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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來源:互聯網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成立于2009年,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掛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牌子。

2009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成立。2018年11月16日,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被并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加掛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牌子。

2020年1月,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被評為首都全民義務植樹先進單位。次年3月15日,被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授予“北京市扶貧協作先進集體”稱號。2022年9月1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獲得第八屆北京市“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稱號。

歷史沿革

2009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掛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簡稱市政府房改辦)的牌子。

2018年11月16日,按照《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優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職責,將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并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加掛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牌子。

機構設置

機關處室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辦理、安全保密、政務信息公開、對外宣傳聯絡等工作。承擔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法制處

組織起草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執法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工作。

規劃處

組織編制北京鴨首鋼籃球俱樂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性行業發展規劃,組織重大問題的調研以及綜合性文獻資料的編。協調聯系深化改革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行政基礎數據指標體系管理。負責本系統統計工作及經濟分析。

中央工程服務處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企事業單位在京建設項目登記備案和施工計劃管理工作,并對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軍地協作和軍民融合發展工作。

工程建設管理處

研究擬訂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竣工聯合驗收方面的規章制度。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及監督管理、竣工聯合驗收統籌協調工作。指導和監督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許可、竣工聯合驗收工作。

重點工程協調處

參與編制北京市重點工程建設計劃、北京市鐵路工程建設總體進度計劃,負責重點工程建設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掌握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動態、前期工作進展、建設過程中的主要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新機場建設協調處

牽頭協調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工程建設涉及本委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北京新機場工程的質量管理與監督工作,協調、指導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及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質量專項檢查和綜合檢查;協調北京新機場主體工程與外圍配套市政設施的接駁,協調推進北京新機場工程的交通導改、管線改移工作等。

建筑業管理處

負責編制北京市建筑業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研究擬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的規章制度。引導、推動建筑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生產方式轉型。負責建筑業企業、工程建設監理企業和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等的資質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外埠和境外在京建筑業企業的監督管理。

建筑市場管理處

研究擬訂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推進建筑市場監管與服務信息系統建設。負責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組織開展建筑市場專項執法檢查。負責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依法訂立和履行合同、依法解決工程款結算糾紛。組織擬訂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辦法。為建筑業企業開拓外埠和境外市場提供指導和服務。

工程質量管理處

研究擬訂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及監督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對重大工程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工程建設監理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資質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處

研究擬訂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備案工作。負責綠色施工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施工現場防汛工作。負責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處

依法承擔北京市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及政策標準規范,并監督執行;參與建設工程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各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

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管理處

研究擬訂北京市建筑節能與建材使用管理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工程建設中推廣新材料和新設備、淘汰落后產品和工藝的政策措施。負責建材市場監測分析。負責工程建筑材料市場準入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材供應企業信用管理。負責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推進建筑高品質發展,綜合協調推進超低能耗建筑、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既有民用建筑綠色化改造、混凝土攪拌站綠色生產、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建材綠色供應鏈建設。

科技與信息化處

負責編制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負責科技成果的應用推廣和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推進綠色建筑發展、裝配式建筑發展、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等工作;負責建筑工程地方(含村鎮)標準的編制與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信息化建設,承擔有關政務信息資源利用管理工作。

物業管理處

研究擬訂北京市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責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對物業服務企業實行監管。協調指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及使用工作。指導和協調各區物業管理有關工作。協調推進物業服務行業發展。

房屋安全和設備管理處(房屋防汛辦公室)

負責研究擬訂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措施,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房屋的排險解危治理及抗震加固工作;負責組織房屋安全檢查,協調有關房屋防汛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鑒定的管理,負責房屋修繕的監督管理;負責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計審批;負責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村鎮建筑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技術服務;研究擬訂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節能農宅建設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負責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工作。

城市更新處

負責協調落實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動決策部署,研究擬訂北京市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相關政策措施、方案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城市更新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承擔市城市更新專項小組日常工作。

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處

負責推進全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改造和老樓加裝電梯等工作,研究擬訂相關政策措施、規劃計劃、技術標準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相關項目推進和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辦公室有關工作。

房屋市場管理處

研究擬訂北京市房屋交易、房屋產權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負責房屋交易市場管理,規范市場行為。負責房屋交易的統計分析,指導房地產市場管理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定期公布房屋交易價格信息。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負責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房地產估價活動監督管理。負責房產測繪學(含預測和實測)成果審核、檔案管理工作。

房地產開發管理處

研究擬訂北京市房地產開發管理的政策措施。編制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及信用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實施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推動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及投資有關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同步交用監督管理。指導和協調各區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

