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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猥褻
來源:互聯網

隔空猥褻是指行為人為滿足性刺激目的,以網絡為媒介,以“個性交友”“童星招募”為幌子,誘騙、脅迫未成年人進行“裸聊”或發送“裸照”“裸體視頻”等方式進行猥褻的違法犯罪行為,以上定義為中國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于2023年6月1日發布。此種猥褻行為區別于傳統的身體接觸的性侵行為,具有隱蔽性更強、危害群體更廣泛等特點。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人民法院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23年審結案件4.1萬件6.1萬人,同比增長28.5%。

社會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至2022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起訴涉嫌利用電信網絡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訴“隔空猥褻”“線上聯系、線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2022年10月,最高檢發布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報告指出,近五年來,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續上升,其中“隔空猥褻”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發、頻發,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的“網絡獵物”。

2023年06月21日,為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營造健康安全網絡環境,中央網信辦自即日起,開展為期2個月的“清朗·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隔空猥褻”被作為重點整治內容。

相關法規

2018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發布的第十一批指導性案例中指出,“網絡環境下,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雖未直接與被害兒童進行身體接觸,但是通過QQ、微信等網絡軟件,以誘騙、強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兒童拍攝、傳送暴露身體的不雅照片、視頻,行為人通過畫面看到被害兒童裸體、敏感部位的,是對兒童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的嚴重侵害,與實際接觸兒童身體的猥褻行為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應當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

針對一些“大灰狼”通過網絡聊天,脅迫女童自拍裸照上傳,嚴重侵害兒童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早在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就發布指導性案例,確立無身體接觸猥褻行為視同線下犯罪的追訴原則。

2021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猥褻兒童的惡劣情節作了列舉式的規定,進一步細化猥褻兒童罪從重處罰的規定,其中(一)猥褻兒童多人或多次的;(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可以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當然,針對新型網絡犯罪,我國法律還需進一步完善,強化網絡執法和取證力度。

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視頻聊天或者發送視頻、照片等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者實施淫穢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的,以強制猥褻罪或者猥褻兒童罪定罪處罰。”

2023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施行,明確對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犯罪“情節惡劣”等情形加重處罰的適用標準,規定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進行網絡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視頻等特殊猥褻行為,以猥褻兒童罪或者強制猥褻罪定罪處罰。

行為特征

必須借助互聯網

加害人在網絡隨機發現被害兒童后,通過微信、QQ等網絡社交軟件互加為“好友”,通過要求被害兒童發送圖片、視頻或進行視頻聊天等實施遠距離、非直接接觸的猥褻行為。因網絡技術開發的初始限定,該特定虛擬空間系一對一的,其他網絡使用者并不會進入,也就不存在傳統猥褻兒童犯罪“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的可能性。當然,加害人在網絡上若有“向其他多人傳播、暴露被害兒童身份”的行為,也被《解釋》規定為“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量刑上與傳統猥褻兒童犯罪“在公共場所當眾”是一致的。

以誘騙和脅迫為手段

加害人大多假冒同齡人,采取冒充男孩“談戀愛”或者冒充女孩“做閨蜜”的方式,降低被害兒童的戒備心以獲取對方信任,再通過欺騙的手段,如“比照片”“發紅包”,不斷誘使被害兒童發送隱私部位的照片或視頻,甚至直接裸聊。被害兒童若拒絕配合,加害人則威脅將隱私照片、視頻發到網上,脅迫其繼續進入網絡,對其實施隔空猥褻。部分加害人通過聊天獲得被害兒童的家庭地址等個人信息后,還會威脅要求見面,進而在賓館等地對被害兒童實施猥褻、強奸等傳統性侵害行為。

電子證據難以獲得

加害人在網絡中多使用虛擬網名,若是冒用了他人身份或者購買虛假的身份進行注冊,其真實身份將更難查實。如果加害人或者被害兒童刪除對話內容、圖片信息,甚至將手機等恢復出廠設置,與案件相關的電子證據就很難恢復。偵查人員雖可從平臺公司調取,但是,此類電子證據海量存于云數據庫且甄別工作量巨大,若平臺公司司法協查部門人員配置少,工作進度慢,也可能造成部分電子證據滅失或難以完整取得。

