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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大佑
來源:互聯網

趙大佑(1510—1569),字世,號方崖,黃巖明冠嶼(今屬溫嶺市)人。嘉靖十四年(1535)進士,授鳳陽縣推官。入仕后歷任刑事執法、監察諸職,累官至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

人物簡介

調任廣東道監察御史巡按江西、貴州、南京三地時,因“懸斷若素習者,以淑問著聲,薦剡四騰”被推薦。他堅持“務實政而略虛文”,每巡一地都直面問題,盡責擔當,扶正糾邪,政聲頗佳。宣慰使安萬銓行為不法,先捕殺其同黨張仁、李木。巡撫劉某受安賄賂,威逼大佑。大佑笑道:“人臣茍利社稷,死生以之,吾何愛一身哉!”安知不可逃脫,穿囚衣服罪。為刑部侍郎時,奉命審查伊王典楧縱侈不道,有違祖制之事。伊王聽聞后納賄于嚴嵩,嚴嵩示意趙大佑饒恕他。趙大佑嘆道:“奉敕推勘,而不以實聞,置國法于何地?”他在查明情況后,盡數揭發伊王罪行。嚴嵩恨極,激世宗怒,貶官二秩,后復起用為刑部尚書。齊庶人殺害仆人,卻誣陷儒生陸某,法曹畏勢不敢斷,大佑毅然斷之。太監馬廣犯法當處死,有人行重賄求緩辦,則立奏朝廷殺之。有一冤獄數年不得昭雪,嘆道:“死,重辟也,法官知其冤不為白乎!”遂為之平反。官終南京兵部尚書

善書法,有晉人風骨。詩文溫雅俊爽,有《燕石集》。

主要作品

趙大佑熱衷于讀書,即便日常公務繁忙,閑暇之時仍書不離手。在生前,他就對自己創作的詩文作品進行了整理集結,取名為《燕石集》。該集有序文2篇、正文五卷。卷一是“奏疏”,共計17篇;卷二為“傳、序、祭文、志”,共16篇;卷三為“詩”,共160篇;卷四為“書”,共88篇;卷五為“外集、祭文、后序”,共26篇。

隆慶六年(1572年),趙大佑的長子趙成妥將《燕石集》刊印出版,其后被列入清代《欽定四庫全書·千頃堂書目卷二十三》,如今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有原文。

參考資料 >

廉潔從政的趙大佑.臺州史志網.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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