房屋租賃管理處

研究擬訂北京市房屋租賃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負責房屋租賃方面的統計分析,并公布相關信息。負責房地產經紀活動的監督管理。

征收拆遷管理處

研究擬訂北京市房屋征收拆遷方面的政策措施。負責房屋征收拆遷管理和重大項目征收拆遷的協調工作。指導和協調各區房屋征收拆遷有關工作。統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方案,建立房屋安置信息系統。

保障房政策計劃處(住房制度改革處)

負責研究擬訂北京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編制相關規劃計劃;負責引導社會資金投資保障性住房,指導各區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發放等工作,指導除住房公積金以外的住房資金的歸集和使用;負責組織實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各區和市屬單位房改工作,協調中央在京單位和駐京部隊房改工作;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合作社的業務指導;組織指導和監督私房等房屋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保障房建設管理處

負責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綜合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前期工作,協調解決建設及竣工驗收過程中的難點問題,指導和監督各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等工作。

保障房審核分配處

負責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的協調、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各區住房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查,實施資格動態管理,負責備案管理等工作。

保障房標準與評審處

負責擬訂北京市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并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共有產權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執行建設標準的評審工作,指導各區開展其他保障性住房執行建設標準的審查工作。負責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

保障房使用監督處

負責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入住后使用管理和再上市交易、退出、回購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各區、產權單位、運營單位開展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工作。

老城保護與修復處(直管公房管理處)

負責組織協調落實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住房和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研究起草核心區人口疏解安置政策,統籌核心區定向安置房的房源調撥和分配等工作;負責核心區古都風貌保護和恢復性修建工作;負責協調推進核心區平房區改造工作;負責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棚戶區改造政策、指導項目推進等工作,協調推進簡易樓和危舊樓房改建工作;負責危改遺留項目協調推進工作。

棚戶區改造處

擬訂北京市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相關項目的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承擔北京市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領導小組及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綜合審批服務處

負責起草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審批項目的統籌、協調、整合等工作,擬訂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流程、審批標準、質量標準。負責相關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指導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信訪工作處

負責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群眾來信、來訪、來電的登記、受理、交辦、督辦及答復工作。負責信訪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突發群體信訪事件協調處理及維護穩定工作。負責研究、分析信訪形勢,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應急管理處

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北京市建設工程方面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建設工程突發事故(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房屋管理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值守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指導、檢查本系統各單位開展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政風行風熱線的相關工作。承擔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

財務處(審計處)

負責擬訂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編制機關及所屬單位年度預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外事等工作。

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

機關紀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工會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離退休干部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駐委紀檢監察組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直屬單位

北京市城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法總隊

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使的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房屋管理、建筑市場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負責相關領域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和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指導、統籌協調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執法工作。

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北京市房屋管理事務中心)

承擔北京市住房與房地產領域政策研究、智庫建設、規劃計劃編制等具體工作;承擔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發展長效機制建設和實施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北京市房地產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和實施的事務性工作,參與房地產業“雙隨機、一公開”等事中事后監管;承擔北京市房屋建設、交易、租賃、使用等全鏈條管理、調控與服務等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北京市房屋基礎數據采集、整理、維護和應用等具體工作;承擔北京市住房保障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動管理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北京市房屋管理領域相關專項工作的具體落實;完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治理事務中心)

依法受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委托,負責北京市重大、重點建設工程現場施工安全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專項檢查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工程建設材料的質量監督工作,參與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和質量事故的調查及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理,指導各區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北京市各類工地施工揚塵控制標準、規范的建議;負責相關揚塵監控系統平臺的運行和維護;承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及拆除過程中施工現場揚塵(含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治理方面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承擔北京市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承擔北京市審批、核準的地方鐵路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具體工作。

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事務中心

負責北京市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方面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負責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及評標專家監督管理方面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負責相關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北京市落實私房政策事務中心

承擔北京市私房等房屋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面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負責相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

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負責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和標準的編制、管理、服務,以及相關數據信息的采集、工程造價信息和指數指標的編制發布工作;承擔建筑市場工程計價行為監管、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工作;承擔相關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北京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

承擔北京市建筑業管理和建設工程勞務管理方面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負責外埠在京建筑業企業監督管理方面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負責勞務基地的建設工作。

北京市建筑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負責組織北京市建筑行業從業人員資格、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證書頒發及相關教育培訓的組織等工作;負責執業資格注冊方面的事務性工作等。

北京市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散裝水泥管理事務中心、新型墻體材料管理事務中心)

依法受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委托,負責全市建筑工程材料和設備使用的管理,負責促進散裝水泥和建筑節能墻體材料的發展以及專項資金的綜合管理。

