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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國旗
來源:互聯網

加拿大國旗(英語:Flag of Canada,法語:Le drapeau du Canada),是加拿大的國旗,由紅、白兩色組成,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旗面中間為白色正方形,內有一片11個角的紅色楓樹葉;兩側為兩個相等的紅色豎長方形。

1867年,加拿大聯邦組成時確定、并于翌年啟用的第一面加拿大聯邦旗幟。1922年,加拿大聯邦旗幟修改,加拿大國旗白底上只繪有單個“一柄三葉”的綠色楓葉。1964年12月,加拿大議會通過國旗法案,并于1965年2月15日中午12時在首都渥太華舉行了升旗儀式。1996年,加拿大政府正式宣布這一天為"加拿大國旗日"。

加拿大國旗的圖案是根據對加拿大歷史的強烈感悟設計而成的,是幾位加拿大人集體合作的結晶,其中設計者包括喬治·史丹利和約翰·麥西森。加拿大國旗或許揭示了加拿大建國及其后政治和社會平穩發展的密碼

國旗圖案

長方形,長寬之比為2:1。旗面自左至右由紅白紅色組成,兩邊的紅豎長方形代表太平洋大西洋,白色正 方形象征加拿大的廣闊國土。中央繪有一片11個角的紅色楓樹葉。(這11個角代表著加拿大的10個省和3個地區)

產生背景

加拿大國旗“楓葉旗”的設計者是一名法裔和一名英裔,從一開始他們就打定主意,要設計一片“和全加拿大所有楓葉都不相同”的“國旗楓葉”,目的是避免讓人覺得“國旗楓”對某個特定地區或族裔有所“偏私”??。該圖案是幾位加拿大人集體合作的結晶,是設計者們基干對加拿大歷史的強烈感悟設計而成的

歷史沿革

英聯邦旗時期

加拿大是個年輕的國家,做為國家象征的楓葉旗就更加年輕,從1965年被正式采用至今只有四十多年。在這以前,加拿大的正式國旗是英聯邦旗(Union Flag),也就是人們熟悉的藍底紅色米字旗。

紅軍旗時期

做為英國在海外的殖民地,加拿大一直處于效忠英國與獨立自主的矛盾之中。因為英聯邦旗實在無法反映出加拿大地方特色,后來便出現了一種加拿大紅軍旗(Canadian Red Ensign),在楓葉旗被采用之前,紅軍旗成為加拿大人最喜歡使用的國旗替代品。這種紅軍旗是從英國紅軍旗中脫化而來,其中標志著英聯邦的米字旗被挪到左上角,右下方加入了具有加拿大特色的盾形徽章。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后,加拿大處處飄揚著紅軍旗,就連政府大樓也采用這種旗幟。不過,紅軍旗從來沒有被正式確立為國旗。

楓葉旗時期

1964年12月15日,議會投票通過了紅楓葉旗的方案,去掉國旗上的英國“米”字標識,變成純粹加拿大的國旗。1965年1月28日,皮爾遜和迪芬貝克都在倫敦參加丘吉爾的葬禮,伊麗莎白二世借機簽署皇室公告,認可了紅楓葉旗的地位。同年2月15日,紅楓葉旗正式啟用。

確立歷程

1867年,加拿大聯邦組成時確定、并于翌年啟用的第一面加拿大聯邦旗幟為紅底、左上角為英國“米”字標識、右側為4個聯邦創始省份的徽章疊加,其中兩個徽章各有代表加拿大本土的“一柄三葉”綠色楓葉標記。

1922年,加拿大聯邦旗幟修改,加拿大國旗白底上只繪有單個“一柄三葉”的綠色楓葉,代表加拿大本土。

1925年,加拿大開始尋找新的加拿大國旗設計方案始于,當年樞密院授命一個委員會去著手研究應設計什么樣的國旗。但該委員會的工作一直未能完成。

1946年,一個特別議會委員會又被授予類似的使命。該委員會廣泛征集投搞,共收到2600多種設計方案。但是從未請加拿大國會正式投票選出一個設計、方案。

1957年,加拿大國旗把楓葉改成紅色。

1956年,第二次中東戰爭爆發,當時身為加拿大聯邦高級外交官的萊斯特·B·皮爾遜奔走斡旋,促成停火。

1964年6月15日,時任加總理萊斯特·皮爾遜在下議院提出確立新國旗。鑒于1967年聯盟的百年慶典即將來臨,一個上下議院委員會正式組成,再次征集國旗的設計方案。??。對皮爾遜的提議,議員們的反應五花八門。長達37天的辯論中,各黨派共進行了308場演講。10月,在汰了各種各樣的設計后,委員會將注意力集中在3種設計上。一面是有鳶尾和英國國旗的紅色旗幟;—面是三枚紅楓葉融合在一起的旗幟;還有—面是白色正方形襯托一枚藝術化的紅楓葉的紅色旗幟。國旗方方面面的最后拍板是由一個15名成員組成的議會委員會完成的,該委員會被官方認定為國旗的設計者。委員會最終決定推薦一枚紅楓葉的設計。

