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余要入秦勸回士會,但秦人不會輕易相信和接納他,于是壽余實施了這一詐降之計。詐降計一般是用苦肉計的方式或攜家小逃敵的方式騙取敵人的信任。壽余的詐降看來是選擇了攜家小逃敵的第二種方式。
正文
魏氏的封地(今芮城縣北)與秦國隔河相望。《左傳·文公十三年》、《史記·秦本紀(jì)》、《史記·晉世家》記載,晉國為了招回已降秦國的本國謀臣士會,乃使魏壽余假裝以魏邑叛晉投秦,晉人故意捉拿了他的妻子兒女,讓壽余只身逃脫,壽余逃至秦國,提出愿將魏邑獻(xiàn)秦,得到了秦康公的信任,壽余于是暗中聯(lián)絡(luò)士會,最終逃歸晉國。
壽余要入秦勸回士會,但秦人不會輕易相信和接納他,于是壽余實施了這一詐降之計。詐降計是向敵人佯示自己立場的轉(zhuǎn)變,利用敵人對自己的相信而打入敵人內(nèi)部或接近敵人,借機(jī)暗中行事。此計的困難之處在于如何騙取敵人的相信,而取得敵人信任的要害還是在于向敵人顯示自已立場的轉(zhuǎn)變。
詐降計一般是用苦肉計的方式或攜家小逃敵的方式騙取敵人的信任。苦肉計是以本國的懲罰來顯示自己的受拋棄地位,向敵人表明自己立場轉(zhuǎn)變的原因,把自己的投降放在能使敵人接受的情理之中;攜家小逃敵是以自己對本國義無反顧的訣絕態(tài)度顯示自已對敵國的信賴。詐降計如果沒有其中某一方式的配合,就有明顯的誑騙之嫌,會難以取得敵人的信任,使計策落空。
壽余的詐降看來是選擇了攜家小逃敵的第二種方式。然而,壽余入秦勸說士會后還要返回東晉,若帶家小去秦,必會給完成任務(wù)后離秦返回造成麻煩。考慮到這些方面,壽余在實施計策時,故意安排讓晉國抓捕了自己的家小。這一“抓捕”既把家小留在了本國,避免了后面返國時的麻煩,又借此向外界造成了聲勢,同時向秦國顯示了自己與晉訣絕的初衷和晉國對自己“迫害”的實情。壽余在這里是把攜家小逃敵作為一種沒有實現(xiàn)的初衷顯示出來,把苦肉計中的受迫害通過家小被“抓捕”顯示出來,他沒有付出任何代價,卻同時從兩種方式上向秦國證明了自己投降的真實性,這是他實施詐降計的最為高明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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