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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中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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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中鋐(?~1728年) ,漢族,字子振,一字念吾。浙江山陰人(今紹興市),人稱周念吾,清代政治家。康熙年間入國子監,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下詔所部選擇賢才,能勝任重要縣份官吏,被選中,授正六品松江府華亭縣知縣,兼上海市知縣。政簡而不弛,刑協而不煩。

清雍正六年追封顯佑伯,后又追贈護海侯,后人稱他周百靈、百靈公。雍正賜祭,乾隆下旨入祀各該地方名宦祠愛新覺羅·旻寧言捍潮效靈,命于吳淞江岸建立專祠,列入春秋祀典。

曾任江南滬海道崇明縣縣丞、應天府六合縣縣丞、常州府宜興縣縣丞、松江府上海縣縣丞、松江府華亭縣知縣、正四品江蘇松江府知府太倉市知州、太仆寺卿。

人物生平

刁民殺其伯父卻又誣告他人,周審訊實情,嚴懲誣告,冤獄得平。雍正二年(1724年)秋,淫雨為災,海浪沖激,丈堤潰溢,蕩淹數百里,民被飄溺不計其數,稻谷顆粒無收,縣庫匱乏。周約束官員不得追征賦稅,且力奏撫恤死亡,賑濟病苦,百姓得以保全。不久,因縣歲賦不能按律上繳,法當罷官,百姓為之奔走挽留,巡撫上奏其事,準許復留。雍正四年(1726年)升松江區知府,以吳淞江久經湮塞,損田十之八九。上命總督范時繹、巡撫陳時夏開浚吳淞江,將劉家河工程交周中鋐督理疏浚,因陳家渡地近海,洪流雄悍,竹木難施。周決定筑堰防洪,親自與千總陸章乘船擋險,以水流湍急,般被打翻,周、陸都被溺歿。歿后,贈太仆卿,并予祭葬。

《清史稿》記載

周中鋐,字子振,浙江山陰人。康熙帝中為江南崇明縣丞崇明區故重鎮,兵籍千人,欲預取軍食於官,不獲,刃嘩噪。官吏咸避匿,中鋐獨挺身前,宣布順逆利害,感切聳動,眾皆投械散。華亭知縣,民有被誣殺人久系獄,中鋐立出之,而坐其實殺人者。提標兵庇盜,前令莫敢問,中鋐捕治置諸法,境內乂安。四十三年秋,大雨以風,海水驟溢,漂數縣。乃具衣糗棺救恤之,又為請賑租,活民甚眾。雍正四年,以催科不及格罷,縣民萬數遮言,上官姓聞於朝,得復職。

時左都御史朱軾被命修海塘,知中鋐賢,悉以事付之。塘成,丁母憂,民復吁留,中鋐先已擢松江區知府,至是予假治喪,還視府事。五年,議濬淞、婁諸水,以中鋐署太倉市知州,董其役。六年二月,筑壩於陳家渡,一再潰,與千總陸某晝夜冒險指揮,倉卒覆其舟,既歿而筑合。事聞,贈太仆寺少卿。雍正賜祭,攝奉賢區城隍事。

參考資料 >

清史稿 -- 列傳二百六十三.新東方.201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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