1964年12月15日,議會投票通過了紅楓葉旗的方案,去掉國旗上的英國“米”字標識,變成純粹加拿大的國旗。迪芬貝克不服氣,指責皮爾遜“沒有哪個總理像你這樣嚴重地分裂了國家”。還是英王室出面,才平息了這場爭論。國會表決通過時,“國旗楓”一共有13個棱角,但被某幾位提前看到入圍方案的人士咬定“就是我們那里的楓葉”,消息傳到設計團隊后,設計者立即動手,將“國旗楓”的棱角減少為11個,確保“和哪里的楓葉都不像”??。

1965年1月28日,皮爾遜和迪芬貝克都在倫敦參加溫斯頓·丘吉爾的葬禮,伊麗莎白·亞歷山德拉·瑪麗·溫莎借機簽署皇室公告,認可了紅楓葉旗的地位。同年2月15日,紅楓葉旗正式啟用。

1996年2月15日,加拿大政府正式宣布這天為“加拿大國旗日”

逸聞趣事

皮爾遜與楓葉旗

萊斯特·皮爾遜(Lester Pearson)是加拿大歷史上一位著名總理。他的從政經歷很有意思。皮爾遜領導自由黨連續贏得過兩次大選--1963年一次,1965年一次,但兩次他都只能組成少數政府。雖然是少數政府,但他的政府在這幾年里卻建立了不少業績,例如正式建立了全民醫療體系、引入學生貸款、雙語制、全國養老金等。皮爾遜政府還有一項值得稱道的成績,就是把楓葉旗正式確立為加拿大國旗。

本來在皮爾遜之前,加拿大就一直在醞釀采用新的國旗。過去的旗子,無論是英聯邦旗還是紅色軍旗,都與英國關系太密切,故而引起法裔和來自其它地區的移民的不滿。為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一個能夠真正反映出加拿大特色的新國旗越來越有必要了。可是設計新國旗這事情看起來不大,做起來卻困難重重,阻力主要來自于一些人并不想換旗。二十多年來,“換旗派”和“保旗派”一直爭論不休,旗子也總是換不成。

萊斯特·皮爾遜能夠在擔任總理期間最終促成換旗之事,與他的外交經歷有關。皮爾遜本來是位出色的外交家,在五十年代曾經成功地化解了第二次中東戰爭,并因此獲得諾貝爾和平獎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設想就是皮爾遜最先提出的。在運河危機期間,埃及政府曾經反對加拿大派遣維護部隊,理由就是因為旗子:加拿大軍隊的紅軍旗和英國軍旗實在是太象了,而英國當時正與埃及為敵。這件事對卡爾·皮爾遜刺激很深。皮爾遜因此希望加拿大能有一面屬于自己的國旗,最好不要與英國有什么關連。

大辯論

在反對換旗的人們當中,進步保守黨的約翰·迪芬貝克(John Diefenbaker)堪稱代表。迪芬貝克在萊斯特·皮爾遜之前擔任過總理,63年大選時敗給皮爾遜,淪為國會的反對黨領袖。在國旗問題上,雖然大多數國民希望見到一面全新的國旗,但迪芬貝克也有相當一批支持者。在英語地區,尤其是鄉間,人們對紅軍旗非常滿意,根本不想換。軍人也對紅軍旗懷有特殊的感情。

迪芬貝克擔任總理期間,身為反對黨領袖的皮爾遜要求政府采用新國旗,但被迪芬貝克堅決拒絕。到了63年大選期間,更換國旗便成為皮爾遜的競選綱領之一,他許諾會在上臺后兩年之內采納新國旗。那次大選萊斯特·皮爾遜如愿以償成為總理,上臺后便履行諾言著手換旗。

1964年6月國會就新國旗方案開始了正式辯論。保守派希望,既便采用新的國旗設計,也要保留標志著英國的米字,以顯示加拿大與英國的淵源。但皮爾遜的自由黨卻認為已經到了切斷臍帶的時候了,他們順從大多數民意,希望楓葉圖案在新國旗上占據主導。

