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4月28日開始,戴耀廷等亂港分子在中國香港策劃組織實施所謂“35+初選”和“攬炒十步曲”、實踐“癱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目標,并企圖觸發“憲政危機”。
2021年1月6日清晨,戴耀廷等亂港分子以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被中國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依法拘捕。2023年2月6日上午,“35+非法初選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該案被看作是香港國安法的最大案件。案件審訊從2023年2月至12月底,在47名被告中,31名被告認罪,余下16名被告不認罪。
2024年5月30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對余下16名被告進行裁決。該案由3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進行審理。其中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余14名被告被裁定罪成。11月19日,香港特別行政區“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件,45名反中亂港分子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
案件經過
2020年4月28日,戴耀廷在《蘋果日報》發表《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宿命》一文,提出“政治攬炒”具體方案,推算“攬炒十步”。其中包括“立法會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撥款申請,政府只維持一般運作”“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特首解散立法會”“特首辭職及特區政府停擺”“中央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港人發動‘三罷’”等。戴耀廷表示,民主派議員取得至少35席后,會被特首取消議員資格(“DQ”),但過程需時。議會在民主派主導下,特區政府提交的撥款申請均被否決,只能維持一般運作,令社會陷入危機甚至引致“血腥鎮壓”。
2020年5月8日,戴耀廷向與會者解釋初選協調機制的“共同綱領”,包括“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無差別”地否決《預算案》及承諾初選敗選人不參選。戴耀廷表示,“共同綱領”應該為使用立法會權力“無差別”否決特區政府財政預算案,而調查“警暴”、重啟政改等已屬次要目標。
2020年6月,戴耀廷等人又舉行記者招待會,詳細說明“初選”計劃、時間表及詳情,最終達成所謂“35+”共識。戴耀廷估算,需要眾籌350萬港元作為開銷,鼓動支持者捐款,“黃店”作為票站支持。案中42名被告連同他人共組成了52份候選人提名名單參與“初選”。同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戴耀廷在記者會上謊稱國安法下“初選”依然合法,但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接受采訪時表示,組織參與“初選”可能觸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或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2020年7月11至12日香港“泛民”陣營舉辦所謂立法會選舉“35+初選”,意圖進行“協調初選”,拿下立法會70席議員席位的至少35席,打破歷史上“泛民”從未能議席過半的紀錄。戴耀廷等人還宣揚“真攬炒十步”計劃,企圖在獲得過半席位后通過一系列操作觸發“憲政危機”,倒逼國際向北京施壓。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指出此舉可能有違國安法,其后多個政府部門也明確表示會向協助參選投票的區議員作出行政追究。
案件處置
逮捕審理
2021年1月6日清晨,戴耀廷等亂港分子因策劃組織實施所謂“35+初選”和“攬炒十步曲”、實踐“癱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目標,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依法拘捕。
2023年2月6日上午,“35+非法初選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該案被看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最大案件,共涉及47人。戴耀廷等亂港分子策劃及組織參加2021年7月所謂的“35+初選”,被控觸犯香港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稱,各被告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旨在濫用他們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后的職權,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府履行職能,包括在取得立法會大多數議席后,不論利弊全數否決特區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癱瘓政府運作。47名被告中,有29人在開庭前已經認罪,包括非法“占中”幕后黑手戴耀廷以及前“香港眾志”頭目黃之鋒等;包括綽號“長毛”的梁國雄等16人不認罪。同日,伍健偉及林景楠正式認罪。
控方在開案陳詞表示,首5名被告即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鐘錦麟及吳政亨更是該“非法初選”計劃的發起人及組織者,負責制定“非法初選”框架,與各“參選人”商討細節。5人在“非法初選”中有不可或缺的參與,例如監察、安排和管理財務、后勤、宣傳等,核心目的是要以35席以上奪下立法會多數控制權,并以“攬炒十步曲”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迫使行政長官辭職,達到顛覆國家政權目的。
案件裁決
2024年5月30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對16名未認罪的被告進行裁決。該案由3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進行審理。其中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余14名被告被裁定罪成。
法院判刑
2024年11月19日,香港特別行政區“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件,45名反中亂港分子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法官宣判,戴耀廷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獄10年。黃之鋒被判入獄56個月。區諾軒被判入獄6年9個月。趙家賢被判入獄7年。鐘錦麟被判入獄6年1個月。
涉案人員
31名認罪被告
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颕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恒、岑敖暉、王百羽、伍健偉、林景楠。
16名不認罪被告
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云、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4名共犯證人
相關回應
2024年11月19日,外交部發言人林劍主持例行記者會。會上,法新社記者提問稱臺灣方面對判決表示反對,外交部有何評論。林劍表示,“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省,你提到的這不是一個外交問題。”
案件評價
“立法會非法初選案”涉嫌觸犯兩類法律。一是違反香港本地選舉法,因為香港在法律意義上不存在“初選”,更不存在戴耀廷等人搞的所謂“35+初選”,這類“初選”超出政黨范疇,名為“初選”,實為公投,無香港本地法律依據。他表示,該行為還涉嫌觸犯國安法,因為該行為以戴耀廷“真攬炒十步”為操作綱領,其目的在于奪取立法會的管治權,進而癱瘓特區政府,帶來憲制危機,并呼吁國外制裁。這一系列操作均符合國安法中有關勾結外部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等內容。(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 評)
戴耀廷等人被正式拘捕并落案,其焦點并不僅在其組織、參與的初選沒有法律依據,“初選無法律依據,并不等于一定會被刑事檢控”,其初選的目的才是其被刑事檢控的最大原因。(香港時評人士鄧飛 評)
參考資料 >
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53名參與去年7月非法“35+初選”者.中國新聞網-今日頭條.2024-05-30
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若選舉制度不完善“攬炒”結果會出現.中國新聞網-今日頭條.2024-05-30
人民銳見:依法拘捕戴耀廷等亂港分子,合法律得人心.澎湃新聞.2024-05-30
戴耀廷等47名“非法初選案”人士被檢控,分析人士:政治生涯已告終結.環球網-今日頭條.2024-05-30
47名“攬炒派”政客涉非法初選,香港國安法最大案件開審!.京報網-今日頭條.2024-05-30
“35+串謀煽動顛覆案”案16不認罪被告今日裁決 14人罪成2人脫罪.香港商報-今日頭條.2024-05-30
亂港分子戴耀廷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獄10年.央視新聞-今日頭條.2024-11-20
疑似揭戴耀廷“攬炒”計劃視頻公開,香港“初選案”庭審曝黑暴內幕.環球網-今日頭條.2024-05-30
47名“攬炒派”政客涉非法初選,香港國安法最大案件開審!.環球網-今日頭條.2024-05-30
「35+非法初選案」今起裁決料需時兩日.文匯網.2024-05-30
臺灣對香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判決表示反對,外交部回應.長安街知事-今日頭條.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