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捉,漢語詞語,拼音為shǒu zhuō,是唐朝在邊地的駐軍機構,其主要分布在隴右道與西域,大致于今天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右旗及新疆。唐代邊兵守戍者,大者稱軍,小者稱守捉、城、鎮,各機構皆有使。
簡介
守捉為唐朝獨有,而別朝所無之職官,守捉駐兵300至7000多人不等,唐代西北軍屯人員來源主要有四;一,正規部隊,數量較大,大多是從隴右道和山東省等地征調來的青壯年;二,內地犯人,流配后被分編在各地區的屯墾部隊門,目的是便于隨時監督和管理;三,當地各族參與基層軍墾者,西北邊塞,人丁缺乏,特別是烽隧的烽子難以依制配定,因此就出現了一種雇人代替烽子上番的情況;四,健兒及隨軍家屬,一般指感意留下來,繼續應寡的戍兵,即繼續守邊的退伍軍人。
有關于守捉機構中的官職,據新疆洛浦縣出土的兩件文書(編為L1號和L2號),L2號文書中不稱使,而稱將軍,有“副守捉將軍”文華殿大學士,守捉將軍和副將軍很可能是使與副守的別稱。然而據古突厥碑文,“都督”(tutuq)與“將軍”(s?ηün)官名卻是由中原引入后突厥汗國與回紇汗國中的重要官職,因此在西北方邊地,文書中將守捉的“使”稱為“將軍”更符合常理。
釋義
1、唐制,軍隊戍守之地,較大者稱軍,小者稱守捉,其下則有城有鎮。
2、把守。
3、《新唐書·兵志》:“唐初,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而總之者曰道。”
4、唐朝初年在沿邊置道,天寶以前,軍、城、鎮、守捉都有使,如唐末的李克用就曾做過云中郡守捉使。又上元以后改防御使為團練守捉使,簡稱則無守捉二字。(參見《辭海》第999頁(七九版縮印本“守捉”條)
發展歷史
唐朝
唐朝初年在沿邊置道,各道設大總管(大都督)統兵戍邊。凡是邊兵戍守的地區,大的叫做軍,小的叫做守捉、城、鎮,如平盧道就有盧龍軍和東軍等十一個守捉。軍、城、鎮、守捉都有使,如唐末的李克用就曾做過云州守捉使。十五路(宋初)李隆基時,全國分十五道。
以下為隴右道及西域的守捉城。
甘肅省境內
平夷守捉城、綏和守捉城、合川守捉城、赤水守捉城、烏城守捉城、蓼泉守捉城、張掖守捉城、交城守捉城、酒泉守捉城、白亭守捉城
內蒙阿拉善右旗境內
百帳守捉城、豹文山守捉城、威遠守捉城、同城守捉城
新疆北部境內
羅護守捉城、赤亭守捉城、獨山守捉城、張三城守捉城、沙缽城守捉城、馮洛守捉城、耶勒城守捉城、俱六城守捉城、張堡城守捉城、烏宰守捉城、葉河守捉城、黑水守捉城、東林守捉城、西林守捉城
新疆南部境內
張三守捉城(又稱蘭城遺址,爛城,位于新疆和碩縣烏什塔拉鄉境內) 、坎城守捉城、蔥嶺守捉城、于術守捉城、榆林守捉城、龍泉守捉城、東夷僻守捉城、西夷僻守捉城、赤岸六守捉城
歷史遺址
公元866年(唐咸通七年),張議潮聯合北庭回鶻首領仆固俊攻克西州、庭州、輪臺縣、清鎮一帶,至此在北疆設11個守捉城。即庭州東的獨山守捉(今木壘哈薩克自治縣油庫對面古城遺址)、沙缽城守捉(今吉木薩 爾雙河古城,有學者認為即莫賀城)、馮洛守捉(今吉木薩爾縣三臺鎮東北)、耶勒城守捉(今三臺八家地古城)、俱六城守捉(今阜康天池鄉六運古城)、張堡城守捉(今昌吉古城)、烏宰守捉(今瑪納斯縣樓南古城)、葉河守捉(今奎屯東)、黑河守捉(今烏蘇西)、東林守捉(今烏蘇四棵樹鄉)、西林守捉(今烏蘇西古爾圖)。
據《唐書?地理志》記載,庭西州七百里有清海軍,本清海鎮(一說今石河子市;一說今唐朝渠附近)。南有神仙鎮(今吉木薩爾縣泉子街)。后庭縣有蒲類鎮(今奇臺縣園藝場吐虎瑪克古城)、郝遮鎮(今奇臺縣北部北道橋古城)、咸泉鎮(疑在今北塔山鹽池一帶)。以上古鎮,有的遺址猶存;有的古鎮今地,學術界尚有爭議。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