保守黨在國會上采用了不停辯論的戰術(冗長辯論),千方百計阻撓新國旗的誕生。這一招頗為奏效,國會從6月15日一直吵到夏季休會,還沒有吵出個結果。皮爾遜干脆取消了當年的夏季休會,讓議員們在暑假里繼續辯論。可是一個暑假過去了,還是沒爭出個眉目。

到了那年9月,皮爾遜采納了一個建議,在國會成立了一個由15人組成的國旗委員會,成員囊括了各個黨派。甄選國旗的任務就落到了這個委員會頭上,期限規定為六個星期。這六星期過得激烈緊張,不但委員會成員,而且普通加拿大人也積極參與進來。這期間加拿大人向國旗委員會呈交了三千五百多個設計方案,其中超過兩千個設計含有楓葉圖案,只有408個保留了英聯邦旗的米字圖案,還有359個方案含有標志著法裔的百合花圖案(就是出現在魁北克省旗上的圖案)。

最后定奪

五花八門的設計方案把委員會搞得頭昏腦脹,眼看六星期期限快到了,最后方案還是定不下來。這時候一個簡潔醒目的設計引起了委員會的注意,這便是由來自阿爾伯塔省的歷史學者Georgle Stanley設計的白底紅邊紅楓葉圖案。Stanley的設計思路是:新國旗應該容易辨認,而且簡單到學校里的孩子也能畫的出來。一次他在安省 Kingston路過皇家軍事學院時看到一面紅白相間的旗子,深受啟發,便有了楓葉旗的構想。

1966年10月22日,委員會就兩個最后方案進行表決。等待表決的另一個方案是由皮爾遜本人設計的。委員會中的保守黨議員以為自由黨議員一定會投皮爾遜方案的票,于是在表決時都投Stanley方案。他們沒有料到7位自由黨議員也投票給Stanley方案。結果,這個白底紅楓的設計得到了委員會14名成員的一致通過。新國旗的甄選終于邁出了最關鍵的一步。后來知情人士透露說,楓葉旗能夠得到所有成員的一致通過,自由黨是頗使了一些計策的。

委員會拿定了方案,不久國會(即下院)和參議院也都表決通過。英國女王也很快批準了新國旗方案。1965年2月15日,新國旗被國會正式采納。盡管來之不易,新國旗一經產生就很快受到加拿大人的喜愛,就是在魁北克省也被廣泛接受。但是迪芬貝克本人對楓葉旗一直耿耿于懷。1979年迪芬貝克去世時,根據他的遺囑,他的棺材上覆蓋的仍然是紅軍旗,而不是楓葉旗。

使用原則

一般規則

加拿大國旗的展示方式不受任何立法的制約,而受既定慣例的制約。規則概述的禮儀是聯邦政府多年來一直遵守的國際慣例和習俗的版本。聯邦政府適用的規則對個人或組織并不是強制性的;它們是所有希望在加拿大懸掛加拿大國旗和其他旗幟的人的指導方針。

加拿大國旗只應以適合這一重要國家標志的方式展示;不得以低于任何其他國旗或旗的位置予以侮辱或展示。在加拿大領土上懸掛國旗時,國旗總是優先于所有其他國旗。唯一優先于國旗的旗幟是女王的加拿大個人國旗、總督的國旗、副州長的旗幟(在他們的省內)和皇家其他成員的加拿大個人國旗。

加拿大國旗應始終懸掛在自己的桅桿或旗桿上;“國旗議定書”規定,在同一旗桿或旗桿上懸掛兩面或兩面以上的國旗(例如,一根低于另一根)是不適當的。當加拿大國旗升起或降下,或在游行或檢閱時,在場的每個人都應面對國旗,保持沉默,并摘下帽子。穿制服的人應該向他敬禮。

當只展示三面旗幟時,應以加拿大國旗為中心。對于面向顯示器的觀察者來說,第二等級的旗幟被放置在中間的左邊,另一個放置在右邊。加拿大國旗與省或地區國旗、市旗或組織旗幟的共同組合。在這種情況下,國旗應該在中間,左邊是省/地區國旗,右邊是市旗/組織的旗幟(面向顯示器的觀察者)。

特殊規定

降半旗表示哀悼。首先把旗子升到桅桿的頂端,然后立即緩慢地降到半桅桿的位置,從而使旗子升到半桅桿的位置。旗在半旗上的位置將取決于旗的大小和旗的長度。旗桿必須至少將其降下一個能識別為“半桅”的位置,以避免出現意外從桅桿頂部脫落的旗幟。半懸掛的一個好位置是將旗子的中心位置精確地放置在工作人員中間。

加拿大國旗懸掛在六種不同結構上的半旗:標準旗桿、突出的旗桿、山峰或格拉夫、中間結構的桅桿、帶有交叉、平臺或頂部的桅桿,以及超越建筑物的桅桿。在要求下半旗的情況下,同時懸掛的所有旗幟也應當下半旗。

