質,土司印一大一小,皆篆“唐崖長官司印”。大的重1100克,無年月題款。小的重650克,由題刻可知該印造于公元1674年,為唐崖土司在清康熙初年依附于與朝廷對抗的西南吳三桂政權。另有四川永寧地區的的軍官印章,是唐崖土司參與朝廷平叛所得。此外,在唐崖長官司轄域內的活龍坪鎮,也出土過一枚“唐崖長官司秦關克印”。
石人石馬
明萬歷辛亥歲(1611年),印官田氏夫人和欽依峒主覃杰為紀念覃鼎出征功績,請當地雕刻大師陳大仙用巨石雕刻了一對石人和兩匹石馬。立于城東唐崖河畔的臺地上。按《覃氏族譜》記載:當年雕鑿石人石馬的同時,還修建了張王廟,后又改稱桓侯廟。為了有效保護石人石馬,1979年省政府撥款新建了罩馬亭。馬以整塊石鑿成,奇偉雄壯。左側石馬高2.38米,背寬0.7米,長2.8米。馬身雕飾鞍、蹬、韁、轡[pèi],清晰明顯。韁上陰刻小字:“萬歷辛亥歲(公元1611年)季夏月四日良旦,印官田夫人立”。石人高1.9米,著盔甲,佩劍抱傘,侍立馬前。右側石馬高2.08米,長2.5米。馬韁陰刻小字“萬歷辛亥歲季夏月四日良旦,峒主覃杰同男覃文仲修立”。石人頭已毀,殘身高1.6米,著盔甲,侍立于旁。兩馬間距4.8米。馬的特點,似為南方馬的形體,肥壯而不高大。造型手法獨特,雕鑿工藝精湛,為明代石雕之佳作和典范。
文化遺跡
土司城內所見的文化遺物,主要有金器、瓷器、印章、磚石質建筑構件等,其中以青花瓷器殘片和石質建筑構件為主。
第一類為瓷器殘片,出土于街巷區和衙署區,瓷片時代由明至明國持續分布(明代成化、宣德、萬歷年號、景德鎮印記)、衙署區瓷片質量較高。
第二類為磚瓦建筑構件,出土于衙署區,為漢式的滴水、瓦當、筒瓦等,上有蓮花、魚鱗等圖案。
第三類為土司印章,包括兩枚土司印章及一枚四川永寧地區的軍官印章。印皆銅質,土司印一大一小,皆篆“唐崖長官司印”。大的重1100克,無年月題款。小的重650克,由題刻可知改印造于公元1674年,為唐崖土司在清康熙初年依附于與朝廷對抗的西南吳三桂政權。另有四川永寧地區的的軍官印章,是唐崖土司參與朝廷平叛所得。此外,在唐崖長官司轄域內的活龍坪鎮,也出土過一枚“唐崖長官司秦關刻印”。
衙署區(含石牌坊)
衙署區遺址位于城址中心位置,周圍院墻圍合,為一大型院落,東西長218米、南北平均寬155米,總面積33790平方米。遺址分布于自東向西的五級臺地,地勢逐漸抬高,沿東西軸線依次為“荊南雄鎮”牌坊、大衙門遺址、官言堂遺址及附屬建筑、內宅,建筑皆朝東。除牌坊為地面遺存外,其余皆為地下遺址。
“荊南雄鎮”牌坊建于明天啟四年(1624),是朝廷為表彰第十二代土司覃鼎的戰功而立。為唐崖土司城遺址中最具標志性的建筑遺存,是衙署區建筑群的起始。前有石階與中街垂直連接。牌坊為砂石仿木結構,高7.15米,寬8.04米,三開間,四根石柱前后有高2.5米的抱鼓石及石獅(現殘存一個)。橫額中兩面分別書寫“荊南雄鎮”和“楚蜀屏翰”八個陰刻大字。前后均有題記,記錄了牌坊的建造緣由、時間。中間枋面雕刻“土王出巡”“哪吒鬧海”等題材,兩側枋面雕刻“漁樵耕讀、槐蔭送子”及麒麟、龍、鳳等圖案。這些題材多取自漢地,但有本地變通,也有直接反應土司生活“土王出巡”等,是漢土藝術結合的產物。
大衙門遺址位于牌坊之西,高于牌坊的臺地上。建筑遺址坐西朝東,前有月臺,南北長約33.5米,東西現存寬度4.4米,為一處面闊五間、進深三間的建筑基址。
官言堂遺址位于大衙門遺址以西、高于大衙門遺址的臺地上,面闊五間,進深三間。
內宅遺址位于最高一級的臺地上。
主要景觀
價值意義
土司遺址是指土司司治所在地的城址及相關遺物,即今所謂的“土司城”或簡稱的“司城”。在土司制度業己消失的今天,土司遺址作為土司制度最重要的載體,成為具有直觀性鑒證價值的土司制度的重要物證,見證了“土官”向“土司”歷史的轉化,見證了土司制度實施中的物化過程,是研究土司制度及文化沉積的重要基礎。
土司文化遺產作為13-18世紀山地城市代表、土司制度見證者、西南諸族群社會文化呈現者的核心價值。唐崖土司城遺址的最大價值在于清晰、完整,它是西南地區格局最清晰,保存最完整的土司城址之一。它所反映出的土司制度,秉承了中國古代兩千多年的多民族管理智慧,唐崖土司城址正是這一制度的實物見證。
管理措施
唐崖土司遺址地處鄂西山區腹地,遺址自18世紀初廢棄后,土家先民仍世居于此并在遺址及周邊地區建造了若干民居建筑。隨著近年對唐崖土司遺址保護力度的不斷加大、相關法規的分別出臺,為保證遺址管理、展示、利用的有序進行,不影響遺址風貌和協調性,需對遺址保護范圍內的民居進行拆除、改造。
唐崖土司遺址內的現狀民居中保留有少部分傳統土家吊腳樓的建筑風格,其余多為傳統風格與現代風格相結合的建筑形式;大部分現狀民居較好的與遺址的地形地貌相結合,未對土司遺存及其建筑格局、環境風貌等產生大的影響。今后在對遺址的規劃設計中,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應重點保留傳統土家吊腳樓的建筑形式,改造傳統與現代相結合的建筑形式,拆除現代風格建筑,搬遷占壓土司遺跡的傳統民居并異地重建。使傳統土家吊腳樓的建筑形式得以全面保留、復原和展示,并充分與土司遺址的建筑形式和建筑風格相契合。
旅游信息
交通
唐崖土司城遺址交通并不方便,需要從咸豐縣城出發,行20多公里才可到達。
住宿
游客可以選擇住在咸豐縣城,價位比較實惠。
參考資料 >
世界文化遺產地——唐崖土司城址邀您品味唐崖土司的傳奇魅力.咸豐新聞網.2024-03-22
咸豐縣唐崖土司城.恩施州人民政府.2024-03-23
恩施咸豐唐崖土司城遺址行走攻略.人民網.201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