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永昌,中國歷史上時間跨度最長的殺人犯,其犯罪行為持續了36年。他的犯罪動機往往微小,作案頻繁,最終被判處死刑。
人物事件
讓我們把時間撥回到1995年,地點是云南省路南縣鹿阜鎮大興旅社202號房間,這里發生了一起殺人案,兩人入住,其中一人被殺,一人不知所蹤,服務員只記得此人是一個老頭。經查,曲靖市之前也發生過一起作案手段完全相同的案件,嫌疑人也是一個老頭。由此看來,案犯是一個作案累累且相當兇殘狡猾的“老犯”。
路南縣公安局經過艱苦的工作,終于找到了一個知情人,其提供,這個老頭姓錢,現在快60歲了,雖然不知道具體叫什么,但知道他是路南縣人,1978年曾在路東煤礦服刑,當時還當個小組長什么的,管點事,犯人們都叫他“錢管”,此人臉上有一個顯著的特征,那就是鼻子下有一顆黃豆大小的黑痣。
路南警方緊急調取查閱檔案,篩選出了與“錢管”年齡相近的兩個錢姓犯人,其中一個叫錢永昌,系路南縣板橋鄉虎街二社人,而與此同時赴路東煤礦的干警們也查清楚了“錢管”就是錢永昌。云南省立即全省動員,部署抓捕錢永昌,數百張錢永昌的照片分發到全省的旅館、賓館、招待所的工作人員手中。功夫不負有心人,瀘西縣縣公安局刑警隊的干警,根據瀘西縣城停車場旅社服務員的反映,迅速出動,在一輛即將從瀘西開往師宗縣的小客車上,將錢永昌擒獲。59歲的錢永昌,看上去只有50開外。
他一張瘦長臉,顴骨很高,下巴尖尖,頭發向兩邊梳得溜滑;稀疏的八字眉下,一雙小眼睛鑲嵌在深陷的眼窩里,鼻子又長又直又尖;舉手投足之間無不流露出一種玩世不恭的味道。錢永昌的一生的確很不尋常,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大半生都與共產黨作對”。翻開他的人生歷史,毫無疑問是一份黑色檔案:1960年,在昆明市當民工期間,因毆打傷害他人被判刑一年,關押于昆明市看守所;
1962年,因盜竊被送入昆明市第一勞動教養所勞動教養一年;
1964年-1967年,因盜竊罪被判刑進行勞改,刑滿釋放后留隊就業至1973年;1974年-1983年,因反革命罪被判刑在曲靖地區路東煤礦勞動改造;
1984年-1994年,因詐騙罪和越獄罪被判刑在嵩明四營煤礦勞動改造;1994年1月2日,刑滿釋放回到老家路南縣……在這里說一句,之所以說一說錢永昌,主要的倒不是因為其殺人數量,而是因為其作案的一個特點,就是時間跨度!!錢永昌的殺人犯罪是從1959年開始的。
也就是說其時間跨度長達36年!我手頭的檔案里還沒有比他更長的了。1958年,滬昆高速鐵路開工,錢永昌作為修路民工,被征集到宣威市,住在該縣小雞街田頭村。
1959年10月,他與一個女民工勾搭成奸,被人撞見,為了滅口,他開始了第一次殺人犯罪。自此后,他又分別于1974年8月在廣西柳州搶劫殺害了一個銀元販子及1974年10月貴州省貴陽市搶劫殺害了一個做蟲草生意的商人。但真正觸目驚心的則是錢永昌于1994年1月2日刑滿釋放回到老家路南縣板橋鎮之后。
1994年5月-8月,錢永昌在外出流竄期間,先后在昆明市和廣西金城江市作案3起,造成3人死亡。1995年1月到10月27日,則是錢永昌一生中殺人犯罪最瘋狂的時期,他喪心病狂地連續作案,平均每個月一起,導致9人死亡,一人成為植物人。
錢永昌如此肆無忌憚地濫殺無辜究竟是為什么呢?在審訊中,錢永昌的回答是:“我是為了報復社會。”他還有個說法是:每當逛公園的時候,看到別的老人又老伴相隨,兒孫繞膝,有說有笑,快快樂樂,心理便很不平衡,聯想到自己年近6旬,依然是孤身一人,孤孤單單,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心里就更不是滋味…….所以,他要以破壞別人幸福來安慰自己。
于是,錢永昌便喪盡天良地說:“我從監獄里出來就沒打算再做牢了”(意即要犯死罪)。錢永昌是個有意思的家伙,這個人特別喜歡別人奉承他,即使是被抓之后,他也很喜歡人家說他“是條漢子”公安局也是抓住他狂妄自大、好戴高帽的心理的特點,將他的犯罪生涯一一揭開。他后半期的殺人特點,就是與人同住旅館,之后用小榔頭擊打人的頭部,殺人劫財。
案件影響
?錢永昌案件極為惡劣,涉及長時間、多次殺人,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
錢永昌,一名出生于1936年的云南省路南縣板橋鄉人,因其病態心理,從1958年開始,在長達36年的時間里持續殺人,累計殺害15人。他的作案手段殘忍,動機往往很小,且作案時間頻繁,給當地社會帶來了極大的恐慌和不安。錢永昌的犯罪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盜竊、傷害,以及最終的殺人。他的犯罪行為不僅體現在對個人的暴力行為上,還包括對社會秩序的嚴重破壞,對社會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
錢永昌的犯罪行為包括使用暴力手段對付那些他認為阻礙自己達到目的的人。例如,他曾因與工頭的妻子發生矛盾而將對方打傷,并因此被捕。盡管因故意傷害被判刑一年,但他并未從中吸取教訓,反而變本加厲,最終走上了持續殺人的道路。他的行為模式包括使用暴力解決問題,這種極端的行為方式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
此外,錢永昌的犯罪行為還體現在他對社會的極端不滿和對權力的渴望上。他感到特別失望和憤怒,認為自己的命運被他人控制,從而產生了對社會和對他人的敵意。這種心理狀態驅使他采取極端的行動,包括殺害無辜的人,以此來發泄自己的不滿和憤怒。這種心理狀態的根源在于他對社會的不滿和對權力的追求,這種心理狀態不僅對個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也對社會造成了深遠的影響。
參考資料 >
嗜殺成性!36年來共殺害15人,59歲終被捕!.百家號.2024-09-21
回顧錢永昌:時間跨度最長的殺人犯,監獄老熟人,36年間6進6出.百家號.2024-09-21
案件回顧:云南錢永昌,因別人過得幸福報復社會殺15人,被捕說無所謂_因為.搜狐.2021-09-05
紀實:“看不得別人比我過得幸福”男子怒懟警方,結局大快人心!.百家號.202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