強制性:

1.君主、總督和總理

君主、現任總督或現任總理去世后,國旗下半旗懸掛在加拿大和國外的所有聯邦建筑物和機構,包括和平塔,從死亡通知之日起至葬禮或追悼日日落下半旗。

2.君主家庭

君主的配偶、王位繼承人或王位繼承人去世后,加拿大和國外的所有聯邦建筑物和機構,包括和平塔,從死亡通知起至葬禮日日落,懸掛半旗,如果要舉行追悼會,則應從死亡通知開始至次日日落,并在追悼日從日出至日落下半旗。

3.前總督

在一名前總督去世后,加拿大所有聯邦建筑物和機構,包括和平大廈,從死亡通知之日起至葬禮日日落,懸掛國旗下半旗;如要舉行追悼會,則應從死亡通知之日起至次日日落,并在追悼日日出至日落下半旗。

4.前總理

在一位前總理去世后,加拿大的所有聯邦建筑物和機構,包括和平大廈,從死亡通知起至葬禮日日落,懸掛國旗下半旗;如果要舉行追悼會,則應從死亡通知之日起至次日日落,并在追悼日日出至日落下半旗。

5.加拿大首席法官和加拿大司法部成員

在現任加拿大首席法官或現任加拿大部成員去世后,加拿大所有聯邦建筑物和機構,包括和平塔,從死亡通知之日起至葬禮日日落,懸掛國旗下半旗;如要舉行追悼會,則應從死亡通知之日起至翌日日落,并在追悼日日出至日落下半旗。

6.副州長

在現任副總督去世后,在受影響省的所有聯邦建筑物和機構以及和平塔上懸掛國旗下半旗,從通知死亡之時起至葬禮日日落,或如要舉行追悼會,則應從死亡通知之日起至次日日落,在追悼日從日出至日落下半旗。

7.樞密院議員和參議員

樞密院議員(不是加拿大外交部現任成員)或現任參議員去世后,國旗下半旗:在他或她居住地點的所有聯邦建筑物和機構,如果居住地點是渥太華,則不包括和平塔,從死亡通知之日起至葬禮或追悼日日落為止;在葬禮或追悼會(視屬何情況而定)當日日出至日落的太平塔。

8.下議院議員

下議院現任議員去世后,下議院議員下半旗:在他或她乘坐的所有聯邦建筑物和設施上,如果騎行地點在渥太華,則不包括和平塔,從死亡通知之日起至葬禮或追悼日日落為止;在葬禮或追悼會(視屬何情況而定)當日由日出至日落的太平塔。

9.駐加拿大代表團團長

在加拿大期間,經認可的駐加拿大代表團團長(高級專員或大使)去世時,和平塔上的國旗將在葬禮/追悼日半身懸掛,如果沒有這類儀式,則在遺骸離開加拿大的當天。(如果某項服務的日期與見證離開的日期不同,則在送葬日,而不是在遺骸離開加拿大的日期,便會舉行半個禮拜)。

10.由省或地區發起的半職制

當一個省或地區因“規則”規定以外的其他原因懸掛其省或地區的國旗時,除安大略省為和平塔外,國旗將在該省或地區內下半旗,其地理范圍和持續時間與省或地區半旗相同。當加拿大遺產部負責人通知負責管理加拿大遺產部規則的經理時,國旗只有在該省或地區的半旗,由該省或地區的禮賓處處長通知該半掛的原因、地理范圍和持續時間。

11.特別日

加拿大國旗將在加拿大的所有聯邦建筑物和機構,包括和平塔上,在接下來的幾天半內的從日出到日落懸掛:

此外,和平塔上還將有半根旗桿:

自由決定的:

12.外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國外半桅桿

在現任外國國家元首或外國政府首腦去世后,當地大使館、高級委員會或常駐代表團團長可以按照東道國政府的慣例,在東道國半旗。

13.外國的特殊情況

為紀念東道國的杰出公民或對加拿大作出重大貢獻的該國居民,或影響東道國的特別活動,當地大使館、高級委員會或常駐代表團團長可按照東道國政府的慣例在東道國降半旗。

加拿大外交、貿易和發展部將向負責管理加拿大遺產部規則的經理通報這一事件的發生情況和在受影響國家采取的半糊化措施。負責執行加拿大遺產部規則的總干事將通知樞密院辦公室。

