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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置平昌縣,屬平原郡,治所在今臨邑縣東北德平鎮。《太平寰宇記》卷六四德州德平縣:“本漢平昌縣,后漢改為西平昌”。仍屬平原郡。
西漢平昌縣
平昌,西漢高帝六年(前201)置,故治在今山東諸城市石橋子鎮都吉臺村。屬瑯郡。新朝天鳳元年⒁,改瑯琊郡為填夷,平昌為養信。淮陽區王更始元年(23)九月,王莽被殺,郡縣恢復舊名。東漢建初五年(80),屬北海國。曹魏屬城陽郡。劉宋屬平昌郡。北魏永安二年(529)屬高密郡。北齊天保七年(556)廢。
三國吳平昌縣
東漢劉協建安二十三年(218年)孫權分太末縣南部地始置遂昌縣。管轄今浙江遂昌縣和龍泉市、慶元縣大部,金華縣(原湯溪縣)部分地。屬揚州會稽郡。
孫權赤烏二年(239年)更名平昌。清光緒《遂昌縣志》卷一載:“平昌縣以去十五里兩山前后平疊如昌字,故名”。
今天遂昌縣屬浙江麗水市。
北魏平昌縣
北魏世祖時置刑軍縣,太和二十一年(497)改名平昌縣。
隋開皇十五年(595)并入伍城縣,義寧元年(617)復置平昌縣。
唐貞觀元年(627)平昌縣改名呂香縣,因呂香鎮為名。故治在今山西鄉寧縣西南八十里。
五代十國周顯德三年(956)呂香縣并入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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