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孝林,男高音歌唱家,一級演員。1958年3月生于蘭州市,畢業于中央民族大學音樂舞蹈系聲樂專業,1974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甘肅省文聯副主席、蘭州大劇院首任院長、蘭州市政協委員,西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院長。
曾主持創作、推出的作品有舞劇《蘭花花》、大型文藝晚會《黃河的祝福》、大型舞蹈詩《西出陽關》、大型舞劇《大夢敦煌》、專題音樂會《經典·敦煌》等。
2023年11月,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蘇孝林涉嫌貪污、受賄案提起公訴。
個人經歷
早期經歷
1958年3月生于蘭州市,畢業于中央民族大學音樂舞蹈系聲樂專業。1977年,蘇孝林遠赴當時被譽為“中國第一團”的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歌舞團學習聲樂。回憶起那段日子,蘇孝林感受頗深,他說:“那時條件很艱苦,沒有宿舍,只能住在總政歌舞團合唱隊的排練室里。我還記得房頂中間有個大吊扇,每天晚上,我們就在大吊扇下臨時搭起的床鋪上休息。”后來,蘇孝林先后進入煤礦文工團和鐵路文工團,繼續在藝術道路上前行。
演藝經歷
1984年,蘇孝林參加首屆中國中央電視臺全國青歌賽,在25名獲獎歌手中獲得第14名。蘇孝林也被團中央授予“全國新長征突擊手”的光榮稱號。蘭州市政府給他提升了兩級工資,并給了一套40多平方米住房作為獎勵。
1986年又榮獲第二屆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優秀演員獎,并連續三屆榮獲甘肅省賽區美聲唱法一等獎。
1989年,蘇孝林接任蘭州市歌舞團(現蘭州歌舞劇院)領導職務。
1992年編創的大型歷史舞劇《蘭花花》,在首屆“中國絲綢之路節”上演出,獲“敦煌文藝獎”,并得到文化部“為舞劇事業作出重大貢獻”的表彰。1994年創排的大型舞蹈詩《西出陽關》,在第四屆中國藝術節上首演即引起轟動,榮獲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文化部“文華新劇目獎”和甘肅省“敦煌文藝獎”。1997年慶祝香港回歸,創排演出《黃河的祝福》,榮獲甘肅省“敦煌文藝獎”。
1998年,在首次舉辦的蘭州市新年音樂會上,他與歌唱家劉維維合作,共同演繹《我的太陽》。
2003年的1月18日,《大夢敦煌》北京首演,獲中國舞蹈荷花獎、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文化部文華新劇目獎以及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精品劇目、全國優秀文化出口項目、文化部優秀保留劇目大獎等。2010年5月15日,《大夢敦煌》第二次走進人民大會堂。2016年4月22日《大夢敦煌》第三次在人民大會堂演出。2017年《大夢敦煌》赴歐洲演出。
代表作品
大型舞劇
大型舞蹈詩
大型文藝晚會
舞蹈晚會
交響音樂會
任職經歷
參考資料
主要成就
參考資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8月11日,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經甘肅省委批準,甘肅省紀委監委對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開除黨籍
經查,蘇孝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毫無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毫無敬畏之心,背棄初心使命,長期破紀違法。違反政治紀律,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轉移隱匿非法所得、銷毀證據;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裝修豪華接待場所,公款大吃大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特殊消費,安排親屬公款旅游;違反組織紀律,瞞報房產,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選拔和錄用中為親屬和特定關系人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婚喪事宜斂財,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特定關系人謀利;違反工作紀律,懈怠企業改制工作要求,違規出借單位資金;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沉溺賭博,道德敗壞,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放縱貪欲,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國家財產,在企業經營和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干部形象,嚴重污染任職單位政治生態,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知止,膽大妄為,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甘肅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蘇孝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2023年8月11日,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蘇孝林被開除黨籍。
經查,蘇孝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毫無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毫無敬畏之心,背棄初心使命,長期破紀違法。違反政治紀律,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轉移隱匿非法所得、銷毀證據;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裝修豪華接待場所,公款大吃大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特殊消費,安排親屬公款旅游;違反組織紀律,瞞報房產,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選拔和錄用中為親屬和特定關系人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婚喪事宜斂財,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特定關系人謀利;違反工作紀律,懈怠企業改制工作要求,違規出借單位資金;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沉溺賭博,道德敗壞,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放縱貪欲,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國家財產,在企業經營和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蘇孝林的行為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干部形象,嚴重污染任職單位政治生態,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知止,膽大妄為,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甘肅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蘇孝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決定逮捕
2023年9月,蘇孝林(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涼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平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蘇孝林作出逮捕決定。
9月13日,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涼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平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蘇孝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3年11月,甘肅省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蘇孝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平涼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蘇孝林利用擔任蘭州市歌舞劇團團長、蘭州歌舞劇院院長,蘭州大劇院院長、藝術總監,省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及省政府參事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房屋租賃、物資采購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
蘭州大劇院院長蘇孝林.甘肅文化產業網.2023-08-12
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蘇孝林被開除黨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3-08-12
蘇孝林.中國文藝網.2023-08-12
追求低級趣味、沉溺賭博,國家一級演員蘇孝林被開除黨籍.百家號.2023-08-12
蘇孝林榮獲中國音協交響樂團聯盟“終身成就獎”.百家號.2023-08-12
國家一級演員蘇孝林被公訴!曾被通報“追求低級趣味、道德敗壞”.今日頭條.2023-11-16
金城觀丨蘇孝林的出路,不同尋常的創意與陳維亞的舞蹈.微信公眾平臺.2023-08-12
訪甘肅省文聯副主席、蘭州演藝集團董事長蘇孝林.中國作家網.2023-08-15
《大夢敦煌》經典之路《蘭州晚報》從未缺席.百家號.2023-08-15
國家一級演員蘇孝林被決定逮捕.百家號.2023-09-14
國家一級演員蘇孝林被決定逮捕!.今日頭條.202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