14.聯邦政府雇員

當聯邦部門、機構或皇家公司的雇員因職務原因或由于其在聯邦部門、機構或皇家公司中的職位而死亡時,負責該組織的部長可決定降半旗。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在本組織附屬的建筑物和設施上才能進行降半旗。部長可決定降半旗的地理范圍及其持續時間。該決定必須立即與負責加拿大遺產部內部規則管理的經理分享,負責在加拿大遺產部內執行這些規則的總干事將通知樞密院辦公室。

國防部關于半封閉的內部協議

如果加拿大部隊的一名成員被派往特別任務地區執行任務,除非收到特別指示,否則將半身懸掛旗幟如下:

總理自由決定:

15.外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加拿大舉行半酒會

在現任外國國家元首或外國政府首腦去世后,在考慮到他/她的地位和該國與加拿大的關系后,總理可根據外交、貿易和發展加拿大和加拿大遺產的意見和樞密院辦事員的建議,批準在和平塔上半掛國旗。

16.例外情況

在特殊情況下,根據加拿大遺產部的建議和樞密院秘書的建議,總理可批準在和平塔和(或)加拿大境內或國外的所有或部分聯邦建筑物或機構上半掛國旗,但未作規定。

坎頓應該覆蓋在棺材左上角。國旗應在棺材降下墳墓前或在火葬場舉行儀式后移走。標準成人大小的棺材的旗幟尺寸應為4 1/2×9英尺或1.40×2.80米。

無論是布、紙,還是用其他織物或材料制成的加拿大國旗,都不應:

使用場景

加拿大國旗在加拿大境內外的所有聯邦政府大樓、機場以及軍事基地和設施上飄揚。它可以在夜間飄揚,也可以在白天飄揚。

加拿大國旗如果水平懸掛,則葉的上部(葉的點)應該向上,莖向下。如果垂直懸掛,則應將旗子放置,使葉的上部指向左邊,莖從面向國旗的觀察者的角度指向右側。垂直懸掛的旗幟應懸掛,以便坎頓在左上角。

加拿大國旗左上角(第一節)或縣應放置在最接近頂部的位置。旗桿或桅桿。舉旗時,應尊重國旗。

加拿大國旗葉尖應盡可能靠近頂部,并將旗繩拉緊。

加拿大國旗葉子的上部(葉子的點)應該朝東-西的街道朝北(A);葉的上部應該朝北-南的街道向東(B)。

加拿大國旗水平或從窗口或陽臺的角度顯示,坎頓必須指向外面。

加拿大國旗必須牢固地固定在前面右邊的車架上。

坎頓:升旗的上半部,是國旗上的榮譽所在。它也被稱為第一節(First Quarter),有時也被稱為上揚(Upper Hoist)??。

象征意義

加拿大國旗中央的紅色楓葉構建起“勤勞勇敢的人民是楓葉”的隱喻,楓葉寄托了加拿大人民的一片愛國之情。楓葉是加拿大300多年來公認和重要的象征。它已經被用來象征加拿大,土地和人民。它還用于加拿大武裝部隊的武器和旗幟。楓葉的11個角代表著加拿大的10個省和3個自治州。

加拿大國旗紅色與白色代表加拿大的民族色彩,加拿大的民族色彩在歷史上有著深厚的基礎。紅色和白色的顏色可以追溯到法國英國。白色正方形代表加拿大遼闊的國土,由于加拿大很大面積的國土全年積雪期在100天以上,故用白色表示;左右兩邊的紅色豎長方形分別代表太平洋大西洋,表示加拿大位于這兩個大洋之間。

加拿大國旗的紋章紅(紅色)為一片楓葉,在加拿大淺銀色(白色)上。

文化特色

尋找楓葉

有人舉辦過尋找和“國旗楓”最相似楓葉的全國性活動,征集到數以萬計來自全加拿大的楓葉,迄今為止仍然無一和“國旗楓”相同。

畫國旗

加拿大政府會在“加拿大日”(每年7月1日)舉辦“小朋友畫國旗”的活動。

國旗日

1996年初,加拿大政府規定,每年的2月15日為加拿大國旗日。政府還要求人們經常懸掛國旗,并安排國旗日那一天在全國飄揚百萬國旗。加拿大的國旗日和飄揚國旗的運動是在去年魁北克省公民對該省前途投票的激勵下發起的。在為魁北克是否應該脫離加拿大獨立而舉行公民投票之前,老百姓自發在蒙特利爾舉行了統一游行,游行的人群中楓葉旗打動了成千上萬的人,喚起了強烈的愛國熱情。游行之后,人們紛紛要求宣揚國旗,強調其作為國家精神象征的意義。

參考資料 >

資料:加拿大的政治制度.新浪網.2024-01-16

加拿大政治.goabroad.sohu.com.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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