相關案件

南京玄武隔空猥褻案

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馮俊虛構公司和身份,謊稱自己代表一些公司招聘童星。他在QQ聊天軟件上結識女童,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情況等為由,要求被害人在線拍攝和發送裸照。馮俊還謊稱需要面試,誘騙被害人通過視頻聊天裸體做出淫穢動作,對部分女童還以公開裸照相威脅,逼迫對方與自己繼續裸聊,總計猥褻兒童達31人。2018年5月28日,玄武區人民法院判決馮俊犯猥褻兒童罪獲刑11年。據悉,這是全國首次為保護未成年人,對利用網絡猥褻兒童犯罪進行嚴懲的案件。

少女上網被猥褻敲詐案

加害人秦某出生于1990年,在2016年8月,他在網上加了一個女孩小艷(化名)為好友,女孩當時只有13歲。秦某以發紅包的方式,引誘小艷拍裸照和不雅視頻,并以向小艷的老師、同學、家長發裸照威脅的手段,讓小艷按他的要求拍攝視頻,以滿足其個人色欲。據悉,他先后累計獲取小艷裸照20多張和不雅視頻10多段,并將上述照片及視頻上傳至自己的百度云網盤。2016年9月,秦某將部分裸照和不雅視頻發給小艷母親殷某,要求她給自己5萬元,否則他就將小艷的裸照和不雅視頻發到色情網站,并發到小艷的老師、同學的QQ群。殷某經再三考慮,最終決定報警,很快秦某被警方抓獲,并被提起公訴。最終法院判決秦某犯猥褻兒童罪敲詐勒索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000元。

武漢江漢駱某案

發生在2017年的“駱某案”,是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辦理的第一起“隔空猥褻”案。在這起事件當中,雙方雖然沒有直接的身體接觸,但女孩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創傷。2017年1月女孩開始和駱某成為網友,到3月4日駱某被抓,女孩近兩個月都很驚慌。她一度刪掉了對方,但駱某又虛構其他身份添加她的QQ威脅,還找到女孩學校的高年級學生“說服”她聽話。女孩沒辦法,又加了回來。最終,法院認定駱某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既遂),依法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廣州南沙隔空猥褻案

2018年廣州南沙區檢察院的檢察官賀星星辦理的第一件“隔空猥褻”案中,一名35歲男子利用聊天小程序,與兩名12歲女孩建立網戀關系,此后在聊天時希望女孩能發裸照給他。其中一名女孩想分手,不愿意繼續發照片時,他威脅要到處散播照片。女孩很害怕,告訴了媽媽,媽媽果斷報了警。

武漢蔡甸隔空猥褻案

2022年武漢市蔡甸區檢察院的檢察官李瑤辦理的一起“隔空猥褻”案中,一名11歲的武漢女孩在短視頻平臺上遇到了一個收圖的“姐姐”。女孩喜歡Lolita裙,常常在社交平臺分享自己穿制服的照片。2022年3月底,她收到一條信息:“收圖+v……5元一張。”女孩主動加了微信。在她眼里,對方是有著相同愛好的“姐姐”——其微信頭像是一個粉色的、戴著貓咪頭的女生,還和女孩以“姐妹”相稱。實際上,對方是一個26歲的男性,在距離武漢1000公里之外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縣城賣手機。該男子花了91元收了女孩6張照片和4段視頻。

天津男子隔空猥褻女童案

2022年12月間,被告人張某為滿足性刺激,利用網絡,通過發送微信紅包,引誘被害人趙某(女,2013年5月28日出生)自拍、錄制隱私部位及裸照的不雅照片十余張、視頻一段,并通過手機微信發送給張某觀看。發現上述情況后,被害人趙某母親報警。張某于2023年2月22日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其近親屬已對被害人進行賠償,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張某表示諒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為滿足性刺激,猥褻不滿十四周歲的女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被告人張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張某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張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安徽蕪湖隔空猥褻案

2023年2月13日,未滿14周歲的女孩桑榆通過網絡交友軟件結識了孫某,孫某以玩“真心話大冒險”的方式獲取了桑榆的年齡、照片等信息。孫某誘導桑榆拍攝并發送多張隱私部位照片。此事被女孩父母得知,隨后報警。2月20日,孫某被警方抓獲歸案。鏡湖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孫某明知桑榆未滿14周歲,仍誘騙其拍攝隱私部位供其觀看,嚴重侵害了未成年被害人的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應當以猥褻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3年6月1日,鏡湖區人民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一年。孫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湖北宜昌隔空猥褻案

