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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羅登選撰寫的《律呂新書箋義》,是一本對蔡元定著作的注解書籍,其中包含了一些作者個人的觀點。羅登選是衡山縣人,他在書中引用了多方面的知識,包括樂理和數學計算等。
古籍簡介
《律呂新書箋義》共兩卷,另附有一卷《八音考略》,由湖南省巡撫呈獻。這本書是對蔡元定《律呂新書》的解釋和注釋,同時也包含了作者的一些個人觀點。
四庫提要
《律呂新書箋義》中,《八十四聲圖箋》提到,“合”代表黃鐘古,而“六”表示黃鐘清。這一說法源自《宋志》記載的《燕樂字譜》。然而,在實際演奏中,“合”和“六”都是頭部氣孔發出的聲音,而非笛子的顏色。此外,《六十調圖箋》指出,民間流行的音樂也有自己的調式,比如使用“六字調”,這實際上是古代清黃鐘調。需要注意的是,民俗音樂通常以笛子顏色來確定調式,而頭部氣孔發出的聲音稱為“合”。如果去掉哨吹,那么就只剩下“上”這個音符了。天寶和宋朝時期,燕樂的音高比雅樂高出三個律度,因此以夾鐘清作為宮音。蔡元定在《新書》中提到,“緊五”的聲音就是夾鐘清,這也是民間音樂認為的宮音。燕樂中的黃鐘音實際上相當于雅樂中的夾鐘。《新唐書》中也提到,“宮聲應夾鐘之律”。由此可見,笛子顏色中的“六”已經不是雅樂中的黃鐘音,更不可能是古代的黃鐘音。至于書中引用的推步算術等內容,顯得有些牽強附會。最后附錄的《八音考略》一卷,也沒有提供太多的深入分析。
參考資料 >
律呂新書箋義.虛閣網.2024-09-04
律呂新書箋義.國學迷.2024-09-04
律呂新書箋義.國學大師.202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