北京市物業服務指導中心(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事務中心)

承擔北京市物業管理相關政策研究和業務指導、物業服務監督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指導監督等方面事務性工作;承擔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指導推進、新技術研究應用和推廣等方面技術性、事務性工作;承擔相關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站

負責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計價依據和標準的編制、管理、服務,以及相關數據信息的采集、房屋修繕工程造價信息和指數指標的編制發布工作;承擔房屋修繕工程計價行為監管方面的具體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

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示范工程與綠色建筑等項目的申報、評審、指導服務等事務性工作;承擔工程建設工法的申報、評審等事務性工作;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標準的編制、宣傳、培訓和技術交流服務工作;承擔住宅產業化技術研究、政策研究、應用示范工程建設等工作;承擔新型抗震節能農居示范工程建設、農居抗震節能改造等指導和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對農村干部和建筑人員進行村鎮工程建設科技培訓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宣傳中心

承擔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日常新聞發布、新聞宣傳報道與外宣工作;承擔住房城鄉建設網絡輿情匯集分析和網絡新聞發布工作;承擔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突發事件、輿論危機的新聞發布與媒體應對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財務支付核算中心

承擔委員會及所屬單位各類資金支付、會計核算等財務管理方面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和產權登記等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務服務中心

承擔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收件、制證和送達等事務性工作;承擔集中審批場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辦事咨詢和綜合服務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

承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機關及所屬單位信息化建設;承擔機關綜合服務保障、固定資產管理、車輛管理、離退休干部服務等事務性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北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

(二)負責保障北京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擬訂住房保障、古都風貌保護和危舊房改造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棚戶區改造政策。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房源分配的協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住房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查和備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推進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擬訂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負責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北京市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監管以及征收拆遷的協調工作。協調并督促推進鐵路工程建設各項前期工作,協調解決鐵路工程建設中征地拆遷等相關問題。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許可。負責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企事業單位在京建設項目登記備案和施工計劃管理工作,并對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協調和服務工作。

(五)負責北京市建筑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市場秩序、推動建筑行業發展工作。研究擬訂建筑業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建筑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辦法。

(六)負責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工作。研究擬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管理,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牽頭制定各類工地揚塵控制規范。參與重大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指導北京市村鎮建筑工程建設工作。負責村鎮建筑工程建設的技術服務,制定村鎮建筑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組織指導農村危房改造、抗震節能農宅建設工作。

(八)負責促進北京市建筑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工作。研究編制建筑業科技發展、建筑節能規劃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設標準,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負責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墻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

(九)負責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發展工作。研究擬訂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產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管理。

(十)負責北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遷規劃與年度計劃。負責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有關房屋防汛工作。負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督促、協調私房等房屋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十一)組織制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建筑業與房地產業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注冊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當進一步強化住房保障職能,加快完善租購并舉的住房保障體系。

(十四)與市交通委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城市道路、交通樞紐場站建筑工程的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質量安全監督等工作;市交通委負責城市道路、交通樞紐場站建設項目的組織推進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委負責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安全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更新日期:2024年6月

人員編制

截至2023年2月2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編制420人,實有人數413人;事業編制885人,實有人數811人;離退休人員544人,其中:離休5人,退休539人。

獲得榮譽

相關事件

2023年11月份,“北上廣深”四地二手房成交量較同年10月份均有所上漲。根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公布的網簽數據,11月份北京二手住宅網簽量為12545套,環比增長17.8%,同比增長16.7%。

2021年8月4日,北京住建委政策規定,北京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2024年3月27日,北京“離異3年內不得京內購房”的限購政策文件被廢止,離婚后購房不再受離婚年限限制。

參考資料 >

機構職責.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門戶網站.2023-12-07

機構設置.北京市人民政府.2023-12-07

機構職責.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3-12-07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2023-12-07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11月16日加掛新牌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2-12-27

2019年度首都綠化美化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名單公示.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首都綠化委員辦公室.2023-12-07

2019年度首都綠化美化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名單公示.北京市園林綠化局.2023-12-07

北京市扶貧協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千龍網-北京日報.2021-11-11

祝賀!北京市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名單公布.北京日報網.2022-12-27

機構設置.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1-11-12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領導信息.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4-06-17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3年財政預算信息.北京市人民政府.2023-12-07

關于公布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和能效領跑者名單的通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2021-11-11

來源標題:北京市扶貧協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千龍網.2023-12-07

“北上廣深”四地11月份二手房成交量集體回升.百家號.2023-12-07

“離異3年內不得京內購房”被廢止?北京市住建委:消息屬實.今日頭條.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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