2023年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壩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隔空猥褻”案中,被告人汪某為尋求性刺激,多次通過短視頻、電子商務平臺以發私信獲得回復的方式尋找目標。隨后,他以大叔口吻詢問對方“有什么想實現的愿望”或“有什么想得到的禮物”來獲取信任、拉近距離。當目標“心動”后,汪某進一步添加其為“微信”好友,通過發送小額紅包、微信轉賬等方式,誘騙對方拍攝并傳送裸體照片、視頻供其觀看。為引得小女孩們開心,汪某還隔三差五錄制發送自己玩魔術的小視頻,讓被害人放松警惕、安心“發福利”。最終,汪某被判犯猥褻兒童罪,處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

四川廣安隔空猥褻案

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期間,被告人夏某雄通過社交軟件先后添加被害人齊某某、黃某某等8名未滿八周歲幼女為好友,在以分享游戲、共同興趣愛好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引誘被害人通過發送裸體圖片、視頻通話等方式對被害人實施猥褻。

2023年12月21日,四川廣安華鎣市人民法院公布一起“隔空猥褻”案例,依法判決被告人夏某雄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

隔空猥褻未成年人獲刑五年

2024年3月,12歲受害人小梅的媽媽用女兒手機訂外賣時,發現女兒通過微信,給一個陌生人發送了很多大尺度、動作浮夸的隱私照片和視頻,小梅的媽媽既震驚又憤怒。同年3月20日,民警在某大學內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歸案。張某交代,他就是想試試SM找點刺激,便關注、添加了很多未成年小女孩,通過聊天獲取對方的基本信息,并以監督學習、幫忙漲粉絲等為由,添加微信伺機下手。在網上,張某把自己包裝成品學兼優的知心大姐姐,騙取被害人信任,對未成年女孩實施精神控制,強迫他們下跪磕頭,脫光衣服,劈開雙腿,強令被害人做出一些不堪入目的舉動。在張某的逼迫下,被害人持續的給他發送隱私照片和視頻。這起案件中,被害人是未成年的小女孩,而犯罪嫌疑人也不過20出頭的男學生。2025年,經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審理認定,張某三次對兩個被害人實施猥褻,犯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

高校教師隔空猥褻小學生被判刑

2019年,高校教師黃某在瀏覽色情網站時,發現了2008年出生的被害人鄭某年幼時的裸體視頻,并下載儲存。黃某通過查看學校活動照片、人臉對比等方式,鎖定鄭某為某小學的學生。此后,黃某設法添加鄭某的QQ號,以幫助其趕跑壞人為由,誘騙鄭某拍攝數十段脫衣裸體視頻。2023年10月20日,南海區人民法院以黃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黃某不服提起上訴,同年12月8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男子隔空猥褻10多名未成年被判13年

2024年遼寧省某地男子李某以偽裝成一位東北地區“姐姐”的身份,“隔空猥褻”小麗,經警方調查涉案的未成年人達十多名,其中年齡最大的不到14歲,最小的9歲。 2025年7月3日,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對李某猥褻未成年人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參考資料 >

隔空猥褻兒童犯罪的治理對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3-10-26

警惕伸向孩子的那只看不見的“手”.央廣網.2023-08-18

“隔空猥褻”,也是性侵!.環球網.2023-08-18

“隔空猥褻”案中未成年人家長不配合或成社工救助最大阻力.CCTV.2023-08-18

“隔空猥褻”多名兒童,法院這樣判!.中國長安網.2023-08-18

“隔空猥褻”背后:難以啟齒的孩子和“談性色變”的家長.百家號.2025-09-24

最高法: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2025-06-26

關于開展“清朗·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2023-08-18

“隔空猥褻”上熱搜,男子借助網絡猥褻女童被判刑11年.現代快報網.2023-08-18

男子“隔空猥褻” 11 名女童,判了!.大華府網.2023-08-18

男子“隔空猥褻”10歲女童被判刑 法院:獲刑1年6個月.海峽網-今日頭條.2023-08-18

“隔空猥褻”,獲刑!.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法院.2023-08-18

男子引誘未成年女孩發不雅照被認定“隔空猥褻”獲刑7年半 法院:家長應預防網絡性侵.騰訊網.2023-12-25

張某(男,21歲)“隔空猥褻”多名未成年女孩,被判刑!.百家號.2025-02-12

【#高校教師隔空猥褻....中國新聞周刊-新浪微博.2025-04-09

高校教師隔空猥褻小學生,被判刑.新快報-百家號.2025-04-09

【#男子隔空猥褻多名....新浪微博.2025-07-24

男子“隔空猥褻”女童在江蘇獲刑13年!受害者多達10余人,最小的僅9歲.環球網-百家號.2025-07-24

這些“律師”“兼職”“姐姐”都是假的 上網的孩子注意啦!.江蘇檢察網.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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