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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
來源:互聯網

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威馬汽車的全資子公司,是為用戶提供用車體驗的智慧出行新生態的服務商。位于上海市青浦區淶港路77號103室,現法定代表人為周晨。

2018年12月17日,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式變更為周晨。次年8月26日,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變更,主要是增加二手車經紀,、食品銷售及餐飲服務等經營項目。2022年12月,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與威馬汽車一起被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申請凍結7652萬財產。202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知識產權法庭宣告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與威馬汽車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竊取吉利技術案終審,判決威馬方賠償吉利約6.4億元。

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秉承“致力于以用戶為中心,通過數據高效驅動智能硬件發展,為用戶提供更高效和更高品質用車體驗”的經營文化。

發展歷程

2018年3月16日,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于上海市青浦區淶港路77號103室注冊成立。其是威馬汽車的全資子公司,致力于以用戶為中心,通過數據高效驅動智能硬件發展,為用戶提供更高效和更高品質用車體驗的智慧出行新生態的服務商。7月16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至同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才正式變更為周晨。次年8月26日,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變更,主要是增加二手車經紀,、食品銷售及餐飲服務等經營項目。

2022年12月,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與威馬汽車一起被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申請凍結7652萬財產。次年8月,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與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5億余元,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2024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知識產權法庭宣告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與威馬汽車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竊取吉利技術案終審,判令威馬方四家公司應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吉利方涉案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停止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涉案技術秘密、停止銷售使用涉案技術秘密制造的汽車底盤及底盤零部件產品等項,并判決威馬方賠償6.4億元。

公司治理

管理人員

參考資料:

股東信息

參考資料:

對外投資

參考資料:

企業經營

經營范圍

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為:汽車銷售,汽車領域內的技術服務,機動車維修,二手車服務,二手車經紀,保險兼業代理,汽車租賃服務,機動車駕駛服務,汽車智能化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咨詢,人工智能行業應用系統,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商務咨詢,電子商務(不得從事增值電信、金融業務),展覽展示服務,國內貨運代理,銷售汽車零配件、汽車裝飾用品、針紡織品、電子產品,食品銷售,餐飲服務等。

經營業務

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在整體架構上分為前端-用戶中心、中端-能力中心、后端-資源中心三大部分,以整體技能和運轉流程,有力保障威馬新能源汽車產品的研發、市場、銷售、服務等相關業務的高效開展。其中,前端-用戶中心負責為用戶提供高品質產品和服務,中端-能力中心則為威馬汽車創新和可持續發展提供產品和服務的迭代和升級,后端-資源中心整合多方資源,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動力。

企業文化

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秉承“致力于以用戶為中心,通過數據高效驅動智能硬件發展,為用戶提供更高效和更高品質用車體驗”的經營文化。

相關事件

2022年12月,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與威馬汽車一起被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申請凍結7652萬財產。2023年8月14日,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502446150元,執行法院為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2023年12月,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蘇州)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1022萬余元,涉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執行法院為昆山市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知識產權法庭宣告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與威馬汽車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威馬智慧出行公司等四家公司竊取吉利技術案終審,法院判令威馬方四家公司應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吉利方涉案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停止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涉案技術秘密、停止銷售使用涉案技術秘密制造的汽車底盤及底盤零部件產品,停止侵害的時間持續至涉案技術秘密信息已為公眾知悉之日止;不得自己實施、許可他人實施、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涉案12件實用新型專利;并且通知威馬方四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有員工和子公司、分公司、其他有投資關系的關聯公司及威馬EX系列型號電動汽車底盤及底盤零部件供應商。

(以上為部分主要相關事件)

參考資料 >

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企查查.2024-06-15

愛企查.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 .2024-06-15

威馬汽車被申請凍結7652萬財產.界面新聞.2024-06-15

吉利起訴威馬竊取技術案終審,判決威馬賠償6.4億元.今日頭條.2024-06-14

因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威馬汽車被強制執行5億 .百家號.2024-06-15

威馬汽車新增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逾5億元.界面新聞.2023-08-16

威馬旗下銷售公司被執行1022萬余元,涉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界面新聞.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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