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區體育局是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本區體育工作制度,制定本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協調本區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國際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機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本區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指導及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統籌規劃本區競技體育業余訓練發展和青少年體育發展,制定本區業余訓練發展規劃和參與全市競技體育比賽的計劃和目標,擬訂體育人才境內外培訓規劃。
(五)培育、引導和扶持本區體育產業,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規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六)審批區域內全民健身輔導站的設立;審批本區體育類民辦非企業的設立;審批本區高危險性體育運動項目經營單位資格;審批本區國家二級以下裁判員和二級以下等級運動員資格;審批二級以下社會體育指導員資格。
(七)承擔以區體育局名義舉辦的重大體育競賽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管理本區體育外事有關工作。
(八)負責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的科技研究、調查研究和成果推廣工作。
(九)負責全區性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對本區體育運動項目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行業實施監管,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機關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及大型活動的組織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衛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群團和思想政治教育宣傳工作;負責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本機關及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評定、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人才工作宏觀管理和組織協調,并落實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群眾體育科
貫徹落實《全民健身綱要》和《全民健身條例》,研究擬訂本區群眾體育的發展規劃,推動全民健身工作;組織開展本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負責本區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設管理,并對全民健身工作進行評估表彰;審批本區國家二級以下裁判員和二級以下等級運動員資格;審批二級以下社會體育等級指導員資格。
(四)體育市場管理科
負責本區體育行政法規的宣傳和培訓;負責轄區體育設施的管理、登記、注冊工作;負責對轄區內體育經營項目、經營單位實施監督管理;參與有關部門對新建、改建居住區配套體育設施審議的工作;負責本區體育類民辦非企業的審批工作;負責高危險性體育運動項目經營單位審批和監督檢查工作;培育、引導和扶持體育產業,規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五)青少年體育科
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青少年體育的法規、政策和發展規劃,擬定本區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擬定青少年業余訓練網點管理制度,指導和管理本區各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業務工作;指導和推動業余體校的建設及相關訓練工作,培養和輸送優秀競技體育人才;組織開展本區運動項目后備人才基地建設,指導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指導并組織協調青少年體育比賽及各類青少年體育比賽參賽工作;負責本區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負責本區國家二級以下等級運動員資格的確認工作。
(六)財務審計科
負責制定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體育設施的基本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財審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編報機關預算、決算,管理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工作;負責以區政府和區體育局名義舉辦的大型體育賽事和體育專項經費的申請及監督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基本建設項目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統計、審計工作及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事業單位
(一)朝陽區第一少兒業余體校
承擔本區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為上級運動隊輸送專業運動員;承擔體教融合工作;承擔相關青少年體育賽事的承辦、協辦、組織、參賽工作等。
(二)朝陽區第二少兒業余體校
承擔本區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為上級運動隊輸送專業運動員;承擔體教融合工作;承擔相關青少年體育賽事的承辦、協辦、組織、參賽工作等。
(三)朝陽區第三少兒業余體校
承擔本區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為上級運動隊輸送專業運動員;承擔體教融合工作;承擔相關青少年體育賽事的承辦、協辦、組織、參賽工作等。
(四)朝陽區體育場館中心
負責為體校訓練、全民健身、國內外重大體育賽事活動、慶祝及文化活動等提供場地保障及服務;承擔場館管理、經營、使用、維護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五)朝陽區體育產業管理中心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本區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本區體育產業發展;規范體育服務管理;負責體育企業交流發展;負責體育產業發展數據信息匯總和分析等工作;協助完成體育經營單位管理工作。
(六)朝陽體育科研所
負責本區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科學訓練工作;負責國民體質監測、體醫融合工作;負責體育科學課題研究;負責反興奮劑工作。
(七)朝陽區社會體育管理中心
負責本區公益性社會體育活動和各類體育競賽的組織工作;負責本區體育社團的組織、指導和服務等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推廣科學健身項目,普及健身知識;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裁判員培訓,協助承擔社會體育指導員、裁判員隊伍建設與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國內外社會體育交流工作;協助開展各類體育競賽活動的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 >
區政府部門.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2023-08-18
機構職能.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2023-08-18
機構設置.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202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