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遴[lín]選是市(地)級以上黨政機關面向下級機關,尤其是面向基層一線進行優秀人才選拔的考試制度,實現了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選拔黨政工作人員。
公務員公開遴選制度作為我國干部交流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其獨特的發展歷程和具體成效。2009年,公務員遴選步入試點階段,青海省、銀川市等作為第一批地區開展遴選工作,2010年試點工作相繼開展并取得社會支持,于是中央機關在8月展開了公務員遴選試點工作。2012年,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注重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拓寬社會優秀人才進入黨政干部隊伍渠道。2013年,中共中央組織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出臺了《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公務員遴選正式實施并進入大眾視野。2021年,中共中央組織部修訂并發布《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2023年,全國首個跨省公務員遴選啟動。2025年10月,國家公務員局發布的《2026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顯示,公開遴選職位包括處長職務和一級調研員及以下職級。
公務員公開遴選一般按照以下程序進行: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考察、決定與任職,其中,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兩種形式。
發展歷史
試點階段
2009年1月,中共中央組織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關于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干部的意見》,提出各級黨政領導機關要有計劃地面向下級機關公務員進行公開遴選。同年,青海省、銀川市、上海和深圳等地區率先“試水”,從基層選拔公務員進入上級機關工作,成為第一批開展遴選工作的地區。2010年,河南、重慶市、湖北等地相繼開展了公務員遴選試點工作,遴選考試因此進入基層公務員的視野。由于基層公務員公開遴選試點工作取得了成果與社會支持,黨中央進一步推動市(地)級以上黨政機關面向下級,尤其是基層一線進行公務員遴選工作。同年8月,中央機關進行試點遴選,發布了《2010年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根據各部門用人需求和編制、職位空缺等實際情況,在外交部、教育部、農業部、文化部等11個部門開展公開遴選試點工作,計劃遴選30人。
初步形成
在中央黨政機關開展公務員從省級以下單位遴選優秀人才的試點順利進行后不久,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國家公務員局共同開展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工作,標志著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由“試水”階段轉入正式實施階段。2012年,國家公務員局發布了《2012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2013年,中共中央組織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標志著公務員公開遴選工作進入常態化開展、制度化推進階段。
成熟階段
2021年8月,中共中央組織部修訂《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并于同年9月發布。2023年6月,川渝地區同時發布《2023年度達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意味著全國首個跨省公務員遴選啟動。2025年10月,國家公務員局發布的《2026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顯示,公開遴選職位包括處長職務和一級調研員及以下職級。其中,除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外,報考處長或者一級、二級調研員職位的,年齡在46周歲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遴選流程
公務員遴選流程均遵循《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以下是報名、考試、考察以及任職的具體要求。
報名
公開遴選可由公務員本人申請,經組織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
報名條件
報名者需具備一定的政治素養,包括堅定的政治立場、過硬的政治素質并且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實績突出,品行端正,群眾認可;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并且在本級機關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此外,還需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以上條件根據需要可適當調整;報名參加中央機關、省級機關公開遴選的公務員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報名參加市(地)級機關公開遴選的公務員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根據需要可適當調整。
考試
考試形式
考試分為筆試與面試形式,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考試內容
各層級不同職位的公務員遴選考試內容不同,按照各自應當具備的能力素質分別設置,筆試中主觀題一般有事務處理、案例分析、公文寫作和文章寫作四類,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由考官小組重點檢驗基層工作經驗、基本工作能力和素養。
考試成績
中央機關公務員遴選考試
綜合成績總分折合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由國家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合格分數線。不同階段的入選比例分別為:不同職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試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為5∶1。
考察
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對象,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即考察人數與計劃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考察內容
對遴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形式
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形式。
任職
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公開遴選機關根據要求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
公示期
對擬任職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正常情況下,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組織(人事)部門。
試用期
對擬任職人員可以設置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關系及待遇不變。若考核合格,辦理變動手續;若考核不合格,上報相關情況并回原單位工作。
名詞區分
參考資料 >
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國家公務員局.2023-08-26
應重視從基層一線選拔干部.中國政府網.2023-08-26
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共產黨員網.2023-09-12
經中央組織部批準,全國首個跨省公務員遴選啟動.七一網.2023-08-29
中央機關公開遴選,新增處長職務.長安街知事-騰訊網.2025-10-27
機關“直通車”:怎樣從基層到中央.共產黨員網.2023-08-29
2010年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3-08-29
公務員局發布2012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中國政府網.2023-09-12
2023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國家公務員局.2023-08-26
公務員調任規定.國家公務員局.2023-09-12
公務員錄用規定.國家公務員局.2023-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