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友(1565-1628),字仲恬,號旭窗,明朝政治人物,濟寧市人。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進士,授行人,后晉升刑科給事中。在任期間,陳伯友曾罷免河南巡撫李思孝,并彈劾鄒之麟科場弊端,勘查楚宗英憔、蘊等人,以及釋放良吏滿朝薦、王邦才等人。
史籍記載
見《明史》卷二百四十,列傳第一百三十:
甫拜命,即罷河南巡撫李思孝。俄論鄒之麟科場弊宜勘;奄豎辱駙馬冉興讓,宜置之法;楚宗英憔、蘊鈁,良吏滿朝薦、王邦才等宜釋。已,又言:“陛下清明節(jié)之心,不幸中年為利所惑,皇皇焉若不足,以致財匱民艱,家成徹骨之貧,人抱傷心之痛。今天下所以傾危而不可救藥者,此也。”又言:“李廷機去國,操縱不出上裁。至外而撫按,內而庶僚,去留無所斷決。士大夫意見分歧,議論各異,陛下漫無批答。曷若盡付外廷公議,于以平曲直、定國是乎?”帝皆不省。熊廷弼為荊養(yǎng)喬所訐,伯友與李成名等力主行勘。
既又陳時政四事,言:“擬旨必由內閣。昨科臣曾六德之處分,閣臣葉向高之典試,悉由內降。而福王之國之旨,亦于他疏批行。非獨褻天言,抑且貽陰禍。法者天下所共,黔國公沐昌祚請令其孫啟元代鎮(zhèn),已非法矣。乃撫按據法請勘,而以內批免之,疑中有隱情。御史呂圖南改提學,此爭為賢,彼爭為不肖,盍息兩家戈矛,共圖軍國大計?福王久應之國,今春催請不下數百疏,何以忽易期?”疏亦留中。尋以艱去。及服除,廷議多排東林,遂不出。
至四十六年,以年例,即家除河南省副使。天啟四年,屢遷太常寺卿,治少卿事。楊漣劾魏忠賢,伯友亦偕卿胡世賞等抗疏極論。明年十二月,御史張樞劾其倚附東林,遂削奪。莊烈帝即位,詔復官,未及用而卒。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