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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建依
來源:互聯網

吳建依,女,1966年3月出生,漢族,浙江省慈溪市人。寧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生導師。

基本介紹

1988年7月,吳建依畢業于浙江大學(原杭州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2001年,研究生畢業,獲北京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碩士學位。大學畢業后,曾在慈溪市司法局、慈溪市長河鎮人民政府、慈溪市律師事務所、江北區人民法院等單位工作。1993年8月正式調入寧波大學法學院。現兼任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咨詢專家、浙江省政協委員、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理事、浙江省地方立法研究會理事、浙江省訴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寧波市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寧波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專家組成員等職務。教學上,主要承擔《憲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經濟行政法》等課程的教學任務,教學效果優秀,在學校組織的每年度的教學業績考核中,每年都達到A;2009年作為課程主持人申報《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浙江省精品課程,獲得批準;主持、參與國家教育部、省市各類規劃課題10余項,曾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法商研究》、《江海學刊》等雜志上發表學術論文30余篇,有近10篇學術論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人大復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公共行政》、《政治學》等雜志全文轉載,《關于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再思考》、《程序與控權》、《行政程序違法的司法裁判》等論文先后獲得“寧波市第七次、第八次、第十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其中,《行政程序違法的司法裁判》還獲得國家司法部頒發的“第三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三等獎,”《論行政公開原則》獲得“浙江省社聯第三屆青年社會科學研究成果論文類三等獎”;多次參與起草諸如《寧波市公路養護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活動。

◆主要科研成果:

《論行政公開原則》,《中國法學》2000年第3期。

《程序與控權》,《法商研究》2000年第2期。

《關于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再思考》,《法學研究》1999年第6期。

《論地方人大的監督權》,《江漢論壇》2000年第3期。

《地方立法的憲法控制》,《江海學刊》2000年第4期。

《論人民代表大會公開原則》,《社會科學研究》2001年第3期,人大復印資料《中國政治》2001年第9期全文轉載。

《行政法治現代化的方法論思考》,《江漢論壇》2005年第4期。人大復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5年第11期全文轉載。

《行政程序違法司法裁判》,《人民司法》2005年第4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6年第2期轉載。

《論相對人程序性權利的設定原則》,《行政與法》2004年第11期。人大復印資料《法學.》2005年第1期轉載。

《試論外商投資法與(TRIMs協議)的沖突與協調》,《河北法學》2003年第2期。

《和諧社會構建與行政法治》,《社會科學研究》2005年第6期。

《行政法新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經濟行政法的理論與制度》,中國檢察出版社2006年版。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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