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永流,男,湖北省麻城縣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研究生畢業,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中歐法學院法哲學與交叉法學研究所所長,中國政法大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研究領域為法哲學、法律社會學,近年具體為:實踐法律觀、法律方法、國家人權機構和法學教育。鄭永流教授講授的課程包括法理學、法社會學、比較法總論、法律方法論、法律與經濟、人權法等。
人物經歷
1983-1986年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6-1989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獲法學博士學位。
1989-1993年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講師副教授。
1993-1996年德國薩爾州大學法律經濟學院客座教授。
1998年《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雜志主編。
1999年吉林大學兼職教授。
2004年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院代理教授。
弗里堡大學(1998),挪威奧斯陸大學(2001),
法蘭克福大學(2000, 2002, 2004,2007, 2009)短期訪問學者。
主要成就
著作
法是一種實踐智慧——法哲學法律方法論文選 法律出版社 2010。
轉型中國的實踐法律觀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09。
法律方法階梯 北京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8,2012(第二版)。
Das Wirtschaftsrecht Chinas Nomos Verlagsgesellschaft, 1997(中國經濟中的法律(德文) 德國洛莫斯出版社 1997)。
當代中國農村法律發展道路探索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1。
(重印)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4。
農民法律意識與農村法律發展(主筆) 武漢出版社 1993。
(重印)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4。
譯著
弗里德里希·卡爾·馮·薩維尼,歷史法學派的基本思想(德文) 法律出版社 2009。
《為權利而斗爭》(德語)2007。
《法律思維導論》(德文)2004。
《當代法哲學和法律理論導論》(德文)2002。
《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英文 主譯之一)1992。
《牛津法律大辭典》(英文 主譯之一)1988。
論文
《知行合一經世致用——德國法學教育再述》比較法研究, 2007.1。
Pluralistische Ordnungen im chinesischen Wirtschaftswandel——Am Beispiel des Wirtschaftsrechts(德語)。
In: Festschrift für Norbert Horn Zum 70 Geburtstag, 2006, Walter de Gruyter, Berlin。
《法律判斷的大小前提建構及其方法》,法學研究2006.4。
《人格, 人格的權利化和人格權的制定法設置》,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八),2005。
《法律判斷形成的模式》,法學研究,2004.2。
《學術自由及其敵人》,學術界,2004.1。
《中國憲法應如何設置人權》,合撰,政法論壇,2003.6。
《法學方法抑或法律方法》,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六),2003。
《出釋入造》,法學研究,2002.3。
《法的有效性與有效的法》,法制與社會發展2002.2。
《法哲學名詞的產生及傳播考略》,中外法學1999.1。
Two Challenges Facing the 漢語詞類 Legal System at the End of Twenty Century。 (德)Rechtstheorie, Beiheft 17,1997。
中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實變遷 《中國法學》1992,1。
走地方立法為主之路 《中國法學》1990.1。
參考資料 >
鄭永流.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