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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兩閹,斃其一。鯨方掌東廠,怒。修省之實,無過于此。
正文
潘士藻,字去華,婺源縣人。萬歷十一年進士。授溫州市推官。御史,巡視北城。慈寧宮近侍侯進忠、牛承忠私出禁城,婦女。邏者執之,為所毆,訴于士藻。私牒司禮監治之。帝曰:“東廠何事?乃自外庭發。”杖兩閹,斃其一。鯨方掌東廠,怒。會火災修省,士藻言:“今天下之患,莫大于君臣之意不通。宜仿祖制,及近時平臺暖閣召對故事,面議所當施罷。撤大工以俟豐歲,織造、燒造以昭儉德,免金花額外征以佐軍食。且時召講讀諸臣,問以經史。對賢人君子之時多,自能以敬易肆,以義奪欲。修省之實,無過于此。”鯨乃激帝怒,廣東省布政司照磨。科道交章論救,不聽。尋擢南京市吏部主事。再遷尚寶卿,卒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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